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小学语文李文名师工作室规章制度一、工作宗旨根据《西宁市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实施办法》和《西宁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在市教育局教科所的领导下,成立“西宁市小学语文李文名师工作室”。围绕本工作室教师队伍建设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搭建教科研平台,提供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切实做好教师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中青年教师健康、快速、可持续地成长,把先进的教育理念、独特的教学风格、精妙的教学技巧、灵活的教学方法,渗透和辐射到工作室成员的教学实践之中,推动我市小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发展。二、工作目标1.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精神和团队智慧,激活工作室成员的研究热情,夯实工作室成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促进自身发展,逐渐成长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2.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如,听名师上示范课、做学术讲座,开设探索课、汇报课,进行教学案例分析、教学沙龙研讨,论文交流和课题汇报等有特色有实效的研修活动。力求在三年内,形成一支在全市小学语文界有影响力的小学语文教师团队,推进名师培养工程向更高层次发展。3.以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热点问题、常遇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培养成员对教育的激情和理想,积淀厚实的教育教学素养,具有独立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精神。在研究活动中深入语文课堂问题研究,解决小学语文课程改革的实际问题。4.促进学员在原有基础上有更高的提升,在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研究能力,在学科上形成自己鲜明的教育风格和教育艺术,把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思想库、智力库和智囊团的作用,从而探索教师“教、学、研”的成长途径。三、相关制度(一)工作制度1.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每个成员签订《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研究项目和个人专业化成长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权利及评价办法。2.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成员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3.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4.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工作室定期建立“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定期集体研究一次。将研讨成果发在工作室网站上。5.工作室网站、及电子档案袋资料须及时更新,开通评论、留言等服务,公布个人电子邮箱,以取得更好的交流效果。6.工作室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室工作动态、工作室成员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二)会议制度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阶段工作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2.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总结会议,安排本学期需展示的成果内容及形式,分享成功的经验、探讨存在的问题。3.根据工作室计划,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课题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点。(三)学习制度1.按时学习:工作室成员平时学习以自学为主,另就某一研究方向的主题每月定期集中学习一次,同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2.按需学习:工作室成员每期的自我发展计划中明确学习内容、学习目标,根据目前及今后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在教育教学理论等方面有选择性的学习。(四)考核制度主持人根据《西宁市“名师工作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对工作室成员进行考核,主要从思想道德、理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五)档案管理制度1.建立工作室档案制度,并认真兼管。2.工作室成员的计划、总结、听课、评课记录、公开课、展示课、教案等材料及时收集、归档、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