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输合同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甲方将自有货物委托乙方承运,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使双方共遵守:一、货物名称、装卸货地点、价款:货物(费用)名称运输车辆规格装货地点卸货地点单价(元)车数金额(元)注:上述价格已包含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货物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燃油费、食宿费等费用,除上述价格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二、运输时间:起运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4日。三、收发联系人:发货人姓名:发货地址:收货人姓名:收货地址:四、运费支付方式: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后,经甲方确认无误,且乙方提供正式运输发票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结清乙方运费。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必须提供经国家法律允许且手续齐全、包装完好的货物委托乙方承运。2、甲方隐瞒,错报装载货物实际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走私货物导致货物损坏、腐蚀、爆炸,没收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货物运输途中因工商、税务、海关、林业、卫生防疫等手续不齐全的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4、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如因甲方无人收货或延时收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如期将承运货物安全、准时运抵目的地,并和甲方在卸货地点办理好交接手续,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短少、损坏等由乙方负责赔偿(不包括无包装或包装不齐全的磨损、泄漏和包装完好的内部短少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2、为防止途中意外事故发生,乙方义务为甲方提供货物保险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货物运输之前,乙方需提供有效的车辆证明和承运司机的个人证明材料给甲方备查,按时将货物到甲方的指定卸货地点(交通事故、堵车、扣车等因素除外)。4、乙方在运输途中货物遇险,须及时报案,并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货物损失。5、乙方运输车辆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货物的装卸,因乙方人员在货物装卸期间操作失误造成的货物损坏和人员伤害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6、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到达甲方卸货场地后,如因天气、道路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甲方不能正常卸货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经济补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七、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合理损耗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6、走私等不合法物品八、其他:1、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合同协议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争议: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愿意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仲裁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款项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