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开办〔2012〕9号关于印发《烟台开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属驻区各单位:《烟台开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件2烟台开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为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广大群众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使全社会知晓政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决心和信心,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活动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7日三、活动主题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四、活动口号(一)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二)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三)食品安全,全民行动;(四)加强农村食品监管,维护群众身体健康;3(五)举报食品违法行为人人有责;(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七)做良心食品,创诚信企业;(八)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和改善民生;(十)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建立科学饮食文化。五、活动内容(一)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工委办公室食安办牵头)。时间:6月11日上午9:00,地点:彩云城中门前出席人员:管委副主任;商务局、教体局、卫生人口计生局、农海局、城管环保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药监管处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职能科室负责人;宣传部、发改经信局、财政局、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活动议程:第一项:介绍出席领导和部门及活动情况(工委办公室食安办准备材料);第二项:管委副主任讲话(工委办公室食安办准备讲话材料);第三项:企业宣读食品安全倡议书(由质监分局组织)。现场方阵:1、工商执法人员方阵(统一制服着装)10人;42、卫生执法人员方阵(统一制服着装)10人;3、城管执法人员方阵(统一制服着装)10人;4、农海局(5人)、商务局(5人)、质监分局(5人)、食药监管处(5人)。场景布置:背景:开发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活动主题: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现场气球条幅、拱门、音响、主席台搭建,场地布置等(工委办公室食安办、接待处负责,鸿远物业负责场地);现场秩序维持、车辆停放(公安分局负责);区电视台、开发时报做好新闻报道(宣传部负责)。(二)食品安全广场宣传咨询(工委办公室食安办牵头)。时间:6月11日上午9:00—11:00地点:彩云城中门前现场组织:1、商务局、卫生人口计生局、农海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药监管处等部门分别派出2-3人(其中带队负责人1名,业务骨干1-2名,带足宣传资料)现场接受食品安全咨询,并发放食品安全科普读物和宣传资料。2、商务局、卫生人口计生局、农海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药监管处等部门分别准备3块图文并茂的展板,内容主要介绍部门职责、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辨别知识、食品安全5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3、现场桌椅、座位牌、宣传横幅及相关服务工作由工委办公室食安办、机关事务处负责;4、宣传周启动仪式结束后,副主任看望慰问食品安全广场宣传咨询工作人员;5、区电视台、报社现场采访:(1)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2)企业负责人。区电视台、开发时报做好新闻报道(宣传部负责)。(三)发布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广告内容由工委办公室食安办提供)。1、户外电子屏广告(住房建设管理局、城管环保局负责)。在6月11日-17日期间,每天循环播出5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2、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部负责)。区电视台在6月11日-17日期间,每晚播放一则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2次。3、公交车电子屏公益广告(公交公司负责)。在6月11日-17日期间,每天循环播出5条食品安全公益广告。4、行政中心G层电子屏公益广告(工委办公室接待处负责)。在6月11日-17日期间,每天上午、下午各播出两个小时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四)开设食品安全专栏。1、《开发时报》专栏(宣传部负责)。在6月12日、15日开6辟食品安全专栏。内容主要包括:各职能部门围绕保障食品安全开展的工作新举措、活动新情况等(材料和图片由各有关部门提供)。2、区电视台专题报道(宣传部负责)。在6月11日-17日期间,每日在《开发区新闻》中跟踪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材料和图片由各有关部门提供)。3、开发区业达之窗网站专题报道(工委办公室网络中心负责)。在6月11日-17日期间,每日在业达资讯栏目中跟踪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材料和图片由各有关部门提供)。(五)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活动。1、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组织编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刊板和横幅,在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福莱山街道办事处负责)。2、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刊板和横幅,积极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古现、大季家、八角街道办事处负责)。3、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组织编印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在学校开展“举办一期讲座、上一堂课、出一版墙报”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学生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教体局负责)。4、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活动。结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7建设,组织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讲座,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意识(质监分局负责)。(六)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活动。由工委办公室食安办牵头、组织卫生人口计生局、农海局、城管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食药监管处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结合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对考生就餐点食品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等环节和学校周边小吃店、小摊店、小商店等部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6月14日)。(七)公布举报电话。各职能部门在区电视台、报刊、网站、户外电子屏等媒体公布食品安全举报热线,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各类食品非法违规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六、督查考核工委办公室食安办将适时组织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全区机关社会责任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6月19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工委办公室食安办。8主题词:食品安全方案通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2012年5月11日印发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