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部分一、基本概念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⑵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又分为:⑴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⑵农村私人投资。2、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指城镇各种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发生的计划总投资在统计起点以上的项目的投资(包含房地产开发投资)。3、农村非农户投资:指发生在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发生的计划总投资在统计起点以上项目的投资。4、农村私人投资:指发生在农村区域范围内农户发生的在统计起点以上的私人建房投资和购买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注:自2011年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及数据发布口径发生了重大变化:1、统计起点的调整。统计起点由原来的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调整为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2、数据发布口径的调整。⑴原农村非农户投资改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私人投资不再计入固定资产投资总额。⑵将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包含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统称为固定资产投资进行数据发布。二、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分类1、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1个门类):农、林、牧、渔业投资2第二产业投资(4个门类):(1)采矿业;(2)制造业;(3)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4)建筑业。第三产业投资(15个门类):(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3)批发和零售业;(4)住宿和餐饮业;(5)金融业;(6)房地产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1)教育业;(12)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4)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5)国际组织。2、按城乡划分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城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自2011年起)的建设项目投资。⑵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发生在农村区域范围内的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成的投资。3、按隶属关系分隶属关系:是按建设单位或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主管上级机关确定的。基层填报单位的隶属关系有五种: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州、盟、省辖市)、县(旗、县级市)和其他。4、按投资构成分⑴建筑工程投资: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完成的投资;⑵安装工程投资:指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完成的投资;⑶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投资:指把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转为固定资产的购置活动,包括建设单位或企业、事业单位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完成的投资。3⑷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以外的费用,不指经营中财务上的其他费用。5、按建设性质分⑴新建投资:一般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或建设项目完成的投资。有的单位原有的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⑵扩建投资:指在场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分厂所完成的投资。行政、事业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所完成的投资,也作为扩建投资。⑶改建和技术改造投资: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的建设项目所完成的投资。⑷单纯建造生活设施投资:指在不扩建、改建生产性工程和业务用房的情况下,单纯建造职工住宅、托儿所、子弟学校、医务室、浴室、食堂等生活福利设施所完成的投资。⑸迁建投资:指为改变生产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保和生产的需要等原因而搬迁到另地建设的企事业单位项目所完成的投资。在搬迁到另地建设过程中,不论是维持原来规模还是扩大规模都按迁建投资统计。⑹恢复投资: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投资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恢复建设所完成的投资。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而损坏重建的,仍按原有4建设性质划分。⑺单纯购置投资:指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单纯购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而不进行工程建设的项目所完成的投资.有些单位当年虽然只从事一些购置活动,但其设计中规定有建筑安装活动,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内容来确定建设性质,不得作为单纯购置统计。6、按控股情况分:⑴国有控股、⑵集体控股、⑶私人控股、⑷港澳台商控股、⑸外商控股、⑹其他三、主要指标(1)计划总投资:指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建设工程,按照总体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计划(或按设计概算或预算)需要的总投资。没有总体设计,分别按年内施工工程的计划总投资合计数填报。单纯购置单位应填报单纯购置的计划总投资。计划总投资按以下办法确定填报:①有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填列上级批准数;②无上级批准概(预)算投资或计划总投资的,可填列上报的计划总投资数;③前两者都没有的,填年内施工工程计划总投资。调整最初设计概算,经批准的可调整计划总投资,未经批准的不应调整计划总投资。(2)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指建设项目从开始建设到本年底止累计完成的全部投资。其计算范围原则上应与“计划总投资”指标包括的工程内容相一致。报告期以前已建成投产或停、缓建工程完成的投资以及拆除、报废工程的投资,仍应包括在内。但转出的“在建工程”累计投资应予以扣除,转入的“在建工程”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应当包括。5(3)本年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4)自年初累计完成投资: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累计完成的投资。