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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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人脸实名制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八)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分包方的使用管理、过程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分包方的竣工或年度等阶段性考核工作。(九)工程竣工或劳务分包完成后,负责该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并对所有农民工工资结算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撤场清算单等内业资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分公司民管科留档存查第三章信息管理第六条农民工身份信息管理(一)项目经理部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对新入厂农民工进行身份核实,建立身份档案,农民工必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并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劳务企业及时提供的与所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合法的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要详细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和违约责任等。填写的农民工花名册,应及时掌握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每月考勤表应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二)新入厂的农民工在接受安全教育后,发放农民工身份卡,(卡上应贴有照片并注明姓名、工种、所属队伍名称、进场时间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佩戴。(三)保证农民工的生活条件。民工宿舍必须按要求设置,满足卫生、取暖、消防、用电等方面的要求。可在劳务队伍中选出宿舍管理员,对农民工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四章考勤管理第七条考勤管理制度(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九条农民工使用管理(一)新工人上岗前,由项目部主持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含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等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劳务队伍必须配合。(二)施工前,应该给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劳保用品,现场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施工员、技术员、质安员应作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并在施工中予以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施工中,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根据施工情况统一调度农民工,如发现民工素质差,达不到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要求,可解除劳务合同。(四)劳务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劳务分包合同各项费用组成进行分解,剔除辅助材料、中小型工具等相关费用,根据市场劳务单价和农民工本人技能水平确定每名农民工的工日单价或应完成工作量,做到农民工、劳务队长、劳务企业、项目部四方清楚。(五)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搞计时工、协商工,特殊情况不可避免发生计时工、协商工时,在签发任务书时必须注明时间、人数、工作内容和工作日数。完工后,项目应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和工程量验收,如质量未达到要求,工程不予验收并追究返工损失。第十条农民工稳定管理(一)重视农民工生活区的建设,做到统一生活用房,统一配置室内基本设施,统一生活、学习、娱乐活动场所,统一工作服,积极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二)项目经理部还应及时与劳务队伍沟通,了解农民工的想法,及时平息农民工不满情绪,适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三)对农忙、过节等可能造成劳动力减员的情况要及早计划、制定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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