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作交底为保障施工安全,确保工程质量,使现场施工有序进行,也为了施工监理双方互相理解与支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减少或杜绝不必要的返工与麻烦,最大限度的减少浪费、创造效益,我监理部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如下: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以工序控制为中心,以质量控制为核心,作好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目标的五大控制工作,同时兼顾好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五目标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在质量优良的前提下确保进度和投资目标的落实。在质量控制上以预防为主,做好事前事中控制,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以试验检测、旁站为手段,坚持按监理程序办事,在合同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监理目标的实现。我们监理工作的总方针是:严格公正、科学求实、质量第一、全面监理。我们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文字为据、数据为凭、图像为证,严格按合同办事。下面重点强调一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中的一些规定、制度:1、开(复)工报告审批制度(1)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已签订;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复测及技术交底工作均已完成;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能满足开工需要;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2)工程开工前,必须提交开工申请报告,以及相关的附件: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施工放样报验表。建筑材料报验单。进场人员和设备报验单。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月进度计划。2、施工图核对制度施工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和图纸后,应尽快进行读图和审核图纸,避免图纸中的差错和遗漏对工程产生不良影响。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1)施工单位进场后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规范,结合复测和现场情况及时编制全面系统、切合实际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监理单位审批。(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施工依据;施工部署;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主要措施;劳动力组织计划、主要材料供应计划以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计划;确保文明施工的主要措施。4、变更设计审核制度变更设计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业主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特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决不允许先施工后变更或不变更就施工。5、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质量复检制度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及设计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规定。3承包商采购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应有生产方提供的出厂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及质量检验证等资料,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材料的检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允许未检先用。对进场的工程材料、半成品等,承包商在对材料进行检验取样时,需通知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督,见证施工单位按规定取样和送检,并在送检单上签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复检,首先检验承包商提供的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厂方和自检),再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怀疑的,由监理工程师取样后,再送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经过检验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暂停使用,由监理工程师取样作专项检验。订购的构件必须具有“三证”,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不合格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已进场的要及时清退。6、施工测量复核制度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必须具有测量资质、测量仪器经过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鉴定证明。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应报监理检查并确认,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测。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将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4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将发出监理指令,限期改正。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准予复工,发出“复工指令”。分部分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全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后,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需要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使用“监理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应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以后可能成为隐患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填写“工程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程序办理。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指令以控制施工质量。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止施工的指令以控制施工质量。(2)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工程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在规定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同时在现场进行配合;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检查合格的工程予以现场签认,并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或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由施工单位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机构重新报验。对不合格工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重要的分部工程和重要的分项工程、重点部位隐蔽前应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和旁站人员在隐蔽工程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和旁站监理记录表,指明质量问题发生的部位,问题的情况及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对较严重的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发出“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整改完成后通知监理工程师签认。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程序办理。8、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6(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项目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5)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填写记录。(6)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并应按表填写记录。(7)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监理机构申请工程预验收,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监理机构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8)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表填写记录。9、工程例会制度(1)工地例会7根据业主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监理站每周组织1次监理例会,参与项目建设的有关单位参加,由监理工程师整理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发送各单位。会议内容有: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检查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其他有关事宜。(2)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建设工程需要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主要是协调或专门研究某一专项内容。10、验工计价审核签认制度为加强本工程投资控制,准确掌握工程进度,规范验工计价办法,做好验工计价工作制定。(1)验工计价的依据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款额;经发包单位同意,由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预算;经过审批的开工报告,及施工图现场核对资料完善;在计划投资控制内,经监理单位总监工程师签认的符合工程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以“合同条款”及其相关文件为准)、计量准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按规定程序已经完成并符合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的设计变更、施工图工程数量及其它与工程有关的工程项目和费用。8(2)验工计价程序现场计量。由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计量,核实已完成工程量(已完成工程量是指检测合格、内业资料齐全的完工工程量)。验工计价报表的申报施工单位按合同中《工程量清单》项目填报月报《已完成工程验工数量表》和《已完成工程验工计价表》,并符合竣工文件要求的所有内业资料、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以及工程数量计算单提交监理。验工计价报表的审核。监理站按照合同规定,分别对本月《已完成工程验工数量表》和《已完成工程验工计价表》及内业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确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施工单位将已办理完毕上述手续的《已完成工程验工数量表》和《已完成工程验工计价表》一并报业主单位审批业主依据监理的意见对验工计价表进行审查签认,经审批签认后,完成本次验工计价。(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开工报告未经批准者;无计量资料者;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验工项目及单价、费率与规定不符者;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者;9隐蔽工程未经检验签证者;末次计价未附竣工报告者;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和合格证、材料未按规定试验、未向监理工程师报验并确认合格者;未按变更设计规定手续办理,擅自变更设计者;未按《验标》要求进行质量检查、未填写“工程检查评定表”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分包的工程;其他与验工计价规定不符者。11、其他制度(1)设计技术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在项目监理站的组织下,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设计技术交底由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及使用的定型图、通用图等。在设计技术交底前,监理人员应和施工单位作好充分准备,认真阅读设计文件、图纸并书面列出需在交底会上提出的问题(审图时提出的问题)书面材料应在交底会前三天提交给设计单位。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需要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的,监理站应及时协助组织并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2)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安排好必需的资源投入,如材料、设备的采购,人员的调度等,确保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并使各单位工程进展顺利。发现施工进度同计划出现偏差时,及时采取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10施,调整施工计划,保证工期合理,并监督实施。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进度的延误,而且施工单位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对的施工单位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发出书面警告,向业主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强制分包或考虑更换施工单位。(3)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要迅速报告有关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并按规定处理事故,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迅速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使工程早日恢复正常施工。并配合有关部门对情况的调查取证。(4)检测设备仪器的管理制度检测设备仪器管理,由试验工程师负责。各种检测、测量和试验器具及设备须按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