(5)本月完成投资:指从本月1日起至本月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投资额。(6)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指报告期内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本年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属于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建设费用,应随同交付使用的工程一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7)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指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增加的设计能力。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是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为对象,如一座矿井、一座转炉、一套化工装置、一条铁路专用线等。当工程建成,经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生产,即应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8)建设规模:指建设项目或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包括已经建成投产和尚未建成投产的工程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9)本年施工规模: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单项工程的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即全部建设规模中在本年正式施工的部分。(10)自开始建设累计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指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止建成投产的全部单项工程累计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包括报告期以前已经建成投产和报告期内建成投入生产的单项工程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11)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指在本年度内按照新增生6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计算条件和标准,实际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四、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需要解释的问题1、企业从国外购置的旧设备是否计入投资额?按照核算原则,从国外购置的旧设备在我国属于新增设备,应计入投资额。2、单纯的拆迁工程是否填报投资报表?投资项目中拆迁工程发生的费用随项目填报,单纯的拆迁工程不填报投资统计报表。3、城市道路改造(路面、灯光及绿化等)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有单独立项、设计文件的道路改造(加宽、安装路灯、增加绿化带等)计入固定资产投资,由项目投资主体填报投资统计报表。道路日常养护(路面养护、路灯维修、绿化物养护等)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4、装饰装修与改造和技术改造的界限如何划分?城市中许多公司、卖场等对建筑物进行大规模改造、装饰、灯具等能否作为投资上报?答:凡为维持现有设备和建筑物正常运转、未改变其主体构造和结构、仅提高其使用价值而进行的支出,均为维修(装修)投资,不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设备进行整体更换和对建筑物拆除重建而进行的投资作为改建投资,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公司、卖场等对建筑物进行大规模改造、装饰等属于项目建成后再进行的单纯装修,按照投资统计制度规定,不应计入固定资产投资。5、“包安装”的设备购置投资,安装工作量如何计算?凡安装费用已全部计入设备购置费用里,投资方不必额外支出安7装费用的,则全部计入设备购置投资中。若投资方还需为安装提供必要的支持(如搭建工作台等),这部分费用计入安装投资中。6、大中型设备购置投资完成额如何计算?按照工业统计规定,生产周期较长(六个月以上)的机械产品可以按产品的生产进度计算总产值。购置了此类机械设备的项目,设备购置费可以按合同分期付款的进度计算。7、新农村建设中对于农村社保、低保、医保、就学补助等保障性投入是否计入投资?这些投入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不应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中。8、项目筹备阶段产生的土地征用、土地款等费用如何上报?答:尚未开工的投资项目,筹备阶段产生的土地征用、土地款等费用不能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待项目正式开工后将所发生的前期费用填入本年完成投资中。9、2011年投资统计起点提高后,仍允许项目打捆上报吗?答:投资统计起点提高后,自2011年快报起一律不允许项目打捆上报(包括教育、电信、林业、交通、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项目),单个项目必须满足500万元的投资起点后才能进行上报;对于“单纯设备购置”,单份固定资产购置合同金额达到500万投资起点才能上报,不允许打捆上报。项目中的设备购置,随同项目报设备投资,不得作为“单纯购置”上报;对于“政府采购”,属于固定资产性质,达到500万元上报标准的,可报固定资产投资,但必须由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填报,不得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代报。10、多大规模的项目可以在筹建阶段上报投资额?凡成立了专门筹建机构(如项目指挥部)的项目,其财务可以独立核算,可以按筹建项目报投资额。其他项目(不论是否进行了土地、设备购置等前期投资)一律不按筹建项目报送,这些前期投资应在项目正式开工后再计入投资,以前年度完成的投资计入累计完成投资中。8房地产开发统计部分一、基本概念1、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房地产开发统计范围包括: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2、关于填报单位的具体规定⑴统计调查单位指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的单位,不包括单纯的房地产管理、代理与经纪的企业或单位。⑵统计调查单位一般指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单位,也包括附营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活动单位。⑶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按企业所在地进行统计。跨地区进行开发活动并在开发地进行工商登记且具备法人资格的,纳入开发活动所在地统计范围;未进行工商登记的,由企业所在地进行统计。⑷主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单位填报全部活动内容;附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的单位只填报与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内容。二、主要指标解释1、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施工、销售和待售面积指标房屋施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以及配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9房屋新开工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的日期为准。房屋竣工面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