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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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一、“十一五”发展简要回顾“十一五”时期是江西林业发展速度快、林农得实惠多、社会影响广的五年,也是林业发展极不平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五年来,我省林业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深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积极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大力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森林资源大幅增长,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林业经济实力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业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建设生态江西、促进绿色崛起作出了重要贡献。(一)主要成就1、林权改革全面推进,发展活力显著增强2004年9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5年4月,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省全面展开,各级党委、政府把林改作为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经过三年艰苦努力,2008年7月,全省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三年来,全省共调处山林权属争议63886起,调处争议面积582.37万亩;全省集体林地分山到户率达到82.5%,发放林地使用权证613.4万本,产权明晰率达98.5%。在完成主体改革的同时,全面推进配套改革,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继续在全国发挥引领作用。全省有68个县(市)建立了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累计交易山林3.99万宗,交易金额达32.87亿元。2009年在整合全省县级林权交易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全国第一家省级统一管理、辐射周边省市的区域性林权交易平台——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实现了森林资源网上交易。联合省有关金融机构,出台了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贷款余额累计突破40亿元。森林保险全面铺开,全省5100万亩生态公益林实行综合险全省统保,至2010年-2-底,森林保险面积达到8713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66.8%。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迅猛发展,全省共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14012个,林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开展了以采伐计划分配、采伐审批、伐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切实保障经营者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林业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全省各级林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纳入了同级财政预算,为林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这场声势浩大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坚持彻底还权还利于民,真正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全省呈现出森林资源增加、农民群众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喜人局面,受到了广大林农群众的衷心拥护,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2007年4月20日,温家宝总理亲临江西武宁县视察,对江西林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要像当年宣传安徽小岗村一样宣传江西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3月,温总理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西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对江西林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这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江西林改已成为江西林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2、“一大四小”影响深远,生态建设成绩斐然为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促进山上造林与山下绿化同步推进,进一步提升全省国土绿化水平,使鄱阳湖永保“一湖清水”,2008年省委、省政府全面启动了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一大”就是实现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3%这个大目标,“四小”就是抓好城市、乡镇、农村以及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四个方面的绿化)。工程实施两年来,全省投入造林绿化的各类资金达到90.5亿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963.4万亩,其中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通道绿化9730公里,基本形成了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绿化为骨架的城乡绿化大格局。全省城乡绿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大幅提高。“一大四小”工程已成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品牌工程、德政工程和老百姓满意工程。在林改和“一大四小”工程的推动下,“十一五”时期,全省造林面积每年新增300万亩以上,其中80%以上是企业和林农造林;全省投入造林的各类资金逐年增加,到2010年已达50.6亿元,并吸引了大批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务林。据统计,2006~2010-3-年,全省参加义务植树9318万人次,共栽植苗木57257.47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25个,面积234.28万亩。全省新增城市绿化面积18.75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5%。全省治理沙化土地48.56万亩。“十一五”期间,全省森林资源实现了“五增长一提高”,即森林覆盖率由60.05%增长到63.1%,活立木蓄积量由35357.2万立方米增长到44530.5万立方米,林地面积由1062.6万公顷增长到1072.0万公顷,有林地面积由871.7万公顷增长到918.5万公顷,毛竹林面积由82.4万公顷增长到98.6万公顷,林分质量由42.1立方米/公顷提高到49.2立方米/公顷。2009年全省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效益为12946.83亿元。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优美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江西对外展示形象的靓丽“名片”。3、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农民增收成效明显“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产业产值快速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协会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10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10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比2005年增长1.7倍,列全国第7位;16种主要林产品中,有11种实现产销两旺,木质活性炭、竹地板、竹胶合板、油茶等产量均居全国第2位。全省现有林产工业企业4600多家,年加工木材745万立方米,加工毛竹近1.1亿根、其他竹材26.6万吨,生产林化产品33.0万吨、精炼茶油11.6万吨。截至2010年底,全省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57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4家,其中,有9家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林业龙头企业列入了全省农业产业化“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全省中(高)密度纤维板、细木工板、竹地板、竹胶板、木(竹)雕、活性炭、茶油等产品生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全省8大类13个林产品被授予“江西省林产知名品牌”称号;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有江西省著名商标54件;在2007年举办的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我省有17个林产品荣获金银奖。