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实验中心(室):为了“十一”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室秩序良好,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请各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认真做好放假前的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由本学院(单位)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各院(单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实验室工作特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各实验室要在9月26日—30日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检查工作要有详细记录,检查结果汇总至本学院(单位)。3.放假期间各实验室严禁使用、严禁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确有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必须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申请、批准。实验所用剩余危险药品要及时、清楚地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封存。4.放假离开实验室时要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确保水、电、气、暖等没有泄露,以及门窗等完好,室内没有需要运转的仪器设备,关闭电源总闸。同时要做好防火、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5.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院主管领导申请,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入,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6.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值班教师名单统一报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7.放假期间实验室严禁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8.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报告。(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按下列优先次序处置:①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3)重要电话号码: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4)实验室安全事故,同时报以下部门:①保卫处报警电话:xxxxxxxx;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值班电话:xxxxxxxx。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