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员工队伍稳定和安全生产稳定,促进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企业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分公司系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管理工作。-2-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分公司统一领导和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1.4.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使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1.4.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1.5应急预案体系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详见附录1)。1.5.1综合预案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分公司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工作和程序,作为分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1.5.2专项预案-3-专项预案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分公司本部和系统各单位制定的专项预案如下:1.5.2.1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和地质灾害,例如: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洪水、大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自然灾害,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抗洪减灾应急预案、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1.5.2.2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人身事故应急预案、全厂停电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等。1.5.2.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集体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员工餐厅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5.2.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4-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重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突发新闻媒体事件应急预案等。1.5.3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各单位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其中分公司本部制定的预案如下:1.5.3.1.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5.3.2.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本部消防应急预案1.5.3.3.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本部重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1.5.3.4.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本部员工餐厅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5.3.5.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本部公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5.3.6.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本部突发性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1.5.3.7.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本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5.3.8.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本部突发地震应急预案1.5.3.9.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突发事件新闻处置应急预案1.5.3.10.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各单位要针对特定的具体场所(如集控室、制氢站等)、设备设施(如汽轮发电机组、变压器等)、岗位(如集控运行人员、消防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在详细分析现场风险和危险源的基础上,针对典型的突发事件类型(如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制定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5-2.分公司危险性分析2.1分公司概况2005年3月18日,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正式挂牌成立,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派出机构,受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集团公司在豫的发电企业,从业人员大约七千人。主要经营范围: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分公司本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民主路1号,在役发电资产分布在洛阳、三门峡、许昌、信阳和安阳等五地市。2.2危险源与风险性分析分公司系统存在影响安全生产,并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危险的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引发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风险,发电企业的烟尘、二氧化硫、废渣等污染物或废弃物的储存、排放等也可能造成不良的环境影响。2.3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具体情况如下:Ⅰ级: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或对分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Ⅱ级: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人身事故,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设备和分公司所管理的发电企业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或对分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6-的各类突发事件。Ⅲ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死亡或重伤,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设备事故和电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Ⅳ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重伤或轻伤;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设备损坏、机组停运等各类突发事件。3.组织机构及职责3.1组织机构分公司成立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成,负责分公司系统重大突发事件的应管理工作(详见附录2)。(一)领导小组总指挥:总经理副总指挥:各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兼工会主席、总会计师成员:各副总师、各部门负责人(二)工作小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任: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2.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任:纪检组长兼工会主席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7-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主任:纪检组长兼工会主席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3.2主要职责(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郑州电监办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2.接受河南省政府部门、郑州电监办以及集团公司应急管理机构的领导,执行河南省政府、郑州电监办和集团公司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3.监督分公司本部及管理各单位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职责的划分。3.部署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4.及时向河南省政府部门、郑州电监办、集团公司报告分公司较大突发生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5.加强与省内其他发电主体、与集团公司其他分子公司联系,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6.签发审核论证后的应急预案。(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1.具体负责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报告各种突发事件。2.归口分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传达河南省政府、郑州-8-电监办、集团公司及分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定。3.组织落实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单位的落实。4.根据河南省政府、郑州电监办、集团公司的有关精神,建立完善分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指导分公司系统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库,监督各单位定期开展演练,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稳定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分公司有关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置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稳定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分公司本部餐厅、大面积传染病以及防火、交通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公共卫生应急管理。5.检查分公司系统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6.对分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管理分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管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和《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和备案;各单位危险源监控要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9-实施导则》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执行;班组危险源监控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检修现场或操作现场危险源的监控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有关“三讲一落实”活动的要求。4.2预警行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分公司及系统各单位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常规监测数据等,定期开展跟踪监测、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分公司预警信息的发布一般通过绿色通道、视频会议、信息网络、OA系统、传真等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预警级别依据突发事件分级划分,分公司对Ⅰ级、Ⅱ、Ⅲ级突发事件进行预警。4.3信息报告与处置4.3.1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逐级上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按规定通报所在地区和相关政府部门。4.3.2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3.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按照响应级别由组织单位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报集团公司备案。4.3.4造成事故的突发事件在事故调查结束后上报《事故调查报告书》。-10-《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的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报出。特殊情况下,由分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同意后,可延至45天。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上报时限按其规定执行,但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批复事故结案后3日内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事故结案后7日内上报集团公司。5.应急响应5.1应急响应分级按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一般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分公司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由各单位组织实施。5.2响应程序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大或对分公司、对集团公司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人身事故,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设备和电网事故或对分公司、对集团公司产生较重负面影响的各类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