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编号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2目录序号名称页码备注ZJ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ZJ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ZJ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ZJ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ZJ5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ZJ6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ZJ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记录1、房屋建筑部分:现浇混凝土强度、现浇混凝土钢筋与构件尺寸、绝缘电阻、导线与接地电阻、空调系统工况2、市政部分:道路、管道、桥隧、构筑物ZJ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通知书ZJ9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附: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ZJ10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附:工程复工申请报告及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ZJ11工程复工通知书ZJ12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附:桩基(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ZJ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ZJ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ZJ15工程质量专项验收监督记录(通用)附: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记录ZJ16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监督记录附: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专项验收记录ZJ1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附:1、工程质量事故报表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资料3ZJ1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附:1、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2、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竣工报告4、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5、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6、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ZJ1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ZJ20其它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变动表2、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登记表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汇总表ZJ21需要保存的其它文件、资料、图片汇总表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5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的工程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到你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注册登记。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人:6一、工程概况及申报资料表工程概况工程类型□1、建筑工程;□2、设备安装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其他工程造价:万元□1、公共建筑;□2、住宅建筑;□3、工业建筑其中桩基万元土建万元□1、新建;□2、扩建;□3、改建安装万元□1、政府投资项目;□2、非政府投资项目;□3、外资项目装修万元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其中人防面积㎡)结构类型层次地基类型基础类型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预交质监费元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名称文件(证书、合同)号办理日期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申报需说明的情况7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责任人联系电话机构组成开户银行帐号勘察单位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机构组成设计单位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建筑师姓名结构工程师姓名资格等级资格等级8监理单位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机构组成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序号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岗位证书号9施工单位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资格等级证书号质检员岗位证书号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资格等级证书号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资格等级证书号名称地址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号法人代表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资格等级证书号10申报须知一、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领取本表,按单位工程一式三份填报;单位工程为高层建筑或有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的,按一式四份填报;单位工程如有单独招投标的分部工程,应补办监督注册手续。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办理完质监注册手续。2、办理质监注册时,所提交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并携带复印件。3、按财政、物价等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4、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后,发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二、填报说明1、建设单位按本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应真实、齐全。2、建设单位须加盖法人章,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3、结构类型为:框架、框架—抗震墙、抗震墙、部分框支抗震墙、框架核心筒、筒中筒、板柱-抗震墙、砖混、排架、钢结构、木结构等。4、地基类型为:天然地基、(深层搅拌桩、挤密桩、碎石桩、石灰桩)复合地基等。5、基础类型为:桩基础、条基、整板基础、独立基础、箱型基础等。6、办理监督手续时工程形象进度为:未开工、桩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已竣工等。7、办理监督手续时如果工程已经开工,应如实将工程的形象进度在“申报需说明的”情况一栏中写清楚。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12监督注册号::你单位建设的工程,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现准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我站将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质量、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和监督巡查;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请按照《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内容》的要求做好准备,接受监督检查。我站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向工程参建各方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交底,请你单位组织建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欢迎对我站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质量监督站年月日1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内容序号单位资料名称1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岩土工程勘察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批准书3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6单位法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7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8勘察资质证书9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10设计资质证书11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12设计图纸会审、交底记录13监理资质证书14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15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人员上岗证、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16见证取样人员上岗证17监理规划、细则、旁站监理方案18施工资质证书19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特殊工种等人员执业资格或上岗证、项目经理变更手续20质保体系、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21质量管理制度2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23检测资质证书24建设单位委托合同注:1、本表所列资料由监理(建设)单位收集并统一保管,存放现场备查;若有变化,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2、所提供的资料为加盖相应单位法人章的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地点,以备抽查。14监督注册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工程名称编制人审批人日期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1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一、通用部分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行。1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1.1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要求(1)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2)抽查责任主体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情况。(3)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1.2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主要内容1.2.1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7)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2.2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它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2.3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16(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9)其它影响工程施工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2.4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10)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2.5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是否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任务;(2)检测业务基本管理制度情况;(3)检测内容和方法的规范性程度;(4)检测报告形成程序、数据及结论的符合性程度;(5)不合格的检测结果是否在1个工作日内上报质监站;(6)其它影响检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1.3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的程序及要求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后,监理(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并对照检查,做好记录。质监人员第一次进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时,应对上述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资料监督检查记录》。质量监督过程中,质监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和责任主体变化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填写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记录》中。质监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当发现责任主体有违法违规及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或有关技术标准等行为时,其监督工作程序为:(1)项目监督负责人应签发《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或及时报告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局部停工(暂停)通知书》等,责令整改;(2)按有关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监督登记表》;17(3)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4)督促责任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对需要局部停工(暂停)的工程,要求责任单位填写《建设工程复工申请报告》,质监人员根据整改情况提出意见,由质监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复工通知书》。2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2.1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主要要求(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并对关键部位实施监督;(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