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背景下的广电与电信的合作与竞争产业经济学胡雷余永虎程穆摘要:目前“三网融合”的难点主要在广电网络与其它两网的融合,尤其是广电系统与电信系统的利益博弈使”三网融合”进程步履艰难。因此,广电系统与电信系统的融合将是“三网融合”能否取得实际成果的关键。文章运用数学建模的方法,分析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之间的利益博弈,得到如下结论: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使双方都能从中获益,却使广电处于从属地位,电信居于领导地位;在宽带业务市场上,广电基于内容优势的差别化宽带服务是其进军宽带市场的有效策略。关键词:“三网融合”、广电与电信、合作与竞争模型一、“三网融合”的概念及其意义(一)“三网融合”的概念“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都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服务的通信业务。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对“三网融合”的定义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三网融合”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形成适应性广、容易维护、费用低的高速带宽的多媒体基础平台。但是在现阶段它并不意味着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三网融合”的主要表现为:1、技术上趋向一致,即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无缝覆盖,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趋向使用统一的IP协议;2、在经营上不同运营主体之间表现为互相竞争、互相合作,朝着向用户提供多样化、多媒体化、个性化服务的同一目标逐渐交汇;3、行业管制和政策方面也逐渐趋向融合和统一。(二)中国“三网融合”的发展历程由于“三网融合”对于信息技术产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世界上主要国家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进行立法及监管等政策层面的准备,并在之后快速的进行了”三网融合”的推进。中国的”三网融合”探索始于1998年,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国家出台明确管制规定,禁止广电及电信行业的混业经营,“三网融合”之路遭遇挫折。21世纪初,由于全球互联网行业大发展,创新及融合业务不断出现,互联网与电信网逐步走向深度融合,而这种两网融合带来的效果再次使人看到”三网融合”可能带来的美好前景,因此国家管制政策不断松动,最终,在2010年国务院明确提出“三网融合”时间表,“三网融合”开始迈出实质性步伐。根据时间表,2010年至2012年将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2013年至2015年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2010年4月,工信部联合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的意见》,要求电信运营商快速推进光纤到户工程,率先开始进行”三网融合”方面的网络准备工作。(三)“三网融合”的意义及必要性欧美等发达国家推行”三网融合”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很多国家都实现了各种形式、不同程度的融合。在我国实现”三网融合”也具有重要的意义:(1)在现有的电信市场格局下引入一个广电运营商,可以实现某种程度的异质竞争,促进行业、监管、市场、技术、网络、中断、支撑系统等多方面的融合和创新。(2)“三网融合”的实现,有利于形成完整的信息通信产业链,发展新的市场空间和实施信息通信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提升信息通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3)实现统一的适应“三网融合”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构架,有利于吸引投资、减小新业务开发的风险、激发行业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4)实现“三网融合”将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源动力,创造一个新的市场空间。它将带动整条产业链的发展,包括内容提供商、服务提供商、运营商以及光线通讯设备制造商在内的行业均将收益。二、“三网融合”的社会福利分析“三网融合”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如果这种融合对社会福利没有促进作用的话,融合本身是没有必要的。下面我们用简单的模型证明,融合是会增进社会福利的,然后在此背景下探讨广电和电信的合作与竞争模型。为了简化模型,我们做出如下假设。①在融合之初广电只提供电视服务,而电信只提供电话服务,并且每一个用户都需要这两种服务。这两种服务给用户带来的基础效用,并且由于享用电视服务获得/2的效用,由于电话服务也获得/2的效用。②假设社会上有两类用户,在融合之初,只能分别从广电和电信订购服务,由于融合之后广电和电信提供差异化的打包产品,因此A类用户偏向从电信订购打包产品,B类用户偏向从广电订购打包产品,设A类用户为A,B类用户为B。③由于产品的多样性使得用户效用增加为s,因为这时候用户可以有多种选择。但是如果用户订购的不是自己喜欢的运营商的服务那么效用就会减少。④生产该服务不需要成本。这个假定过于苛刻,但是鉴于我们只是探讨”三网融合”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而不是专注于产生的利润以及其生产或销售策略的研究,这样的假设是可以得出一般性的结论的。在融合之前用户的效用函数为:1212(/2)(/2)iUpppp在融合之后两类用户的效用函数有不同的形式:12AspUsp12BspUsp在融合之前用于电信和广电分别是各自领域内的垄断厂商,因此他们会选择12/2pp以榨取全部用户剩余。这时候电信和广电的总利润为12()AB。这个时候用户的效用为0。证明在这种垄断的市场结构下,运营商攫取了全部的用户剩余。广电和电信的融合使他们之间产生竞争。