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班会一、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毒品的相关常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二、教学内容:毒品常识三、教学参与:全体学生四、地点:506班教室五、主要内容:构筑拒毒心理防线--牢记“四知道”青少年阶段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憧憬,渴望拥有五彩斑斓的生活和精彩人生。在这个关键时期,如果吸了第一根烟,尝试了第一口毒品,涉足了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一旦染上毒瘾,你的人生悲剧就会从此开始。要避免悲剧的发生,就必须构筑拒绝毒品的心理防线。牢记“四知道”(一)要知道什么是毒品;(二)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除;(三)要知道毒品的危害;(四)要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毒品种类杜冷丁K粉美沙酮大麻鸦片冰毒摇头丸吗啡(morphine)海洛因可卡因咖啡因安纳咖苯环已哌啶(PCP)麦司卡林吗啡是鸦片中的主要生物碱。在医学上,吗啡为麻醉性镇痛药,药用其盐酸盐、硫酸盐、醋酸盐和酒石酸盐。具有镇痛及催眠作用,其镇痛作用是自然存在的化合物中无可区敌的,因而一直被视为解除剧痛最有效的传统的止痛药。一般可有于肾绞痛和胆结石、转移癌所致的剧痛及其他镇痛药无效的疼痛。变有镇静作用,可保机体因外伤性休克、内出血、充血性心力衰竭及某些消耗性疾病(如伤寒的某些型)所引起的衰竭。吗啡最通常的给药方法是注射,以便迅速生效,但口服亦有效。用药后可见欣快感及呼吸系统、循环系统和肠胃系统的副作用。吗啡还有催吐作用,是一种全身抑制药。其最大缺点是易成瘾。吸食吗啡,可产生人体上的一系列副作用,在神经中枢方面,副作用表现为嗜睡和性格的改变,引起某种程度的惬意和欣快感觉;在大脑皮层方面,可造成人的注意力、思维和记忆性能的衰退,长期大剂量地使用吗啡,会引起精神失常的症状,出现澹亡和幻觉;在呼吸系统方面,因吗啡能抑制呼吸中枢的兴奋性,改变呼吸的自动控制,因而大剂量吸食会导致呼吸停止而死亡。吗啡的极易成瘾性,使得长期吸食2者无论从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会对吗啡产生严重的依赖性,造成严重的毒物癖,从而迫使吗啡瘾者不断地增大剂量以期收到相同的吸食效果。杜冷丁学名哌替啶,又称作唛啶、地美露。其盐酸盐为白色、无嗅、结晶状的粉末,能溶于水,一般制成针剂的形式。作为人工合成的麻醉药物,杜冷丁普遍地使用于临床,它对人体的作用和机理与吗啡相似,但镇痛、麻醉作用较小,仅相当于吗啡的1/10--1/8,作用时间维持2—4小时左右。毒副作用也相应较小,恶心、呕吐、便秘等症状均较轻微,对呼吸系统的抑制作用较弱,一般不会出现呼吸困难及过量使用等问题。鸦片为医学上的麻醉性镇痛药,是从一种草本植物――罂粟中提炼出来的。罂粟,是一种一年生的栽培植物,一般种植在海拔高300至1700米的地方,其植株约高1.5米,每年二月播种,四、五月分开花,花呈白、红、紫等颜色,每朵花有四个花辩,其叶子大而光滑,呈带有银色光泽的绿色,当其果实成熟时,花辩自然脱落。罂粟本身不是毒品,但它是鸦片制品的原料,从罂粟中可得到象鸦片、吗啡、海洛因、可待因等等毒品。摇头丸是90年代初流行于欧美,是一种致幻性苯丙胺类毒品、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兴奋剂,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很强的兴奋作用,服用后表现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性欲亢进、嗜舞、偏执、妄想、自我约束力下降以及有幻觉和暴力倾向,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被认为是未来世纪最具危险的毒品。吸毒对人体的危害(一)身体依赖性由于反复用药所造成的一种强烈的依赖性。身体依赖性:毒品作用于人体,使人体体能产生适应性改变,形成在药物作用下的新的平衡状态。一旦停掉药物,生理功能就会发生紊乱,出现一系列严重反应,称为戒断反应,使人感到非常痛苦。用药者为了避免戒断反应,就必须定时用药,并且不断加大剂量,使吸毒者终日离不开毒品。(二)精神(心理)依赖性毒品进入人体后作用于人的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一种渴求用药的强烈欲望,驱使吸毒者不顾一切地寻求和使用毒品。一旦出现精神依赖后,即使经过脱毒治疗,在急性期戒断反应基本控制后,要完全康复原有生理机能往往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更严重的是,对毒品的依赖性难以消除。这是许多吸毒者在一而在、再而三复吸毒的原因,也是世界医、药学界尚待解决的课题。(三)毒品危害人体的机理我国目前流行最广、危害最严重的毒品是海洛因,海洛因属于阿片灯药物。在正常人的脑内和体内一些器官,存在着内源性阿片肽和阿片受体。在正常情况下,内源性阿片肽作用于阿片受体,调节着人的情绪和行为。人在吸食海洛因后,抑制了内源性阿片肽的生成,逐3渐形成在海洛因作用下的平衡状态,一旦停用就会出现不安、焦虑、忽冷忽热、起鸡皮疙瘩、流泪、流涕、出汗、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这种戒断反应的痛苦,反过来又促使吸毒者为避免这种痛苦而千方百计地维持吸毒状态。冰毒和摇头丸在药理作用上属中枢兴奋药,毁坏人的神经中枢。吸毒对身心的危害(一)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二)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三)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四)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吸毒对社会的危害(一)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二)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三)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什么是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规定:毒品犯罪是指非法生产、制造、提炼、配售、兜售、分销、出售、交售、经纪、发送、过境发送、运输、进口或出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种植毒品原植物以及进行上述活动的预备行为和与之相关的危害行为。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4(二)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三)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二)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四)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五)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六)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八)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九)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十)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十一)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十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吸食、注射毒品行为如何处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5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还应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