全省苗木花卉、森林旅游、生物质能源、森林食品、森林药材以及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利用等非木质产业异军突起,逐渐成为林业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林工贸一体化”产业经营模式初步形成。农民林业负担进一步减轻,从林业产业发展得到了更多的实惠,2010年农-4-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900元,比上年增长9.8%,比2005年增长1.4倍,林业成为山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之一。4、资源保护不断强化,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十一五”期间,全省林业法制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制定颁布了《江西省森林条例》、《江西省森林公园条例》、《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激励办法》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订了一批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已形成较完整的林业法制体系。认真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公益林管护体系,全省5100万亩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纳入财政补偿,年补偿标准达到10.5元/亩。在铜鼓、崇义等12个县(市)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完善了林木采伐管理有关政策,从2006年起全面实施了天然阔叶林禁伐。大力精简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开通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征占用林地网上办证,开展了木材加工企业和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全面实行了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全省林政管理队伍逐步健全,市县乡三级均设有林政管理机构,对森林采伐、木材运输、林产品经营加工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在遂川等5个县开展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全省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实现县级垂直管理,新建站房151处。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全面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为林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木材流通管理执法能力不断加强,省、市、县分别成立了木材运输流动巡查队伍,新建4个高速公路省境木材检查站,开展了木材检查执法“五统一”建设,基层木材检查站设施设备得到进一步完善,140个木材检查站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全省森林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制定了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重点管理县实施办法,建立了村级森林防火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制度和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完成了专业森林消防队标准化建设,打造了109支专业队和32支机动专业队;成立了省航空护林站,开展了航空护林及人工增雨工作;成功实施森林武警“北兵南用”,组建了江西森林武警部队;全面推进森林防火指挥体系建设,建成了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航空护林指挥调度中心和井冈山、三爪仑森林防火预警监测中心;着力构建重点区域林火远程监控体系,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监控,监控面积达到3920万亩,重点区域监控覆盖率达71%。-5-全省初步建立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已建成省、市、县三级森防机构110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36个、省级重点测报点67个和森林植物监测检疫检查站80个,庐山、井冈山、三清山等重点风景名胜区全部纳入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5、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增林业自然保护区67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0个;新建森林公园77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58个;新增湿地公园33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23个。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林业自然保护区195处(含23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8处、省级28处、县级159处,总面积1727.4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9%;森林公园155个,其中国家级43个,省级100个,县级12个,总经营面积743.8万亩;湿地公园33个,总经营面积157.9万亩。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昌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东鄱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修河国家湿地公园等11个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加入了WWF长江湿地保护网络。林业自然保护区保存有全省各类型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和9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到鄱阳湖越冬的候鸟稳定在40万只以上,新增野生鸟类记录61种,彭泽、宜丰、铅山和鹰潭等地被中动协分别授予“中国梅花鹿之乡”、“中国白颈长尾雉之乡”、“中国黄腹角雉之乡”、“中国中华秋沙鸭之乡”等称号。到2010年底,全省已建立省级以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45处,其中国家级监测站12处,省级监测站33处;建立市县级监测点310处,其中环鄱阳湖区监测点150处。全省取得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零”疫情的可喜成绩。建立了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成立了省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委员会,对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明显加大,全省80%的建档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首次出版发行《江西古树名木》。6、生态文化建设方兴未艾,全社会生态意识不断增强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省级林业生态文化建设管理中心,邀请一批全国知名作家、书画家,开展了“生态文化江西行”等大型活动,创作完成了《青山遮不住》、《希望在山》等反映林业生态建设的电视片和文学作品,《天地根·人居安》、《鄱阳湖》等-6-生态文化宣传片,以及反映林改的歌曲《为了百姓好》和电影《踏界》,充分展示了江西的生态文化底蕴,在全国引起了很大反响。在全国第四届“关注森林奖”颁奖大会上,江西有27件作品获奖,成为获奖数量最多的省。建立了“中国林业生态文化网站”,精心打造了生态文化展厅,开展了生态文化进校园等活动,首次将林业生态知识编入了义务教育地方课程通用教材,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生态意识。打造了武夷山、井冈山、鄱阳湖等一批享誉国内外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其中井冈山自然保护区被评为全国十大林业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遂川县新江乡石坑村等3个村荣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新余市在全省率先成为“国家森林城市”。随着森林文化、竹文化、野生动植物文化、湿地文化、油茶文化、古树名木文化等林业生态文化的建设与传播,绿色生态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老百姓爱绿护绿意识明显增强。7、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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