我们证明在此情况下的伯川德竞争均衡解为120pp。证明:首先如果两大运营商之间能达成瓜分市场的合约,即电信主要服务A类用户,而广电主要服务B类用户,那么运营商的定价为12pps。那么所有的A类用户都会选择电信运营商,所有的B类用户选择广电运营商。但是事实上在竞争市场上这样的价格不是伯川德均衡解。因为两大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虽然有差异但是替代品,那么他们之间的竞争就是不可避免的。假设广电运营商价格不变,而电信将价格降到1ps,那么显然电信不仅会留住原来的A类用户,而且部分的B类用户也会选择电信运营商。同样,当电信运营商价格不变时,广电也有相同的动机降低价格,事实上的价格战在所难免。在博弈过程中价格会一直降低到120pp时,这时两个运营商都失去了继续降价的动力。此时两大运营商的利润为120,而用户的效用总和为()()ABABUUUs。在这里定义社会福利为用户的效用和运营商的利润总和。在融合之前的社会福利为()ABW,融合之后的社会福利为'()()ABWs。可见由于服务的多样性使社会总福利增加了,但是却降低了运营商的利润,由于我们这里假设运营商的服务成本是0,所以模型中运营商的利润也就为0。事实上运营商的利润不会减小到0,但是由于竞争的引入,在宽带市场上的而利润势必会下降。从社会福利的角度看,”三网融合”也是要大力推广的,这其实来源于经济学的一个简答的道理,竞争总是会使社会福利增加的,垄断的加剧势必降低社会福利。选择电信运营商选择广电运营商营商选择电信运营商选择电信运营商选择广电运营商三、广电与电信的合作模型在相关政策、地方政府以及“三网融合”试点城市的促进下,甘肃、江苏、江西、云南、四川、湖北、新疆、上海、福建等多地的广电电台、电视台、有线网络公司与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达成了合作关系,多项合作业务陆续展开。但是事实上广电和电信之间的融合存在着巨大的壁垒,做到真正的融合在实践上很困难。广电和电信的分业监管所导致的体制障碍使得“三网融合”举步维艰。虽然国务院相关政策已经去掉了阻碍“三网融合”的行政障碍,但是实践中的分业监管体制,使得“三网融合”在操作上困难重重。即使如此,在“三网融合”的实践中也有做的成功的地区。比如鄂州广电网络与鄂州联通的合作,双方于2009年底开始合作拓展固定电话、互联网等业务。在鄂州联通网络不能到达的地方,用户可选择鄂州广电网络提供固话服务,费用与当地电话费相当,同时用户也可以使用鄂州广电的网络进行互联网接入。此外,双方还推出了“电视阅读”等融合性业务,为当地用户提供一系列“农家书工程”作品内容。下面我们建立数理模型分析广电和电信之间的博弈。当两者之间协调机制,共同分享广电系统的内容资源,我们称这样的模型为合作模型;当两者之间在宽带市场上展开差异产品竞争时,称这样的模型为竞争模型。(一)广电与电信的合作模型广播电视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作为内容提供商在中国的三个网络中具有最大的网络覆盖率。2009年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51座,电视台272座,广播电视台2087座,教育台44座。开办了3985套开路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其中广播节目2675套、电视节目1310套,此外还有付费电视139套、付费广播39套。有线电视网络400多万公里,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为96.31%、97.23%。因此和电信行业相比较广电行业具有内容和网络覆盖率方面的优势。一是内容资源,各级广电媒体,几十年来积累内容资源是巨大的。比如新闻资源、故事电影、新闻纪录,这些资源经过数字化转换之后,可以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成为各种媒体的原材料,是宝贵和丰富的战略资源。二是频谱资源。频谱是广电的战略核心资源,也是广电的特性和性质,历史造成了广电拥有的频谱资源较电信更为丰富。而且这是其他传媒不具有的资源优势。它具有很强的垄断性,是广电核心竞争力的核心资源。作为内容提供商,广电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内容优势和电信展开业务合作。以手机电视市场为例,这是广电和电信高层业务深度融合的成果。我们假设手机电视用户对这项新服务的效用评价受到三方面的影响:(1)收看手机电视产生的流量,这个假设是直观的,显然接收的流量多用户从中获得的效用就高。(2)单位流量的价格,流量费越高时用户的成本增加,效用就会降低。我们假设单位流量的价格为P。(3)可供选择的节目种类,可供选择的种类越多,用户从中获得的效用就越高,因为其可供选择的余地增加。我们假设用户是同质的,但是这不影响用户在一定时间内改变自己的偏好,选择别的电视节目。如下我们构造一个效用函数:10niiiiqqPqU在这个效用函数里,q代表用户i使用的流量,P代表单位流量的价格。值得一提的是节目的种类我们用1niiq表示。当用户基数足够大时,每一个节目都有自己的受众,并且假设没有一个节目是受用户特别偏好的,即当基数相当大时可以认为每个节目产生的流量相同。当你喜欢看娱乐节目的时候,一定也有人喜欢看新闻节目或者体育节目,并且不能主观认为新闻节目产生的数据流量一定比娱乐节目或者体育节目多,既然这样,节目的种类就一定可以用所有的流量总和除以一个相当大的正数得到,而且由于人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因此即使节目再吸引人,他们也只会选择最喜欢的来收看,可以假设在价格和其他因素确定的情况下,选择的流量在短期内具有稳定性,那么我们定义节目数量就很容易了。这里我们用表示这个相当大的正数的倒数,那么显然是相当小的。越大表示节目数量越多,越小表示节目数量越少。每位用户都选择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接受流量:1iniiiiqiMaxUqqPq最大化的一阶条件为:0(1/2)iiiduqpdq这里220iiuq已得到满足,求得用户最优流量为:21/4()iqp当单位流量费增加时用户就减少接受的流量,当节目数量减少时,即越小时,用户减少愿意接受的流量。因为这个时候可供选择的节目太少,网络的价值不大,甚至用户根本就不会选择使用这个业务。假设有个潜在的用户愿意购买该手机电视业务,并且该项服务的收费由电信公司根据用户接受的流量收取,用户接受的流量是电信收取的流量费的和节目数量的函数,此时电信选择使自己利润最大化的流量费。在这有几个重要的假设:(1)电信公司的网络已经建设好,即电信高昂的网络建设成本在开展该项服务之前就已经支付,在计算该项服务的利润益时不考虑网络的建设成本。如果订购该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