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认真学习党章,全面理解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标准条件以及发展党员的程序主讲人:学生工作部贾红宾政党:是代表某一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利益,并为之斗争的政治组织。党章:是一个政党为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所制定的章程,是政党内部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个政党的政治态度和组织形态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完备的政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一个政党的根本大法。中国有8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九三学社是以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回顾党章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党章。规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任务: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中共一大代表毛泽东、董必武、陈潭秋,李达、李汉俊,何叔衡,王尽美、邓恩铭,张国焘、刘仁静,陈公博,周佛海。包惠僧(他是在广州与陈独秀商谈工作期间,受陈个人委派参加会议的)。他们代表着全国50多名党员。当时,对党的创立作出了重要贡献的李大钊、陈独秀因各在北京和广州,工作脱不开身,而没有出席大会。回顾党章一大人物•毛泽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人民军队的缔造者。•董必武:同毛泽东一起参加了开国大典,建国后历任政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国家副主席,被誉为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奠基人,1975年4月2日在北京逝世。回顾党章一大人物•何叔衡、邓恩铭、陈潭秋,为党的事业英勇牺牲。•李汉俊:二大以后,与张国焘、陈独秀发生矛盾,脱离党的组织,1927年12月,被桂系军阀杀害。•李达:因与张国焘、陈独秀的矛盾,1922年宣布脱离党的组织,1949年12月毛泽东为历史见证人,刘少奇介绍重新入党。建国后主要从事教育和党的理论研究工作,任武汉大学校长,中国哲学学会会长,文革一开始,被迫害致死。回顾党章一大人物•陈公博:沦为可耻的汉奸,1946年4月,被国民政府判处死刑,执行枪决。•周佛海:沦为可耻的汉奸,1948年2月28日死于南京老虎桥监狱。•张国焘:中途叛党,1979年12月病逝于加拿大多伦多。回顾党章一大人物•刘仁静:1929年因参加托派活动,被开除出党。曾任三青团宣传处科员,国民党第十战区战干四团教官等。1935年被国民党逮捕,1937年出狱。1948年发表反共文章《评毛泽东的〈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50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1951年在人民出版社从事编译工作,翻译了《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等著作,署名刘若水。1956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讲授政治经济学。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捕,1966~1978年被关押。1986年底,任人民出版社特约翻译、国务院参事•1987年因交通事故死亡。回顾党章一大人物•包会僧:中途脱党,1979年7月病逝•王尽美:英年早逝,1925年8.19日,病逝。回顾党章•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候补期(预备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回顾党章•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回顾党章•五大党章: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六大党章:1928年6月至7月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回顾党章•七大党章: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它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第二,确定了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第三,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第四,更加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详细的规定。回顾党章•八大党章: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回顾党章•九大党章: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大党章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回顾党章•十一大党章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二大党章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比较具体的规定,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回顾党章•十三大党章•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十四大党章•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回顾党章•十五大修正党章•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回顾党章•十六大修正党章•2002年1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回顾党章•十七大修正党章•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党章。十七大党章基本内容•一、总纲•第一章党员•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七章党的纪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察机关•第九章党组•第十章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第十一章党徽党旗对比学习党章•关于党的性质:从一个先锋队到两个先锋队,从一个代表到三个代表•十五大党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十六大党章: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对比学习党章•关于党的指导思想,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十五大: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十六大: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对比学习党章•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十五大: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多年来的历史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会有曲折和反复,但是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社会主义必将通过各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本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取得胜利。•十六大: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对比学习党章•申请入党的条件的变化:•十五大: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十六大: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对比学习党章•十七大党章的新增内容:•党章总纲增写了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表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内容写入党章。•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写进党章。学习十七大党章通过学习党章应该掌握的内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三大历史任务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党的基本建设的四项要求党员的基本条件权利义务、党的组织制度等基本内容。共产党员的条件和标准•第一章党员•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申请入党的条件)•第二条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党员的基本条件)共产党员的条件和标准•共产主义觉悟的内涵:•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共产主义觉悟的具体体现。•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共产党员的条件和标准•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邓小平同志指出:把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和执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赋予了为人民服务的新的内涵。共产党员的条件和标准•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