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fine-art-of-putting-things-off拖延的艺术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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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nit2TextITheFineArtofPuttingThingsOff拖延的艺术迈克尔·德马雷斯特“今天能做的事情决不要推到明天。”切斯特菲尔德伯爵在1794年劝告儿子说。但是这位高雅德伯爵一直没有抽出时间来与孩子母亲举行婚礼,还有让约翰逊博士等名士在接待室久等的坏习惯。这足以证明,用心最善之人亦可是拖沓之士。罗马的一位大将军昆塔斯·费边·马克西姆斯为了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喝酒消闲,常常推迟战斗,被人起了“拖延者”的绰号;摩西不愿向法老传达耶和华的法令,便借口说自己语言有缺陷;当然哈姆雷特更是把拖延上升为一种艺术形式。世上的人基本上可以平均地分成两类:拖延者和马上行动者。有些人二月份九准备好交个人所得税,预先偿还抵押借款,按计划准时在常人难以忍受的六点半开饭;另一些人则乐于在九点或十点时吃些剩饭剩菜、错放账单和文件以期延长缴税的期限。他们非要等到信用卡总部警告他们后果自负才肯去付信用卡上的帐。就像浮士德遇见魔鬼一样,他们推迟去理发店、去看牙医或看医生。尽管拖延会带来诸多不便,但拖延经常可以激发和唤醒具有创新意识的灵魂。写下许多成功小说和剧本的作家琼·克尔说,她要把厨房里每个汤罐头和酱瓶子上的标签看上一遍后,才能安心地坐在打字机前。许多作家都关注着他们任务之外的各种杂事,譬如,关注在缅因州法国人海湾和巴尔海港进行的海岸和土地测量,其中的地名,如古今斯暗礁、布伦特池塘、黑奥山、伯恩特豪猪、朗豪猪、希波豪猪以及鲍尔德豪猪岛,都激起了他们的想象。从“拖延者”年代到本世纪,拖延的艺术实际上被军事基地“赶快、待命”)、外交和法律所垄断。在过去,英国殖民地总督,面对当地人的起义,可以端着酒,安逸地思考民族叛乱的形式。庆幸的是,他没有电传机在一旁喋喋不休地传递着命令,一会儿是增加机关枪啊,一会儿又是增派军队啊什么的。直到二战时,美国将军还可以跟敌方将军达成协议,休一天运动假,去掠夺村民的鸡和酒,次日再战。律师是世界上最积习难改的延误者。据贝弗利山的从不拖沓的保险推销员弗兰克·内森说,“没有留下遗嘱就去世的律师数不胜数。”无志者,事也成。当然,习惯性拖延和刻意延缓是有差别的,特别是在商业机构高层中。美国银行集团副总裁查理德·曼德巴赫说,企业动力学鼓励谨慎行事,由此滋生了拖延。他提到,仓促行事往往导致尴尬的局面,或付出沉重的代价。信息爆炸鼓励了那些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的人——还有一篇报告要读,还有以个权威人士要咨询。曼德巴赫说:“数据的充分与泛滥之间总有条微妙的界线。”他的观点被广为接受。随着政府负担日益加重和社会形势日趋复杂,官僚化盛行开来,其目的就是使政策制定者墨守陈规、寻求妥协和重新评估的过程中窒息——这样就不会做出草率的决定了。导致水门事件的政府集权化已经蔓延至经济机构等等广阔的领域,使得拖延成为世界性的一种生活方式。各种语言中有关推迟的短语星罗棋布——从西班牙语manana(在将来某个不确定的时间长了到阿拉伯的bukrafilmishmash(字面意思“明天的杏树”,其含义使“等到花儿2也开了。”)学术界也很推崇推衍。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社会家伯纳德·斯克拉每天辛辛苦苦才写出三至五页的东西来,他坦称“我很多朋友面对白纸都感到非常痛苦。我们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教学压力、家庭责任、查看新书、查实脚注。”心理学家坚决认为女人是最勤勉的拖延者,尽管很多心理学家(每小时收50美金或更多)本人就非常拖沓。拉尔夫·格林森博士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临床精神病疗法的教授(他曾是马丽莲·梦露的精神病医生),他对待拖延的态度比较温和。他说:“对很多人来说,做某事、面对某事就是面对真相的时刻。于是所有害怕的人都尽量地逃避、回避或推迟这一时刻。”但是,佐治亚洲心理学家乔恩·费根认为,拖延也许是人潜意识地甄别事情轻重缓急一种方式。“我拖延总是有原因的,”费根说,“我能感觉到它,只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事实上,拖延的历史悠久而光荣,这意味着如果推迟一下,许多想法和决定就可能有所改进。