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力系统“廉政风险”的潜在隐患及防范措施党的十七大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当前,我们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是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有效办法。本文将结合电力行业实际,就“廉政风险”的潜在隐患及防范措施,进行浅析。一、“廉政风险”的潜在隐患纪检监察工作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构建起防范廉政风险的“三道防线”。这“三道防线”之中,“事前预防”是最重要的,通过从源头上设防,把腐败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违法犯罪有时只是一念之差,如果能够提前发现隐患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将关口前移,及时化解风险,就能够制止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所以“事前预防”重在发现隐患。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廉政风险”的潜在隐患。(一)工程建设方面第一、电力工程中的赔偿费用涉及面宽广,无法对施工单位的赔偿情况进行严密的核实和查对,工程中施工单位有可能虚增赔偿费套取工程款。第二、目前由于电力建设任务繁重,正规的电力建设施工单位普遍忙于大、中型项目建设,对于小型项目大多存在借用资质现象,这类施工队伍以低报价中标后,为达到追求利润的目的,有可能对工程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技经管理人员、设计人员进行拉拢腐蚀,以达到套取虚假设计变更、虚增工程量等,从而在结算时调高工程费。(二)物资管理方面第一、在物资招标及询价采购过程中,对技术标书的会签审查流于形式,相关部门只履行签字手续,未履行会审职责,造成评标过程中才发现技术条件有误或者带有倾向性,影响了招标工作的严肃性。对评标专家的考核力度不大,使个别评标专家的评审意见明显带有个人倾向,随意动用否决条件,影响了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第二、在废旧物资的回收上,存在畏难情绪。特别是农网改造的废旧物资,确实由于原有的资产归属问题,回收存在一定难度。但是属于国有资产部分,应严格区分,必须想尽办法全部回收,否则就会造成国有资产被变卖或流失。(三)营销管理方面第一、趸售综合电价测算中,不按各类实际电量比例,降低综合电价,损害企业利益。第二、业扩报装或用电监察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用户内外勾结,擅自改变电价性质,损害企业利益。第三、某些农电工由于自身素质不高,有可能出现人情电、关系电、权力电的情况,如:采取有表不抄或少抄,在实际电量与抄表电量严重不符后,以表计出现问题为由,更换表计。(四)职低权实人员方面第一、重点岗位人员存在的风险。目前,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地发生在涉及财务、营销、物资供应、人资、经营等岗位的一般人员上面,暴露出在重点岗位人员监管方面存在隐患。应扩大监管范围,不能放松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力度。第二、农电人员存在的风险。目前,电力系统的大部分信访,均涉及到供电所的工程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违纪违规及廉洁自律、劳动纪律等方面,暴露出供电所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需要进一步加大管理教育和监督的力度。二、“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存在廉政风险,并不代表已经发生了腐败问题,但是有廉政风险而不去积极预防和化解,那么腐败问题肯定是迟早要发生的。对廉政风险进行防范,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途径,更是有效监控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清楚了隐患,找准了风险点,那么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才能将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内并进行化解,达到监督关口前移,主动预防,超前防范的目的。针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措施,从电力行业的自身实际出发,具体应做好“五个加强”。(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第一、加强理论学习。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及新近颁发的反腐倡廉四个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第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采取邀请检察官到电业局给干部职工讲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的宣传挂图、购买廉政类的书籍、DVD等进行分发、组织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及其家属参观监狱,听取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观看党风廉政教育片、学习电力行业违法犯罪案件教育手册、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廉政手机报》、制作《廉政专栏》展板在大厅展示等方法,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二)加强监督管理第一、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违反“四不准”规定打麻将,参与赌博行为。第二、抓好效能监察管理。围绕企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中发现及职工群众反映、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强化财经纪律监督,对贯彻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要加大检查力度和审计力度,对电费回收、工程款使用、个人借公款等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第三、加强物资管理。一是要加大废旧物资的管理力度。生技部门要加大对废旧物资的考核力度,将废旧物资的实际回收率纳入基层单位绩效指标和工程结算完成指标,从源头上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二是在招评标工作中,采用技术招标文件会审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设计部门、生技部门、项目施工单位等对技术招标文件进行交底会审,而不是简单的会签,确保技术要求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同时,还要加强对基层评标专家的评标业务素质及技能培训,严格执行评标专家考核制度。(三)加强重点岗位交流制定重点关键岗位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重点关键岗位、职低权实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轮岗交流,对确实不能交流的,必须强化权力约束和过程监督,比如针对抄表工,要采取定期调整抄表区域,来限制其因长时间与固定客户接触,发生与客户勾结窃电的行为。(四)加强民主管理对干部任免、机构改革、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阳光决策、阳光办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求员工和职代会意见。如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会议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让员工能广泛参与。对于职工群众关心的,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事项,一定要及时公开。(五)加强违规违纪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的行为必须做到不枉不纵,一旦发生党风廉政问题,要严厉查处,以儆效尤,使那些有违法违纪想法的人望而却步。综上所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应当正确认识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性。权利失控、监督不力、制度不全等问题,往往是滋生腐败的罪魁祸首。企业里没有发生腐败问题,不等同于企业里没有廉政风险。通过大量的案例可以说明,每个有权力的岗位都有可能产生腐败,对于权利的监督、制约,在实践中多少都会存在一些漏洞,所以,只要有管理存在,有权利运行,那么廉政风险就一定是客观存在的。当我们能正确认识廉政风险存在的客观性,看清“廉政风险”的潜在隐患,做好防范措施,牢牢掌握住“事前预防”的主动权,相信一定可以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