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电梯司机聘用协议书订立协议单位:甲方:青田瓯江明月一期项目部甲(以下简称方)乙方:乙兹有工程的人货电梯机械,聘请为该工程的人货电梯司机责任承包人;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签订相关条款及投标承诺,结合本公司对本工程具体要求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青田瓯江明月一期工程工程地点:青田湖口新村二、承包范围负责现场人货电梯范围的所有材料垂直运输、简易的维修、定期及不定期的检验维修和记录;并且24小时满足施工要求:若在施工使用过程中需要小急修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三、承包单价及计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三台人货电梯操作人员无条件满足施工要求。甲方支付乙方每台人货电梯责任承包费84000元每年(按365天计算),以甲方的考勤表为准,另外各人货电梯司机进场后必须与甲方做好进场手续便于考勤。四、双方职责、义务及权利(一)甲方1、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生产设施。2、负责土建、安装等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3、负责施工安全生产交底和教育。4、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各人货电梯司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及指导,现场施工员负责进行生产指挥,并协调与其他工种之间的生产关系。5、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进行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开除并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二)乙方1、必须具有法制观念及专业技术的职工操作证(必须持有浙江省建设交通委员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殊工种上岗证)。2、必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各种有效证件进场,并报送本人1寸近照。3、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服从项目安全员及有关职能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坚持班前检验,安全第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谁造成的由谁负责。4、承担由于自身因素造成甲方损失的费用。5、在不同工种之间的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乙方无特殊原因造成工种之间衔接上的脱节,应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6、乙方每天上工前必须对所操作的人货电梯进行检验和试运转,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反应,不留隐患。7、如有晚上加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要求,保持人货电梯有人操作运转。否则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中午、晚上加班均无加班费。8、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工程人货电梯拆除时自动终止,甲方一次性结清乙方工资。9、每台人货电梯操作间的操作人员只允许一人(禁止实习生操作)。凡在巡查时发现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在操作间。甲方有权进行制止,并处以200元人民币/次,在最终结账时进行扣除。1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任何时间都必须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进行吊装作业。有事或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或说明,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甲方概不负责其后果,另外发现一次处以200人民币元/次,在最终结账时进行扣除。另外要求所有人货电梯司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12、乙方不得营私舞弊,按正常规律作业。13、施工作业期间,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要挟项目部及项目部管理人员。五、付款方式1、乙方自带一个月生活费,次月开始每月10日左右按每月2000元/人发放生活费;余款待到年底进行结账付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甲方说明,否则甲方概不负责。2、乙方不得因甲方生活费不到位而停工,双方可协商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六、其他1、未尽事宜,双方洽商解决,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3、因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本合同相关条文,甲方有权提前7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和乙方解除合同关系,如乙方未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的7个日历日内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