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中小学生伤亡事故发生之频繁,数目之大,实在令人感到触目惊心。据有关材料统计,每年我们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一万人以上,平均每天因游泳、食物中毒、交通事故、他杀、自杀而死亡的中小学生人数达40余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消失。据统计而这些意外危险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作为学习实施但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建筑带来的意外伤害;二是楼道、通道等容易发生拥堵压的场所造成的伤害;三是校外人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溺水等等;四是火灾、爆炸、食物中毒等引起的意外伤害;五是校外不法分子的侵害,如殴打、杀人、强奸等刑事案件;六是文体活动中的意外伤害。吴杏妹主任在引领全体班主任学习《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理》时强调:安全教育是我们时时处处都应考虑的问题,并应提到一个高度来重视它,要与当前学校开展的生命教育紧密联系,使学校、家庭和社会应组成一个强大的安全网络体系,同时指出学校是育人的摇篮,作为班主任应承担起教育和管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的责任。学校在强调教学质量的同时,不可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无论是上学、放学、课内、课外、校内、校外随时随地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学校和家长双向配合才能真正减少事故的发生。只有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安全教育共同体的局面,才能促进中小学健康成长,才能使家庭幸福、学校平安和社会和谐。一片冰心在玉壶——学习《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心得体会江苏省昆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校长吴建军昆山市教育局决定把今年定为“师德师风教育年”,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我们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规范育人环境,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依法治校,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格局。《苏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是本着预防、处理中小学生事故,保护中小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制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学生的活动领域越来越宽,接触的事物越来越多,他们的人身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了人们的重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从事各种活动:如出行、集会、旅游、参加体育锻炼等,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而青少年应付各种异常情况的能力相对是有限的。目前,社会治安还相当严峻,中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或者滋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容易使他们的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此外,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洪水、风暴等)、人为灾害(例如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的发生,同样会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构成威胁。为防患于未然,《条例》“以人为本”、全方位考虑,第二章以数款事无巨细地列举了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学校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承担着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重大责任。《条例》对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主要是从学校这一方出发。为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落实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努力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条例》将“伤害事故的预防”置于首位,体现了《条例》的核心。多年以来,我校一直奉行“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以人为本”就是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学生人身安全应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先决条件。根据《条例》的相关条款,作为学生人身安全教育的执行者,为做好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工作,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考虑:首先,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条例》实施的根本目的之一是保护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教育必须经常讲,安全隐患必须经常查,安全管理必须经常抓,安全警示必须经常有。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班主任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其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和伤害预防事故预防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这有利于学校主动及时有序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条例》规定,学校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安全教育、教育督查、教学常规督查、校园安全检查、体育设施安全、安全事故处理等一系列工作都要安排相关的责任人,另外,还要专门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定期到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再次,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必须细致、踏实、到位、慎重。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能离岗,不能违反工作常规要求,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对此,《条例》第十五条就明确规定。在日常教育教学中,一旦发生学生未到校或者擅自离校,教师应及时告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并告知相关的职能部门,以确保万无一失。另外,学校还应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文化、建设、质量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生家长等其他监护人的交流合作。通过双方的交流合作,学校据此可以适时调整安全教育的工作部署,制定更科学化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而与学生家长等监护人的交流,更有利于他们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最后,良好的校园文化具有无形而巨大的教育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熏陶、引导、渗透功能,对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作用。学校应利用各种的宣传措施,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设优美的校园环境,以健康活跃的气氛感染人;创造赏心悦目的卫生环境,以整洁的校园环境熏陶人;竖立张贴各种形式的安全警示牌,以鲜明的语言教育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以生动的事例教育人。要建设价值导向鲜明的校风、班风、学风,营造鲜明、自然、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使学生一走进校园就能从老师、同学身上感受到激励、尊重和友爱,感受到和谐与温暖,从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感受到积极向上的力量,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总之,预防胜于一切,为了给学生营造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教育工作者应当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