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政策讲解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〇一三年十月一、住房公积金概况•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存款,它是限制性使用的,主要用于职工住房消费的。•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达到一年以上,且未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职工本人,在销户提取时,对其予以利息补贴。补贴额度最高可达利息总额的12%。不同群体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中的受益:人群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受益近两年购房且还清房贷(有改善型住房需求)购房提取、销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已购房且还清房贷(无改善型住房需求)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销户全额提取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利息补贴已购房且正在还房贷还贷提取、销户全额提取、近两年购房的购房提取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利息补贴正租房有购房预期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销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保障自住住房权益正租房无购房预期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销户全额提取增加收入、个人所得税减免、利息补贴、住房保障权益二、缴存•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利率计息。三、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提取规定中所称相关概念•家庭成员指职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住房数量的合计数以家庭成员市内外住房总的数量为准。•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住房套数按照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住房数量统计。办理提取业务的基本材料(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二)身份证;(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基本材料•购买本地房产和异地房产均可办理购房提取;购买时间与办理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24个月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开具时间计算;•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留存一个月当月缴存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一手商品房(现房):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贷款抵押银行印章),购房发票;•一手商品房(期房):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贷款抵押银行印章),契税税票;•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住建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据。本地购房提取时申请材料: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贷款抵押银行印章),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经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税票;•房产证复印件(无贷款抵押银行印章)以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权属(查询)证明,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异地购房提取异地购房提取时申请材料:温馨提示:每套住房申请人仅能申请提取一次,因此建议合理安排提取时间。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案例:缴存职工A先生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9000元,缴存比例12%,每月缴存额2160元;其妻A太太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公积金缴存基数8000元,缴存比例13%,每月缴存额2080元。2010年10月购买自住住房一套,至今A先生及其家庭合计有一套房,面积100平米,2万/平米,房款已付清;•按照上述情形的描述,A先生可申请购房提取公积金。按照提取相关规定,A先生夫妻双方的缴存额均可计入提取范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当期实际发生额:200万元;2.可提取额度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可提取额除去账户应留存1个月的缴存额。按2011年7月30日申请提取计算,A先生截至2011年7月账户余额17280元,A太太截至2011年7月账户余额16640元,按夫妻双方计算:•(17280-2160)+(16640-2080)=29680元•可提取额度为上述计算的两项结果中的最低值,A先生购房提取额度为29680元。•还贷提取分为按月和非按月还贷两种业务。按月是指将办理月份后每月缴交的公积金按月提取出来;非按月是将办理月份前最长24个月的公积金一次性提出,不大于最长24个月的还贷金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职工账户应缴存额的60%。Eg.按月和非按月两种情况:月供5000,夫每月:1000,妻每月:2000的情况,账户余额充足,分1套、2套情况。•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月提取一次;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上年未提的可累计到下年提取,截止申请月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若夫妻双方都需办理非按月还贷提取,则需夫妻双方同时办理,否则另一方视为放弃该时段办理机会。一方委托配偶办理的,配偶需提交结婚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按月还贷可单人办理,夫妻双方不需同时办理,按月还贷不能代办。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还款明细内容包括:还款人姓名、贷款金额、每月还款记录等)•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还贷提取,若无法提供抵押合同或无相应抵押条款,可只提供借款合同非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材料: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还贷提取,若无法提供抵押合同或无相应抵押条款,可只提供借款合同按月还贷提取申请材料:温馨提示:若职工家庭近两年购买房产,且家庭房产套数2套及以上,建议申请提取时先申请非按月还贷提取,再申请购房提取。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案例:缴存职工B先生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8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2%,每月缴存额1920元;其妻缴存基数75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0%,每月缴存公积金1500元。2010年5月购买自住住房一套,面积70平米,已支付首付款25万元,现每月需偿还住房商业贷款4000元。按照上述情形的描述,B先生可申请还贷提取,按照提取规定B先生夫妻双方的缴存额均可计入提取范围,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每月按时足额还贷的情况):4000元2.可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按夫妻双方计算:1920+1500=3420元可提取额度为上述计算的两项结果中的最低值,B先生每月可提取额度为夫妻双方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420元,因此B先生每月提取的公积金解决了每月偿还商业贷款费用支出的85%。租房提取•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人的范围: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可以合计提取。•房产范围:限定在深圳市内。•账户留存额:申请提取当月的月应缴存额。•提取额度: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房产属性:具有所有权的商品性住房或政策性(保障性)住房。•提交材料:不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实行诚信申报。租房提取案例:缴存职工C先生及其家庭成员目前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C先生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7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2%,每月缴存额1680元;配偶C太太缴存基数7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5%,每月缴存公积金2100元。计算方法:每月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50%,按夫妻双方计算:(1680+2100)×50%=1890元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的范围: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提取规定》第五条即购房、租房、还贷和建造、翻建、大修中的住房消费情形。•提取条件: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而且未纳入《提取规定》第五条即购房、租房、还贷和建造、翻建、大修中的住房消费情形。•账户留存额:申请提取当月的月应缴存额。•提取额度: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次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用于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发生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每次可提取额不超过提取申请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申请年度累计提取。•提交材料:仅需提交基本材料;签订自助服务协议后在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或通过远程服务电话办理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的,不需提交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基本材料和相应证明材料。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案例:缴存职工D先生(非深户)2010年12月开始缴存公积金,缴存基数4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7%,每月缴存额560元,前十二个月住房公积金累计额为6720元;配偶D太太(非深户)缴存基数30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5%,每月缴存公积金300元,前十二个月住房公积金累计额为3600元。在深圳无购房、租房,更无还贷,可以用于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上一年度未提取的,可累计到本年度提取D先生用于其他消费情形提取,一次可提申请前的12个月的缴存总额。月可提取额度为6720×30%=2016元;D太太用于其他消费情形提取,一次可提申请前的12个月的缴存总额。月可提取额度为3600×30%=1080元四、非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一)退休;•(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三)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五)户籍迁出本市;•(六)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停缴三个月;•(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非销户)•(八)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非销户)四、贷款•公积金贷款是为了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向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的职工个人(户籍和非户籍)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对比图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1.参与额度计算的所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2.职工个人申请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参与额度试算的,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3.每月还贷额度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4.职工购买首套房的,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可贷额度要求5.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6.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