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13987738县教育系统全覆盖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201X/X/XXXX县教育系统全覆盖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提醒谈话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各项要求落实落地。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委办发〔2017〕XX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县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7〕XX号)《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委办发〔2017〕XX号)的有关要求,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提醒谈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醒谈话时间今年集中在12月底前完成本次提醒谈话工作。今后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提醒谈话,每个年度对职责范围内干部提醒谈话不少于两次。二、实施主体和对象提醒谈话工作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实施主体和对象根据管理权限和工作分工确定。(一)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对局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各中学校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重点部门(筹建办、人事股、财统股、基建股、民成股)有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教育局副局长负责对各自分管联系的督学责任区督学组长、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机关股室负责人和对口管理的中学副校长开展提醒谈话。(三)教育局纪委书记对分管联系的督学责任区督学组长、各小学校长、机关股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两个[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