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48710143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201X/X/XX客运车辆驾驶员聘用、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第一条驾驶人员的录用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招聘录用条件录用并由安全部门进行审核,录入企业电子档案实施企业驾驶人员动态监控管理。第二条统一招聘聘用程序:一、组建由安全、运输、机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及有经验的资深大客车驾驶人员组成营运驾驶人员统一招聘技能考查小组,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和资格考查,合格后填写《驾驶员上岗资格考查表》,同时建立驾驶员档案和台帐,作为驾驶员档案资料保存;二、对新进及单位转岗的驾驶人员进行身高、肢体、精神状态、安全和操作知识的解答能力等进行面试;三、对驾驶员各种准驾资格证照、身份证件、以前开车经历、事故及违章情况等进行审核;四、对实际驾驶情况进行实际驾驶考查;五、上述情况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七、办理上企业上岗服务证。第三条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一、遵纪守法,安全意识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生活习惯,驾驶行为良好,无劣迹记录,具备实际操作的技术素质,服从企业安全管理,无不良的嗜好。二、三年内未发生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致人死亡事故;交通违法记分无满分记录;无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三、身体状况要求按公安部《驾驶证申办及使用规定》条件办理。四、持有驾驶证,普通等级公路驾驶员安全驾驶经历满3[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