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结构施工交通组织安全专项方案1.编制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2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6相关地方政策、法规。2.编制原则本着“确保地方路安全、畅通、保持正常通行”的原则进行组织,同时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坚持保障安全、最大限度提高通行能力和“施工服从于保通、保通服务于施工”的原则,处理好施工于保通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保障措施是工程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3.工程概况港城中通道位于如东县城东侧,是连接如东县城与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的重要连接线路。该项目起于嘉陵江路与东二环交叉处,偏向东北跨九总河后继续向东,接洋口港规划南环与西环交叉处后利用南环线位向东,终于临海高等级公路,均为新建道路。项目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为K15+106.3,路线全长15.1063km。标段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实施,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4.附属结构运输通道现有交通情况4.1运输道路跨越关系本工程附属结构运输路线经过现场勘察,运输路线途径交叉路口较少,主要涉及2个交叉口,其中洋口大道与东二环路交叉口、东二环路与施工便道交叉口车流量较大。4.2现有路线交通情况本工程附属结构运输所使用的现有道路主要包洋口大道及东二环路两条道路,其中东二环路、洋口大道为双向6车道,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且载重能力均能满足料车满载通行。4.3运输路线走向附属构件预制场位于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万恒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旁,距施工现场约10.6km。附属构件运输时,附属构件运输车由附属构件预制场站出发,由洋口大道向东行驶至东二环路(约6.5km),从东二环路一直向南行驶,在东二环路与嘉陵江路交叉口处进入施工便道(约4.1km)。待运输工作结束后原路返回。具体行驶路线如下图所示:重点监控部位:4.3.1预制场位于万恒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旁,两场距离较近,人流量较大,且两侧交通路口较多、车流量较大、车辆行驶时安全隐患大。4.3.2洋口大道及东二环路均为城市主干道,来往车辆较多,受当地治安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安全形势也较为严峻。5.交通组织及保障措施5.1交通保障领导小组为了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项目经理部成立水稳、沥青面层施工路段现场管理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现场交通安全相关工作。附属构件运输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职责5.2材料准备我项目部占道施工交通安全所用的标志标牌、反光锥、三角旗等全部按要求准备到位。安全设施配置见下表:安全设施配置表序号材料名称数量备注1限速牌9个2前方施工减速慢行6个3反光锥15个4三角旗若干序号姓名职务职责1魏焱波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及总指挥2杨天有项目总工技术指导、方案落实和检查3李宝革副经理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施工组织4吴德章工程部长施工设备组织调配及各种资源协调、参与现场执勤工作5周洋安质部长监督安全质量、参与现场执勤工作6周文玉物机部长现场措施材料的落实5施工警告标志若干5.3交通安全保障措施5.3.1各种安全设施及其作用以及具体部署位置在现场施工区域范围内采用水马、路锥、彩钢板进行维护,从而形成一个封闭的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并在围挡外侧摆放醒目的标志牌防止社会车辆因误入施工区域。(1)振荡标线因考虑到施工便道与当地公路交叉处车流量大,为了给在行驶道路上行车的司机在行车的过程中产生的较强的视觉效果和振荡效果,保证交通车辆和施工区域内人员的安全,项目部在路基主线与当地道路交叉处设置了振荡突起标线,此振荡标线同时还具有提醒司机注意强制减速防滑的作用,在雨天夜间还能照常反光,极大增强了公路行车的安全性。(2)预告标志结合沿线道路上车速快、车流量大的特点,为了预防车辆因不明前方是施工区域而造成车辆大量拥堵或者车辆冲入施工区域而产生安全隐患。我们在施工区域的前方设置了大量的警示牌(提醒前方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和改道标志等),在施工区域的外沿(贴有反光膜)隔离带和警示锥将施工现场围起来,从而营造一个相对独立和封闭的施工区域。在内侧摆放反光圆锥筒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车辆由于意外冲入施工区域而伤害施工人员和损坏施工机械。(3)旗帜项目部处于更好的保证行驶车辆和施工活动的安全性,除了设置上述的安全设施外,我们在施工区域两侧都树立了具有指引和警示作用的彩色旗帜。(4)防护栏杆确保交通的畅通及安全,项目部在施工便道过沟塘路段处,在便道两侧安装防护栏杆,并在栏杆外侧增加反光措施,在起到防护作用的同时,也增加了夜间行车的安全性。5.3.2附属构件运输交通安全管理(1)附属构件均为小型构件,为了确保道路畅通,尽量避免附属构件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掉落对道路交通造成阻碍,在项目部各领导的指导和配合下,在沿途设立车辆超速超载等违章行驶的行为,对存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员按照工程管理文明施工相关实施细则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以此确保道路交通畅通。(2)对通往工地方向的附属构件运输车辆的交通管理,沿线派一名专职安全人员对交通道路进行维护,同时做好沿线车辆的安全疏导工作,沿线相关部位设置并做好前方施工车辆减速慢行标识牌。