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学习心得通过学习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让我深深地理解到作为一名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我们或许做不到科学的规划与制定我们国家社会治理体制,但我们可以结合我们所从事的具体民政工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出谋划策。以往,我们一直使用“社会管理”提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使用“社会治理”概念。由“管”到“治”,一字之差,体现出打造改革升级版的实质性变化。“管理”是管理主体对管理客体的单向度影响,突出的是公共权力在决策、执行、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全面责任和全面主宰;“治理”则是特定范围内有关公共事务相关主体之间的多向度相互影响,突出的是包括了各类权力部门、公共部门,以及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平等参与关系。“社会治理”的提出弥补了原有“社会管理”内涵的局限,使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得到拓展。同样,作为基层工作者,我们同样应该响应党的号召,在日常的工作中也能真正做到社会治理,与前来办事的老百姓建立平等参与的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