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程项目合同审计摘要: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审计,防范,提高,法律条款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起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作用,因此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审计的也尤为重要。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1]1.工程项目合同审计的意义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对整个项目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2]1.1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在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常见的几种问题主要有:(1)合同一方在合同实施中才发现合同的某些条款对自己极为不利,隐藏着极大的风险;(2)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订合同中的有些条款考虑不周、含糊不清;(3)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4)合同条款漏洞太多,;(5)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不具备;(6)合同条款过于苛刻,使工程合同无法履行。1.2工程项目合同审计的目的通过审计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1)审计合同的合法性;(2)通过审计,可以发现合同条款之间的矛盾性以及一些含糊不清的内容;(3)研究各项条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4)审计合同内容的完整性。[3]2.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对于业主,主要审查的内容:(1)主体资格;(2)履约能力;(3)业主的社会信誉。对于承包商,主要审查的内容:(1)资质情况;(2)施工能力;(3)社会信誉;(4)财务情况。[4]目前建筑领域较为普遍地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签约主体与合同执行主体不一致的现象,即建设领域中的挂靠、转包、以及违法分包等行为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禁止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禁止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以及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5]施工单位为规避上述法律规定,通常采用无施工资质或低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挂靠高资质施工单位的方式,签订施工合同并承接施工任务,以至于当前建设领域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即:一级施工队伍中标,二级施工队伍签合同,三级施工队伍甚至无等级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地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针对上述现象,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严格比对合同的签订实体和实施实体,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存在,应立即指出,并提请被审计单位及时纠正。[6]3.对合同标的、工期的审计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③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7]4.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的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法律、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8]5.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在工程审计时,审计人员还必须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工程合同履行的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检查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全面、真实地履行合同义务;(2)检查合同具体你前是否通过合同交底落实合同责任;(3)合同签订情况评价;(4)检查合同执行情况;(5)合同偏差分析;(6)合同管理工作评价。[9]6工程签证与索赔审计工程施工中签证内容不清楚、程序不规范、责权不明确往往是造成工程结算扯皮、工程造价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制度。工程签证与索赔审计的重点是:(1)审查合同专用条款中是否明确有效签证的认定原则,工程变更签证的约定条款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审查签证单上是否有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等相关方的签字和盖章,签字人是否具备签字权限,签证单是否在规定时间提交;(3)审计签证事宜是否真实,资料是否完整、准确、客观,签证事宜描述是否将事由发生的原因及事实真相表述清晰,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4)审计工程变更签证事项是否执行已有的合同单价,新增单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当期市场价格;(5)审查索赔的期限和程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6)审查索赔事件中对双方当事人责任的划分是否明确、合理,索赔的依据是否充分;(7)审查索赔证据是否有效、真实、客观、全面;(8)审查索赔值的计算是否准备、合理;(9)审查索赔与反索赔事件的处理是否合法、合规与合理。[10]7.结束语加强合同管理审计对于保障合同的顺利进行、防范工程项目风险都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按照上述内容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审计,有利于当事人明白履约情况,分清责任,并针对薄弱环节或过错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有利于受损失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和避免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提高预险、防险、避险的工程风险管理能力。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5]中国内部审计协会.设项和合同管理.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6]李三喜,李玲.设项目审基精要与案例分析.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6[7]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实务》,2009.9[8]余灿.建设项目审计的深度思考.京晓庄学院学报,2005(1)[9]周文东.程项目管理审计的研究与实证分析:[硕士学位论文].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5[10]时现,建设项目审计.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