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培训上海鸿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培训纪律1、所有听课人员依据课时安排,提前5分钟到场,准备好记录所用的笔及笔记本;2、自觉维持场内秩序,进场前请将手机等调至为震动;3、在培训过程中,禁止自由出入培训场所,如有事情,应在休息时间进行处理;4、在培训过程中如有疑问,应在许可的情况下有序提问,禁止有意或故意制造混乱,扰乱培训课程的进行。培训课程目录了解企业企业文化企业组织架构行为准则工作态度及工作纪律员工礼仪守则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了解企业上海鸿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成立,是从事物业管理的专业性综合企业,物业管理资质叁级。目前管理的物业小区有大上海国际花园和明物大厦,管理面积约35万平方米。大上海国际花园建设面积约33万平方米,常住人口8000人以上,是闵行区的大型社区之一,分为16个园区。上海鸿浩物业以“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取得了不斐业绩与荣誉:大上海国际花园2003年获区文明小区;2004年被评为“上海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上海市文明小区”、“上海市安全小区”;2005-2006年度再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小区”等光荣称号;鸿浩物业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文化企业经营理念:经营战略化、管理精细化、工作程序化、运行规范化、开发品质化、执行标准化、行为制度化、服务品位化核心价值观:真诚、善意、细致、完美企业精神:艰韧、进取、斗志昂扬核心竞争力:专业、系统、完整、规范企业组织架构副总经理总经办管理部财务部工程部保安部环境绿化部明物管理处酒店公寓行为准则注意仪容仪表,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喷带有浓烈气味的香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尽忠职守,服从领导管理,保守商业及业务秘密。爱护公司财务,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得收取任何馈赠、回扣或挪借公司财物;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尽保管职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外借.工作态度及工作纪律1.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2.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对工作职责负全责。3.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拆台或搬弄事非。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5.对待客户或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2.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炒股、听歌、看电影以及未经部门同意擅自使用其他部门的电脑。3.上班时间禁止看报纸、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员工礼仪守则职员仪表要求: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女性职员头发不得染成五颜六色,长发职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将头发束起,不得披散。指甲:不留长指甲,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指甲不能带有色彩。胡子:不留胡须,要求经常修剪。口腔:保持清洁,上班时不得吃有异味食物。修饰:女性职员化妆应保持清洁健康的形象,不浓妆艳抹,不宜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工装:工作服装应清洁、整齐,符合着装原则,女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时髦、华丽。在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要保持平整,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渍。领带:社交场合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有污渍、破损或歪斜松驰。鞋袜:鞋应为黑色皮鞋,禁止着凉鞋、拖鞋工作,鞋子应保持整洁干净。男职员袜子一般选用深色,女职员应备有一对或多双丝袜。行政管理制度奖惩条例实施细则员工工装管理办法问责管理办法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办公环境及卫生管理制度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一员工奖励类别为:(1)通告表扬2)嘉奖(授予荣誉称号)(3)提级(4)提职(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告表扬(奖与物质奖励50-100元):1.口头受到表扬累计达三次者,对当事人予以50元奖励。2.对园区内发现的公司人员违纪进行举报、投诉的,一经核实,证据确凿,对举报人予以50元奖励。3.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发现有行政不作为、告知后监督到应办部门工作推诿、延误的以及其他相关行为,对举报人予以50元奖励。4.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并帮助老人、幼弱、帮困并经确实的,对当事人予50元奖励。5.经常受到业主、公司领导表扬的,收到业主电话、信件等表扬的,对当事人予以100元奖励。6.拾金不昧者(金额在1000元以内),对当事人予以100元奖励。(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及物质奖励200--300元):1.对园区内发现的可疑人员,关注并及时报告,经落实确属违法人员,对当事人予以200元奖励。2.发现并设法抓获在工作区域内的偷、抢等违法犯罪分子,表现突出的,对当事人予以200元奖励。3.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有确凿依据的,对当事人予以200元奖励。4.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数额在10000元以内的,对当事人予以300元奖励。5.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者,经核查属实的,对当事人予以200元奖励。6.拾金不昧者(金额在10000元以内),对当事人予以200元奖励。(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提级(当次予以物质奖励200-500元)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3.超额完成工作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4.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5.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6.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7.及时扭转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经论证可避免重大潜在损失者。8.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9.为公司管理或经营重大决策出谋划策,卓有成效者。10.在恶劣环境下,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忠于职守者。