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好处在工程建设期间,业主是工程的所有人和建设项目的行为人。业主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的好处在于:1、有利于业主对整个工程的风险管理、并且对整个过程的风险转嫁有充分的决定权;2、从工程物质损失风险的角度看,“不可抗力”风险属于业主风险,因为这类风险造成的损失是由业主承担的。3、从责任损失的角度看,尽管施工的过程是由承包商完成的,一般来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第三者责任应由其承担,但是,由于业主是工地的所有人,所以,一旦第三者在工地受到损害,其除了可以向承包商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外,也可以向业主提出同样的要求。在许多情况下,往往业主会成为这类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能确保业主在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处于主动的地位。一位业内人士(施工方)的经验之谈:工程一切险时候遇到的各种保险业的角色:保险经纪(InsuranceBroker,如中怡),保险公司(InsuranceCompany,如平安,太平洋),再保险公司(ReinsuranceCompany,如MunichRe.)我们对于工程一切险的保单评价有几个重要的方面。第一是免赔额度,免赔额就是在发生保险事件时,如果低于这个额度保险公司就不用赔,高于则保险公司就需要赔高于的部分,这个要根据可能遭受风险的损失额度及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来定,大项目可能100万美元的免赔额都能承受;第二是各个大项是否都有,保单条款可能给你写几十条几十种情况下都可以赔付,很多都无用,甚至给你设一个很高的每次赔付上限,甚至没有赔付上限,但是要记住,这些都是迷惑你的或者无关紧要的,你真正要关注的是:将作为永久工程的一部分的材料和设备、承包商现场施工设备、永久工程,这些的赔付上限才是你应该去考虑的,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工程一切险到底是为谁办的?我们自己?业主?答案是为我们自己,也为业主,也为分包商。我们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栏里面要写上承包商、业主、监理及为项目服务的所有分包商。说到这里我想特别指出一点的是,既然我们帮分包商也保了,一般情况下分包商是不给交保费的,如果分包商发生险情,我们帮他们向保险公司索赔成功,那么可以适当的向分包商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比如索赔回来金额的40%。)第三者责任(ThirdPartyLiabilities)通常是附在工程一切险后面,那么对于这个第三者责任险最重要的要注意它的免赔额和每次事故的赔付上限。按国家和地区应有区分。最佳做法:业主出钱,承包商购买,并且请保险经纪参与与保险公司的洽谈、签约、索赔。业主出钱,承包商购买的好处:第一,业主为了支付最低的保险费有些附加险没有买,发生险情后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第二,业主可能没有将承包人列为被保险人,以致承包方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保险公司索赔,只能协助业主对保险公司索赔,处于被动局面,并且业主所索赔回来以后,未必会如实德赔付给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