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32712368县关于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的实施意见201X/X/XX县关于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的实施意见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加剧,突发、极端灾害天气事件越来越多。为切实增强我县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现将实施意见公布如下:一、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系人制度(一)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建设、交通、教育、卫建、文广新、电力、环保、公安、应急管理、民政等部门都要确定一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系人。各乡镇(城区办事处)设1名气象协理员,每个行政村、自然村设1名气象信息员。(二)各乡镇、城区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所确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系人、协理员、信息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乡镇、部门为单位务必于x月x日前报县农业局。市气象局即适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相关人员信息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县政府办公室。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系人、协理员、信息员任职条件(一)长期在责任区工作或居住,熟悉责任区内情况;(二)身体健康,能够及时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对气象灾情展开调查。(三)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强;(四)拥有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手机。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联系人、协理员、信息员的职责(一)坚持手机24小时开机;(二)负责接收市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及时准确地向本部门、本乡镇、本行政辖区人员、单位传达;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努力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