11.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12.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对当事人予以300--500元奖励。13.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1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15.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16.见义勇为或拾金不昧,并获得社会荣誉的。17.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成为全公司表率者。18.工作满五年以上,成绩优良,未有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提职及记功入档(予以物质奖励500-3000元)1.为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有财产,挺身而出,冒险执行任务,使企业免受意外人员伤残或经济损失者。2.遇到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者。3.拾金不昧,价值在5万元及以上的。4.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经济效益在数万元以上者。5.一贯模范执行工艺操作,对提高产品质量有显著贡献者。6.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治安保卫有功,舍己救人,受到公安部门表彰者。二员工处罚分类:(1)警告;(2)通报记过;(3)通报记大过;(4)开除、辞退。(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并予以处罚50--100元:1.仪容仪表不整、工装不规范,经二次督导仍未改正的,当事人予以50元处罚。2.上班时间玩手机,当事人予以50元处罚。3.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员工间相互打探、议论或泄露他人薪金情况的。5.员工严禁私自倒班、调班或代替上班,一经发现,当事人予以50元处罚,部门责任人授意处罚金额翻倍,情节严重,造成一定纠纷的,纳入记大过直至开除。6.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以及其它物品者,当事人予以5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处罚分类第二或第三项,造成丢失的,照价赔偿。7.公司员工对业主投诉,进行推诿、延误并未及时反馈的,对当事人进行30—1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知情但推诿的,处罚金额翻倍。8.在园区内对垃圾乱堆乱放、地面脏乱、车辆停放混乱或业主违章不制止的,予以处罚50元。9.交接班记录不清,交接不认真,责任不明确,对当事人、班长、队长及经理一并进行处罚,当事人处罚50元,各层级领导翻倍。10.在办公区域内不礼貌对客,行为不检,大声喧哗、嬉戏打闹或与客人非工作关系接触过于亲密的。11.在办公场所或服务大厅出现倚靠墙壁、打哈欠、伸懒腰、掏耳朵、剔牙、剪指甲、睡觉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现象的。12.未按公司规定时间及地点用餐的。13.由于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欠佳、工作态度不认真而导致工作延误、出错、遭遇客户投诉情节较轻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报记过处分,罚款100--200元:1.睡岗、串岗、脱岗。2.通风报信、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误导的。3.下班后不锁总经办、文件柜、抽屉等,致使公司资料、物品失控、丢失者,情节严重的,纳入处罚分类第三、第四项。4.不服从公司的正当管理、指挥、工作安排,无故拒绝领导分配的工作或借故拖延到岗时间或顶撞上级,越级汇报者的。5.未按公司规定提交个人资料,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办理公司规定的人事手续的;6.在工作时间吃零食、打扑克、下棋、听音乐、玩游戏、看与工作无关书籍、读报、洗澡、洗涤、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或处理与工作无关事务的。7.有意怠慢工作,故意降低工作效率,疏于职守,故意延误工作进度的。8.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或客户投诉,事实确凿的。9.不能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工作。10.不爱护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浪费或监管不严、导致公司资产遭受损失的,情节严重的,纳入处罚分类第四项。11.不按公司制度程序办事,或办事疏忽,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造成一定损失者,当事人予以100元处罚。12.恶意攻击或诬陷、制造事端、出具伪证者,当事人予以50--1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处罚分类第四项。13.累计两次以上警告处分者(含两次)。(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通报记大过,罚款200--300元: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2.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3.发现管理漏洞、设备问题、员工受伤等情况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造成影响和损失的。4.利用工作职权,对下级的工作安排不合理,处罚不当,造成员工投诉经查属实的。5.对下级的过失不处理、不报告、姑息迁就或对下属员工反映、投诉的问题,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上报的,情节严重的,纳入第四项。6.知晓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违纪行为而知情不报的。7.因缺乏专业知识或违规操作,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财、物损失价值在500元以下的。8.蓄意损耗、破坏公司财物或未经批准私自转移公司财物以作它用的。9.明知公司财物受损失或丢失及发生重大事件,如盗窃或设备出现重大故障等,而不管不问不向上级及公司汇报者。10.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危害公司利益,马虎大意、粗心导致遗失公司重要部位钥匙、票据等重要物品者。11.打架、斗殴、酗酒,影响部门正常工作安排的,情节严重的,纳入处罚分类第四项。12.将员工证件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并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13.员工因私自倒班、调班或代替上班,造成劳资纠纷或造成投诉、仲裁,当事人处罚300元,主管领导逐级处罚200元,情节严重的,纳入处罚第四项。14.无公司领导委托,擅自对外签订各类合同或给予承诺,给公司造成一损失者,当事人予以300元处罚,情节严重的,纳入处罚分类第四项;(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开除处理,并对其予以处罚300—1000元,依据《劳动法》规定,并不与支付任何经济补偿:1.损毁、涂改、伪造重要文件、资料或各种记录(如考勤、票据、凭证、介绍信等),或存在意图行骗及其它欺骗公司行为的。2.有私藏、篡改、未经批准复印公司文件、记录、票据或私用\、伪造、盗用公章等行为的。3.对同仁、服务对象或他人实施暴力、威胁、恐吓、殴打或酗酒滋事对他人造成损害的。4.拉帮结派、搬弄是非、制造谣言损坏公司风气破坏团结的。5.用语言、行动或其它方式对公司同事或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