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通知各科室、病区: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现就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流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纠纷隐患时,科室负责人应积极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争取纠纷在科内化解。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及时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一),通过OA系统向安全医疗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报告,将予以免责。二、安全办在接到患方投诉后,第一时间通过OA将《医疗争议(投诉)情况调查反馈表》(见附二)告知当事科室。三、当事科室应立即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三日内完成科内讨论,形成科室意见,明确有无过错、责任程度及处理意见,完整填写《医疗投诉情况调查反馈表》,通过OA上报安全办。四、安全办在完成纠纷事件调查后及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分析讨论,议定纠纷事件性质、解决措施。当事科室在汇报完整病史、阐述科室意见后必要时需离场回避。五、安全办根据科室意见、讨论意见综合考虑,拟定纠纷事件解决方案,汇报分管领导,合理处置。六、纠纷事件调解过程中若第三方调解机构(市医调会等)认为当事者有必要参与调解工作的,当事科室则应当积极予以配合。七、纠纷事件结案后安全办通过OA及时告知当事科室处理结果,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讲评会讨论裁定。八、质量讲评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对涉及经济赔偿的纠纷事件进行讨论后予以一定处罚,参加人员由安全办在医院专家库中随机抽选。诊疗活动中存在问题的纠纷事件发生科室应填写《医疗投诉科室整改落实报告表》(见附三),由相应职能科监督科室落实整改。九、当事科室对质量讲评会讨论决定的处罚意见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安全办申请院外专家对纠纷事件进行鉴定,医院将根据院外专家鉴定意见等综合考虑,作合理调整。十、在处理纠纷事件过程中,若因当事科室配合消极、质疑医院讨论意见等情况,且对医院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时,医院将予以严惩。十一、此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处理。XX医院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时间:20年月日时分报告人:科室:姓名:住院号:床号:性别:年龄:不良事件发生时间:20年月日时分入院诊断:不良事件类型(具体分类见下表):不良事件发生场所:不良后果:(没有填无)不良事件经过:以上内容由科室填写收到报告时间:20年月日责任处理人:处理情况简述:事件最终结果:了结时间:20年月日以上内容由职能科填写备注:遇到各种意外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伤害、死亡的紧急情况(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立即电话报告职能科或分管院长。附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安全)不良后果的事件。附二:医疗投诉情况调查反馈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就诊科室就诊时间病案号投诉日期简要诊疗经过:争议及投诉要点:科室初步意见(详细治疗经过、纠纷性质、有无过错):科室意见:本科室在此纠纷事件中过错,愿意承担%责任程度。希望通过方式解决此纠纷事件。(双方协商、医调会处理、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途径、不承担责任)科室:当事人:科主任:20年月日科室填写此表后交安全医疗办,并同时将此事件记录在科室医疗差错登记本和安全医疗月报表上。附三:医疗投诉科室整改落实报告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投诉方式就诊科室就诊时间病案号结案日期诊疗及投诉要点:处理结果:科室整改落实情况(包括事件回顾、存在过错、整改方案、整改行动)科室:责任人:科主任: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