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世界航空运输区划6.1IATA业务分区6.2IATA一区6.3IATA二区6.4IATA三区6.1IATA业务分区6.1.1ICAO概述6.1.2IATA概述6.1.2IATA业务分区6.1.3世界航空区划6.1.1ICAO概述•一、ICAO(InternationalCivilAviationOrganization)•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是国际上各政府间的民用航空组织。•1、ICAO的成立–二战促进航空工业的发展(和平时期需要25年的发展时间缩短为6年,1939-1945)–建立起一个运送旅客货物的庞大航线网–政治上、技术上存在的问题:•1)商业权——某国航空公司要飞入(经)另一国领土时,安排的问题•2)和平时期飞越国界可能产生的法律上、经济上冲突?2020/6/2332020/6/234•成立:•1944年初,美国与其他盟国进行探讨•1944年11月,在芝加哥举行会议表决“芝加哥公约”,目的:世界和平。(国际民用航空公约)•1947年4月4日,正式成立ICAO,总部设在蒙特利尔YMQ(MONTREAL),公约生效,内容分空中航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和最后条款四个部分。同年5月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截至1985年12月底,共有成员国156个。2020/6/235•2、ICAO的宗旨和目的–宗旨:保障《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实施;开发国际航行原则和技术;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2020/6/236•1)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有效地和有秩序地发展;•2)鼓励发展由于世界和平目的的航空器设计技术和驾驶技能•3)鼓励发展由于国际民用航空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4)发展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民用航空运输,满足世界人民的要求;•5)防止不合理的竞争,避免经济浪费;•6)充分尊重缔约国的权利,保证享有公平经营国际航空运输业务的机会;2020/6/237•7)避免各缔约国之间的歧视;•8)促进国际航空飞行安全;•9)促进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业的全面发展–作用:•制定和监督执行有关航空运输飞行安全和维护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秩序的标准,促进发展与和平利用航空技术,以保证飞行安全,在尊重主权的基础上公平发展。2020/6/238•3、ICAO的管理机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大会,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常设机构:理事会,由33个成员国组成。•理事国由大会推选,任期三年。•理事会下设航行、航空运输、法律、共同经营导航设施、财务等五个委员会。–常设的执行机构:秘书处•下设航行、航空运输、技术援助、法律、行政服务等五个局。2020/6/239•4、中国参加ICAO的情况–1944年12月9日中华民国政府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上签字,1946年2月20日提交了批准书,成为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1971年11月19日,国际民航组织第74届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2020/6/2310–1974年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承认《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并自同日起参加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活动。–1974年9月,在国际民航组织第21届大会上,中国当选为第二类理事国,在以后的两届大会上,又连续当选为理事国。2020/6/2311–1977年第22届大会决定中文作为这个组织的工作语言之一。–2004年第35届会议上,150票当选为第一类理事国,共有159个有投票权的缔约国。2020/6/2312–目前,ICAO有188个成员国,36个常任理事国•常任理事国分为3个类别:–在航空运输方面占主要地位的国家为第一类理事国;–在为空中航行提供设施方面贡献最大的国家为第二类理事国;–在航空方面拥有重要地理区域性位置的国家为第三类理事国。2020/6/2313•5、ICAO主要活动•(1)统一国际民航技术标准和国际航行规则–至1984年底,国际民航组织已制定了18个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文件作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即:一、人员执照;二、空中规则;三、航空气象;四、航图;五、计量单位;六、航空器运行;七、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八、航空器的适航;九、简化手续;十、航空通信;十一、空中交通服务;十二、搜寻和援救;十三、航空器失事调查;十四、机场;十五、航空情报服务;十六、航空器噪声;十七、安全保卫;十八、危险品运输。此外,还制定了若干航行服务程序。2020/6/2314–(2)协调世界各国国际航空运输的方针政策,推动多边航空协定的制定,简化联运手续,汇编各种民航业务统计,制定航路导航设施和机场设施服务收费的原则。此外,还编印了关于国际航空运输发展情况、运价、航空邮运、货运、联营、旅游等研究文献。–(3)研究与国际航空运输有关的国际航空公法和影响国际民航的私法中的问题。•到1981年止已制定了包括关于航空客货赔偿、防止危及航空器安全的非法行为、对地(水)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赔偿、承认航空器所有权等13项公约或议定书。2020/6/2315–(4)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技术援助资金,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民航技术援助。•方式是派遣专家、顾问、教员,提供助学金和设备等。–(5)组织联营公海上或主权未定地区的导航设施与服务。•国际民航组织以英、法、西、俄四种文字出版各种民航技术经济和法律文件,主要有公约附件、航行程序、训练手册等,并出版月刊《国际民航组织公报》。