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甲方:营口新北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乙方:年月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制2签约须知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二、本合同书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四、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五、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六、本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二年,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第一条甲方基本信息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营口新北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住所:营口市鲅鱼圈区新闻大厦西塔三单元1504室注册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新闻大厦西塔三单元1504室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辽H2014001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穆怀民联系人及电话:0417-6201811第二条乙方基本信息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3户籍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现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第六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将工时制如实告知乙方。第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第九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五、劳动报酬4第十条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第十二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第十六条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第十七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二十四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五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5式。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甲方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第三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一、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十二、其它事项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第三十六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6劳动合同续订书劳动合同变更书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续订合同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附件:一、派遣单位及期限(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岗位性质为下列第种。1、临时性2、辅助性3、替代性(二)甲方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三)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作)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三、工作时间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季/月/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制,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不定时工作制。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四、劳动报酬8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周)。(二)计件工资。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三)用工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每月基本工资元,并根据用工单位工资分配办法正常调整;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