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同志:您于2013年8月23日参加了“贵州省威宁县人民医院”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的规定,现将检查结果、“结论及处理意见”如实向你告知(见附《2013年度体检结果一览表》)。若有异常项目,请您按照“体检结果一览表”上的要求,及时到医院进行复查,以确保您的身体健康。被告知人签字:贵州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九月十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书同志:您于2013年8月23日参加了“贵州省威宁县人民医院”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的规定,现将检查结果、“结论及处理意见”如实向你告知(见附《2013年度体检结果一览表》)。若有异常项目,请您按照“体检结果一览表”上的要求,及时到医院进行复查,以确保您的身体健康。被告知人签字:贵州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