推迟做决定本身就是一个决定,这话不无道理。议会程序实际上就是一个拖延和审议的过程。同样,创作一幅名画、谱写一段舞曲、写作一本书,或建造一个像布兰希姆宫那样的建筑,这耗用了马尔伯勒公爵的建筑师及工人们15年的时间才建成,这些也都是这种拖延和审议的过程。在此期间,设计可能不断成熟和完善。确实,仓促会葬送雅致。《石之剑》的作者T·H·怀特曾写道,时间“并不是要一小时,或一天就挥霍掉,而是应该细腻地、缓慢地、从容地享受。”换言之,尊敬的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今天不必做的事,请一定拖延到明天再做吧!Unit4对违反法律者亮红灯弗兰克·特立皮德[1]法律和秩序是美国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也可能是政治上最热门的话题。然而,显然令人烦恼的是,数以百万计的美国人尽管从没有认为自己会违反法律,更不用说会成为罪犯了,却正在越来越随便地对待那些专为保护与造福他们的社会所制定的法规。当然,现今确实有些时候似乎无视法律代表了未来的潮流。哈佛大学的社会学家大卫·莱斯曼怀疑,大多数美国人喜欢犯那种他们认为是无关紧要的玩忽职守的错误。莱斯曼说,美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已经处于这样的危险之中,即“如果你遵纪守法,你就是个傻瓜”。[2]支持莱斯曼观点的证据是再明显不过的。违法乱纪者屡见不鲜、无奇不有,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墙上的乱涂乱画把公共场所的外观糟蹋得不堪入目。骑自行车的人横冲直撞,似乎两个车轮的交通工具可以不受任何交通法规的束缚。乱丢垃圾的人把他们的生活区域变成了垃圾场。正如以前的法令未能扫除危害公园的满身酒气的流氓阿飞一样,广泛宣传的法规也未能消除公共场所的高分贝便携式收音机。吸烟成瘾的人们对“不准吸烟”的告示牌熟视无睹。衣冠楚楚的吸大麻的人再也不像从前那样躲开公众的视线偷偷摸摸地传递带大麻的香烟了。在中上层人士中毫无顾忌地使用可卡因已成为令人烦恼的丑闻。而且,(好家伙,人数真不少啊!)还有随意横穿马路的人呢。[3]违法行为的危害差别极大。在人行道上随地吐痰当然令人厌恶,但是很明3显,比起那些违法地在未经许可的地区掩埋危险化学废料的公司对他人造成的危害要小得多。忽视防火安全法规的房主对人生命的危害当然要比在地铁逃票的人大得多。然而,最直接和最引人注目的违法行为恰恰就是最常见的一种社会现象。首当其冲者就是美国的司机们。今天,他们无法无天的行为给公众造成了极大的灾难。其危害既有日常多见的造成城市街道堵塞的并排违章停车,也有司机酒后开车造成的每年死亡大约25000人,伤残至少650000人。那么高速公路上的违章超速行驶呢?最新调查显示,在一些州际公路上83%的司机现在根本无视联邦法定的每小时55英里的时速限制。[4]所有违章行为中最厚颜无耻的要数闯红灯了。在波士顿,人们对这种停止通行的信号的藐视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在当地人中竟然流传着这种笑话:一名出租汽车司机居然坚持说,红灯信号仅仅起装饰作用。禁止通行的红灯控制交通的效力在各地都在削弱。在洛杉矶,闯红灯似乎已经成为最常见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在纽约,过十字路口就像俄国轮盘赌一样。警察局局长罗伯特·杰·麦克盖尔承认:现在人们在红灯面前是否停下来是50%对50%的抛硬币的“概率。”同时,他自己属下的警察们也大都对这种违章行为熟视无睹。[5]闯红灯一直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小错,所以这可能是个人的小事。但是当这种违章行为成为习惯性的、广泛的和没完没了的时候,那么所涉及的问题就远远不仅是一个交通管理的问题了。这种对道路基本交通法规的无视极大地危害了社会风气。无辜的司机和行人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为所遭受的挫折、不便和伤害而付出很大代价,更不用说他们无法摆脱不安全感了。闯红灯之所以成为重大问题,就是因为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如果说虚伪是邪恶向美德呈献的赞美,那么偷偷摸摸就是违法者向法律和秩序的威力所表示的衷心的敬意了。然而,闯红灯的人却连这点对社会法规的起码的尊重也没有,而这种一再厚颜无耻地蔑视秩序的基本准则不能不极大地危害社会。[6]这种无视法律的风气无处不在。