0浙江省电力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2010年6月1目录1总则..........................................................................................................22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监督管理的工作框架.........................................23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74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管理.............................................................75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资料管理.....................................................86附则..........................................................................................................9附录1引用标准.....................................................................................9附录2报表格式及要求.......................................................................921总则1.1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变电所防误装置设备安全、可靠、经济和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电网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1.2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实施细则明确了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权力,变电所防误装置的设计、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内容。1.3本实施细则是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以及我省变电所防误装置设备评价分析、生产运行情况和运行经验而制定的。1.4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所属发电厂和变电所防误装置设备技术监督工作。2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监督管理的工作框架2.1组织机构2.1.1省电力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监督工作是在省电力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省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网络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基建部、调通中心相关部室组成。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省公司系统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它相关部门配合生技部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2.1.2省电力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设备性能监督工作实行技术监督办公室、发供电企业二级管理。2.1.3省电力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监督工作由省公司生技部归口管理,履行技术监督办公室关于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监督工作职责。2.1.4省电力公司系统各发供电企业为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技术监督的主体单位,建立以企业总工负责的公司、生产技术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2.2省公司生技部的工作职责32.2.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标准及技术措施,结合浙江电网特点提出制定或修订省电力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年度监督的重点工作及指标等相关条例,报省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审批,并督促各单位执行。2.2.2帮助、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对发现的装置重大缺陷和隐患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向省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组织研究解决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工作中的关键问题。2.2.3提出每年度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工作总结,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考核结果,报省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审批。2.2.4组织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会议。2.3省公司安监部的工作职责2.3.1根据上级关于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标准及技术措施,督促相关单位结合浙江电网特点对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年度监督的重点工作及指标等相关条例进行修订完善。2.3.2协助生技部开展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各地市局落实防误装置安装率、投入率、完好率100%的要求。2.3.4监督各地市局完善并落实防误装置缺陷和隐患的排查、控制、治理闭环机制。2.3.5组织相关单位对防误装置引起的事故开展调查。2.4省公司基建部的工作职责2.4.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标准及技术措施,参与制定或修订省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年度监督的重点工作及指标等相关条例。2.4.2协助生技部开展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2.4.3在新、扩建变电站或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华东电网公司以及浙江省电力公司有关防误闭锁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核。2.5省调通中心的工作职责2.5.1贯彻执行省公司关于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制度、标准及技术措施,参与制定或修订省公司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年度监督的重点工作及指标等相关条例。42.5.2协助生技部开展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和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变电所监控系统嵌入式防误技术监督工作。2.5.3负责新入网监控系统嵌入式防误功能的检测、工厂测试和验收工作。2.5.4参与年度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考核。2.6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的工作职责2.6.1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是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执行部门,协助省公司生技部完成其相应的工作职责。系统所设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开展具体工作。2.6.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公司系统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指示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督促主体单位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2.6.3指导和督促主体单位及时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缺陷的消除。2.6.4掌握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状况,参加重大事故原因分析,对频发性装置缺陷、性能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并参加专题攻关分析和参加拟订反事故技术措施。2.6.5参加50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所基建投产和重大技改工程防误操作相关方面的验收。2.6.6及时了解和掌握新设备和新方法,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有计划地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2.6.7坚持技术监督例会制度,对发现的典型性、频发性缺陷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2.6.8协助省公司生技部做好技术分析工作,并根据本省设备运行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重点工作。2.6.9协助省公司生计部做好新设备的入网检测、工厂测试和验收工作,严把设备质量关。2.6.10协助省公司生技部组织每年一次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年会;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年度考核;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定期和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并提出检查评估报告。2.6.11做好主体单位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工作。52.7各直属(代管)发供电单位的职责2.7.1省电力公司系统各直属(代管)发供电单位是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的主体单位。由总工程师领导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工作,生技部门设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专责归口管理本单位的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工作,由有关职能部室、调度所、变电、检修工区、县(市)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网,共同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工作。2.7.2总工程师的职责领导本单位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工作,组建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的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或修改本单位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定期组织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网活动,分析研究变电所防误装置性能情况,检查、协调、落实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的设计选型、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的技术监督全过程管理。组织重大设备事故和缺陷的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按规定报省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和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审批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的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年度总结。2.7.3防误装置监督专责的职责负责本单位的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归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全面掌握本单位变电所防误装置的性能状况,组织变电所防误装置设备评估,按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和总结,参加有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根据本细则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对设备异常提出处理意见。建立本单位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台账,督促检查各有关班组建立的变电所防误装置台账。协助技术监督主管领导,定期组织或参加对变电所防误装置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利用多年积累的档案,对已暴露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组织有关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的专业会议和技术培训,并及时了解变电所6防误装置新技术和新方法。参加基、扩建及重大技改工程中的评标、设备选型、检验和交接验收工作。严格把好基、扩建工程的验收关。按时完成变电所防误装置监督的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年度总结,报总工程师审批。2.7.4省公司直属电力(业)局还应负责指导、督促本地区县(市)电力局(公司)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2.8设计、安装、调试单位的工作职责2.8.1设计、安装、调试单位也是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主体单位。由总工程师领导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在技术管理部门设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归口管理本单位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在进行变电所基建、检修时建设单位及电气安装、调试、检修单位在全部建设和检修过程中都应临时设立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专责人,参加由电力建设部门或生产单位牵头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网,共同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2.8.2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2.8.3负责所属工作范围内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技术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所属工作范围内变电所防误装置的运行状况,参加有关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2.8.4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的缺陷记录和分析工作,并督促缺陷的消除。协助解决有关防误技术问题。2.8.5对变电所防误装置异常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异常和消除情况作详细记录。2.8.6严格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在基、扩建工程和检修过程中的运行状况、防误能力及防误逻辑正确性的审核工作。2.8.7做好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2.8.8组织有关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技术培训,及时了解防误的新技术和新手段。2.8.9在试运行期间有关建设、安装、调试单位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专责人均应参加生产单位的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网活动,定期对变电所防误装置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已暴露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2.8.10设计单位应积极了解变电所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防误装置相关应用7方式、二次回路设计等方面的问题以及生产运行单位提出的需求,及时更新防误装置的应用设计模式。3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范围及主要内容3.1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的对象是35kV及以上变电所内的防止运行和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等。3.2在电力工程的规划、可行性论证、设计、招标采购阶段,变电所防误装置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技术标准、运行经验、反事故措施等提出变电所防误装置的技术监督意见和要求。3.3新、扩、改建的发、变电工程,如涉及到变电所防误装置的,技术监督工作应与变电所防误装置的设计、施工、投运同步进行。3.4入网新设备、新技术的应用,提出变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