5.3.3附属构件运输安全生产纪律管理(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不得超载。(2)驾驶人员对所驾机械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状态,禁止“带病”作业。(3)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前进。(5)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看清过往车辆,并鸣笛示意过往车辆注意或减速慢行。(6)车辆会车时轻(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下坡车让上坡车,两车之间安全距离至少为100cm。(7)车辆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减速慢行,并瞭望左右是否有车辆行驶,并鸣笛示意过往车辆注意或减速慢行。(8)车辆行驶过程中遇到故障停车时,应打开应急灯,并在车辆前后放置警示牌,并及时上报队长或现场负责人。5.3.4其他交通组织及协调措施(1)设置连续的彩钢板围护将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隔离开来,以满足封闭施工要求,仅在现有道路与施工区域的交叉口或出入口处设置临时活动护栏以满足施工车辆出入要求。(2)施工期间进入工地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管理。(3)运输车辆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间,严格执行“二通三无五必须”的文明施工规范,确保工程沿线厂家、居民出行畅通。(5)施工便道、出入口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夜间还配备警示灯,派专人负责指挥车辆进出,维持交通秩序。6、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6.1目的和依据为有效、及时的抢救事故致伤病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减少经济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6.2应急机构设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为了在险情发生时做到紧中有序,忙而不乱,及时有效地组织紧急抢险工作,本项目部成立了以第一管理者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小分队;组长:魏焱波副组长:、李宝革技术负责:杨天有组员:吴德章、周洋、王振玉、周文玉、方海涛6.3应急机构相关人员职责(1)组长:负责所有救援人员、机械、物资的协调和施救统一指挥工作,确定救援方案,主持事故调查会议。(2)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援人员、机械、物资的协调和施救指挥工作,提出救援方案的建议,主持事故调查工作。(3)技术负责: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施救指挥工作,负责救援方案和相关技术及机械技术施救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工作。6.4应急机构的任务(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指导职工防护,组织职工撤离。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及时指导和组织员工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2)迅速控制危险源,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3)做好现场清洁,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对事故外溢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伤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清除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对危害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出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5)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准备相关培训进行应急人员和现场人员进行岗位教育和消防知识的教育;进行扑救火灾、救护人员的知识能力教育;进行抢救摔伤人员知识能力教育;进行紧急切断电源、报救触电人员知识能力教育;进行控制机械事故损坏或伤害,排除机械设备事故危害,排除机械设备事故危害能力教育,并做好培训记录。6.5应急救援程序6.6安全事故的报告(1)当事故可能或已经发生时,现场施工人员首先应立即打电话向项目经理如实报告现场情况,如有受伤人员或有现场无法控制的火灾及重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在向项目经理报告的同时,应及时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2)项目经理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组织现场紧急救助和组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3)当事故超出项目部自身救援能力时,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及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外部救援队伍。(4)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形成照片、录像等影响资料,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以便进行保险理赔。(5)应急结束后,项目部应立即组织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研究事故处理方案和今后施工的改进措施,并形成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