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设备采购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款项。第二章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第四条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工程款申请材料按公司要求提供。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第五条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签署意见转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审核,走完内部签报程序后,办理支付手续,承包方在收取预付款前应提供增值税发票。。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承包方应于每月20日编出当月(含上月后10天)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月进度报表,报送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核。(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上述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发包方审核并走完公司签报后,承包方方可取得公司付款。第七条工程审计结算。指工程竣工后,并审计完成出具了审计报告,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工程款。第八条工程质保金。工程保修期满,经发包方、使用方等相关部门、承包方、监理单位验收,确认承包方已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责任后,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质保金款申请,发包方走完内部签报程序后,办理支付手续第四章工程款拨付程序一、付款审批表所需单据:工程进度支付审核表一、工程进度支付审核表二,合同文件,合同签审表,工程形象进度表、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发包方要求的附件资料等。二、工程款付款程序按公司支付审核流程执行。三、款项支付要求款项支付严格履行合同,合同变更或附加合同的,应严格按公司流程处理。四、工程款资金申请计划1.按公司三重一大要求,每月25日前由项目建设中心综合部汇总报送下月大于500万元及以上工程款支付计划,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至财务部,次月在报送工程款支付计划的同时,还需提供上月支付计划的实际发生情况表。(详见清单)。2.年度预算资金表于每年11月份报送,由各项目部部长、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核实并签字。3.月度预算资金表于每月25日由项目部部长核实后由综合部报经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4.每年春节前的资金预算于12月由项目部长核实后经中心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上报。201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