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XX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201X/X/XX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公共资源领域配置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以公开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以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重点,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先导,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保证公共资源配置流程透明。(三)明确主体,落实责任。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二、主要任务(一)公开的范围。本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均应依法予以公开。各部门可根据区域、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本地、本行业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并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二)公开的责任主体和重点内容。按照[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