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运行和管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综合作用,建立发挥活动阵地的机构,使之成为各村宣传政策的窗口,传授知识的课堂,凝聚党员的阵地,联系群众的桥梁,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二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永久使用权属于所在地村党总支、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和党员群众,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使用。产权归国家所有,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辖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村党总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性质,不得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私自买卖、租赁、挪用、侵占。第四条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是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是顺利开展农村基层各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第五条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使其成为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第六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具备“四室”功能,即:村党总支办公室、村委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一室多用)、党员服务点。第七条要结合实际,制定规划,绿化美化院内环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安装体育器材、修建篮球场等,总的要求是绿化、硬化到位,整洁、美观、大方。第八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门口悬挂村“两委”的标牌,并设置党务、村务和财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和信息公布栏等。第九条活动场所内部必须配置桌椅、图书杂志、文件资料柜以及电视机、影碟机等远程教育设备,并确保网络畅通。第十条村“两委”办公室要有门牌,内部必须配置办公桌椅、办公用品、资料柜以及村党总支、村委会有关制度等。村委会要升挂国旗,村党组织负责人的办公室要有复式(党旗+国旗)或单式(党旗)桌面旗。第十一条建立健全“三会一课”、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民会议、“一事一议”、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基本规章制度,统一确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制作制度框,悬挂上墙。第十二条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职责,专人负责,签定管理协议,建立公物台台账,做到帐实相符,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财产帐目要适当公开。第十三条在村“两委”换届或其它原因调整设施和管理人员时,原管理负责人要及时向新调整的负责人移交办公场所、办公用品及其它配套设施。移交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委员和财政所长具体负责监督实施。第十四条镇党委每半年对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集中检查一次,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第十五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党员经常性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发展党员等党内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村党支部要建立健全活动台账。第十六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村民议事中心。以实行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为目标,在活动场所内定期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各类会议,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制度。第十七条村“两委”成员实行轮流坐班工作制,负责接待群众和处理日常工作,积极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无偿为群众服务。第十八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教育培训中心。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电教设备,对群众进行科技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努力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第十九条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文化娱乐中心。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表演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第二十条村“两委”要切实负起对各村民小组活动室(会议室)的管理,严禁把小组的活动室转租、占用或挪用他用,要具体制定小组活动室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社区党总支、社区居委会也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