所以当有些学校发现,孩子们入学时经常连最起码的集体生活规则都不懂时,就不足为奇了(有些学校的确是这样认为)。尽管无视法律的人各种各样,但是他们都是社会基本道德败坏症候的一种表现——一个人失去了为了他人的利益而约束自己的能力。[7]美国人习惯于认为,固定形式的暴力犯罪是对法律和秩序的主要威胁。然而,却正是由于普通的遵纪守法的公民设法钻法律的空子才真正动摇了美国法律的基础。主要例子:禁酒令。唐纳德·巴·契德斯在《戒酒与否》一书中回忆道:“违法事实上是不痛苦的,甚至都没有令人不舒服的感觉,反而以一种柔和的、完全安全的方式令人欢喜。”人们终于废除了禁酒令,不仅是因为酒的问题,而且因为违法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和合法地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管今天这种无视法律的风气源于何处,它却受到各级政府官员的无可奈何的鼓励。警察未能强制实行某些法律仅仅是问题的表面,他们只不过是从他们为之服务的官员和选民那里接受命令。更糟糕的是,大多数的州立法机构在公众遵守联邦法律规定的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5英里的规定时却帮了倒忙,其中一些州甚至擅自规定超速仅处以很少的罚款以使大事化小。更高一级4的华盛顿政府则用反对(而不是支持)某些已成为法律条文的取消种族隔离的规定的办法,来实现其取消民权法律的效力的愿望,这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据《荒原》杂志报导,环保组织以相当正当的理由指责当局破坏环境保护法,因为它未能推行该法规,或是虽然推行但却故意怂恿人们违反法规。这解释为:最高一级的违法行为。[8]无视法律之风最令人不安之处在于它的极端传染性。只有最愚蠢的社会才会坐视不管、任其蔓延。__Unit7beauty对于古希腊人来说,美是一种德性:一种卓越。这样的人在今天会理所当然而又无不受嫉妒地被人们称为完整的人。即使古希腊人真的曾经将一个个体的内在与外在区分开来,他们依然会期望这个个体的内在美能够与他其他方面的美相匹配。当那些出身良好的年轻雅典人聚集在苏格拉底周围时,他们发现了一个非常矛盾的事实:他们的英雄是如此地睿智,如此英勇,如此高贵,如此有诱惑力——而且,如此其貌不扬。苏格拉底用自己的丑陋给他的那些天真无邪的,无疑也是非常俊美的始徒们上的其中最重要的一节课就是:生活中充满了矛盾。他们也许听不进去导师的教诲。但是我们不会。几千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变的更加小心翼翼地对待美丽之销魂。我们不但十分轻而易举地把二者——内在(品质,智慧)与外在(外表)分割开,实际上,当我们看到一个人既漂亮同时又聪明,有才干,善良的时候,我们会感到很惊讶。人们将美丽从古典的人类理想的中心地位中分裂出来,主要是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为了将出色(在拉丁文中是virtus,与美德的virtue同源)的范围缩小到仅仅是道德上的出色,基督教将美丽流放了——使它成为一种疏远的,恣意的,肤浅的诱惑。而美丽的威望不断地流失。在长达近两个世纪中,美丽约定俗成地变得只能用于形容两性中其中一性:即无论多么公平对待,依然是排在第二位的那一性。把美丽与女人联系起来使美丽陷入道德上愈加不利的境地。一个美丽的女人,我们在英语中是这么说的。但是,我们会说一个英俊的男人。英俊是美丽的阳性的对等物,同时也是一种藐视。美丽一词现在专用于女人,它当中积聚着一定的贬抑的弦外之音。在法语和意大利语中,仍有称一个男性美丽的现象,这说明与那些被新教的基督教教义塑造的国家不同,天主教国家中还残存着一些对美丽的异端赞美的痕迹。但是如果真的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是程度上的。在所有现代国家中,无论是基督教国家还是后基督教国家,女性都是美丽的性别——这是对美丽本身同时也是对女性本身的贬损。5渴望被称为美丽被认为是道出了女性性格的本质与她们所关心事物的核心。(与男性形成对比——他们的核心是强壮,高效,强竞争力)不需要具有先进女权主义者的敏锐洞察力,人们也能够察觉到,女性被引导向美丽的过程实质上鼓吹了自恋主义,加重了女性的依赖性和不成熟性。每个人(男人和女人)都心照不宣。每一个个体,也就全社会,都默认了女性化就是关心一个人看上去怎样,(与男性化的关心一个人是怎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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