2020/6/2316•6、ICAO的地区办事处(七个)–北美地区——MEX(墨西哥城)–南美地区——LIM(秘鲁首都利马)–欧洲地区——PAR(巴黎)–东非地区——NBO(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非洲地区——DKR(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中东地区——CAI(开罗)–亚太地区——BKK(曼谷)2020/6/23176.1.2IATA•IATA(InternationalAviationTransportAssociation)•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简称:国际航协):视世界上航空公司之间最大的一个国际性民间组织(对国际空运影响最大)2020/6/2318•1、成立–ICAO无法有效处理国际各航空公司间之票价、运费等商务事项。为了因应这个需求,ICAO各国代表达共识,于1945年由各飞航国际航线之航空公司联合组成IATA。该组织因与国际民航组织(ICAO)互动密切,无形中已成为一个半民半官之国际机构.–1945.4月30多家航空公司在古巴的哈瓦那成立,在加拿大通过国会特别法案组成法人组织,总部设在加拿大魁北克省会蒙特利尔市,执行总部在瑞士日内瓦。。2020/6/2319•2、IATA的宗旨、任务与作用:–宗旨:•(1)让全世界在有安全,有规律之航空运输中受益;•(2)增进航空贸易发展;•(3)提供航空服务合作管道–任务与作用:•制定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价格、运载规则和运输手续,协助航空运输企业间的财务结算,执行ICAO所制定的国际标准和程序。2020/6/2320•3、IATA的管理机构•IATA内部设置5个业务局,分别负责会员联络、航空培训、行业结算、航行与基础设施和人事行政事务。目前有雇员1700多名,最高行政官员是理事长。•最高权力机构——“大会”,每年一次•常设机构——“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运输、货运、技术、财务•部门——运输部、律法部、技术部、政府和行业事务部、行业自动化和财务服务部、公共关系部•运输部的主要职能:2020/6/2321•1)提供协调,讨论运价的会议组织•2)为出版者和IATA成员提供运价资料的主要信息渠道•3)检查、考核世界范围航空公司客货物及代理人的服务•4)协调旅客货物及其代理人的培训计划•5)组织代理人销售报告及中心开帐工作(BSP)•6)讨论各航空公司的航班安排问题(每年两次,计划部门)•7)在邮件运输方面,为航空运输业争取利益(万国统一联盟)•8)提高各公司对行业竞争的欺诈意识。2020/6/2322•4、IATA会员–正式会员——经营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的航空公司–准会员——不经营国际定期客运航班的航空公司–协会会员所属国必须是有资格参加ICAO的国家。•IATA现有会员航空公司282家,遍布130个国家和地区。在全世界定期国际航空运输业务中,IATA会员航空公司承担了98%的业务量。IATA在全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00多个办事处,包括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香港和台北的办事处。2020/6/2323•5、IATA的活动–1)行业协会活动(TradeAssociationActivities)•以程序性会议(ProceduresConference)形式进行,所有会员航空公司必须参加。主要讨论国际性客运和货运的价格与代理、客货运输专用票据格式、行李规定运价、订座程序等问题。2020/6/2324–2)运价协调活动(TariffCoordinationActivities)•通过运价协调会议(TariffCoordinationConference)方式进行,会员航空公司可以选择参加。主要讨论客票价格、货运费率与运价、代理人佣金率等问题。•以上两类活动一般通过IATA的运输会议进行,会议的结构图:2020/6/2325IATA运输会议结构程序性会议1、旅客代理2、旅客服务3、货运代理4、货运服务客运服务会议1、业务1区2、业务2区3、业务3区综合会议1、旅客运输2、货物运输3、客/货运输货运服务会议1、业务1区2、业务2区3、业务3区运价协调会议成员选择参加成员选择参加所有成员参加2020/6/2326•6、地区办事处:–负责各地区的政府与行业事务。•北美地区办事处(美国华盛顿)WAS•南美地区办事处(智利圣地亚哥)SCL•欧洲地区办事处(比利时布鲁塞尔)BRU•非洲地区办事处(瑞士日内瓦)GVA•中东地区办事处(约旦安曼)AMM•亚太地区办事处(新加坡)SIN•北亚地区办事处(北京)BJS–IATA在全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00多个办事处,包括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香港和台北的办事处。2020/6/2327•7、IATA在中国–作为全世界七个地区办事处之一,北亚地区会员关系管理事务办事处成立于1996年,办公地点设在北京。–主要职责•在本地区(包括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朝鲜、蒙古和中亚5国)介绍国际航协为促进世界航空运输发展而制定的各项政策和发展战略;•加强国际航协业务活动的开展;促进国际航协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了解、分析本地区(主要是中国大陆和港澳台地区)航空运输政策的发展动向;•保障国际航协项目在本地区的顺利进行;•协助国际航协中国办事处各部门的工作。2020/6/2328–目前,中国大陆共有13家航空公司成为国际航协会员公司,各航空公司加入时间如下:2002年:2001年:–1998年:中国新疆航空公司、中国云南航空公司;1996年:中国北方航空公司、中国西北航空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1993年:2000年:2020/6/2329–中国北京办事处成立于1994年4月15日。从最初的代理人事务办事处迅速成长为IATA七大地区办事处之一,主管北亚地区事务。办事处分为会员关系管理,代理人审批,BSP,CASS,培训,信息技术,出版物及财务与行政八个部门。在民航总局及中外航空公司,尤其是会员航空公司的大力支持下,IATA北京办事处的各项业务开展顺利。曾在六个月内建立了BSP,创下世界第一的速度。办事处遵循客户第一,会员至上的原则,期待着在将来为会员航空公司及航空运输各界朋友提供一流的服务。6.1.2IATA业务分区•国际航协将全球分为三大区域外,也将全球分为两个半球:东半球(EasternHemisphere即EH),包括TC2和TC3;西半球(WesternHemisphere即WH),包括TC1。见表6.1。IATA业务分区HemisphereAreaSubArea西半球WesternHemisphereArea1(TC1)业务一区NorthAmerica(北美洲)CentralAmerica(中美洲)SouthAmerica(南美洲)CaribbeanIslands(加勒比海地区)东半球Eas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