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通牒”博弈的研究分析报告“最后通牒”博弈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如员工要求老板增加工资,否则就会另谋高就;老师告诉学生要按时完成作业,否则就会通知家长;顾客要求商家降价,否则就会另外选择商家;这些情景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由双方参与,一方提出方案,另外一方决定接受或拒绝,若方案被接受,则双方均获益或均不受损,若方案被拒绝,则一方或双方均不受益。研究最后通牒现象能够揭示社会情景下人们决策行为的特点,那么在这些情景下,参与者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呢?还是会顾及到他人利益?影响参与者行为的因素有哪些?我们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实验研究。实验内容如下:在“最后通牒”博弈中,双方要瓜分一笔钱,其中一方是提议者(简称Proposer),只有一次机会提出分配方案,另外一方是回应者(简称Responder),决定接受或者拒绝方案。如果回应者接受分配方案,则按照提议者提出的方案进行分配,如果回应者拒绝接受分配方案,则博弈双方都得不到任何钱,且博弈结束。此次实验分别采用了100~1000不相等的金额数量进行,并选用了标准玩法、随机玩法、通过随机选定角色玩法三种,2/8分和5/5分两种分配方案,以通过大量的实验使结果准确化。结束之后,实验结果显示大多数的Proposer会选择2/8这种分配方案,只有少数的Proposer会选择5/5分配方案。相应的,作为Responder,他们的选择通常就是拒绝Proposer对于2/8分配方案的提议。“最后通牒”博弈的实验结果及其分析:按照最后通牒博弈论理性经济人的假设,最后通牒博弈论中的提议者提供最低数目的分配方案,例如在500元的资金中,提议者获得400元,而回应者获得100元。如果回应者接受这样的方案,自己就可以获利100元从而使自己收入的绝对数增加。若他拒绝了这个方案,则连100元也得不到。但在最后通牒博弈中,人们的实际反应很少如理性经济人假设所预测的那样,通常典型的反应是:提议者会选择一个相对公平的分配方案,在此次试验中,超过20%的提议者选择了5/5的分配方案,多数给对方的金额只占了总金额的20%,通常被回应者拒绝,即使瓜分钱的总数由100上升到了1000,也是如此,80%的回应者会拒绝,宁愿放弃那20%的收入二惩罚不公平的提议者。为什么提议者会选择第一种分配方案,而回应者会拒绝显失公平的分配方案呢?(一)对提议者行为的解释提议者的根本动机是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但是由于担心所提的方案被拒绝而分文不得,因此他会选择一个相对公平或者认为回应者可以接受的分配方案,但即使在相对公平的方案中往往也是自己所获得的份额较大,换句话说,也就是提议者所提供的相对公平的方案只是出于策略上的考虑而非真正的考虑。现实生活中最后通牒博弈的现象也经常存在,例如日常生活中的讨价还价等,都是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进行的博弈。(二)对回应者行为的解释回应者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利益,还应该考虑到相对利益的最大化。回应者拒绝不公平方案,可能没有充分考虑到拒绝的后果。也就是说在最后通牒博弈中,回应者拒绝后是获益还是和提议者一样分文不得的情况下进行选择,回应者也许会去接受即使相对不公平的分配方案。可事实并非如此,在此次试验中,只要是2/8的分配方案,在知道拒绝后分文不得的情况下,大多数回应者仍就是选择了Reject,无论其金额是100还是1000。回应者的这种行为也许是在向提议者表达了不满,也许是保持自己的自我,为了自己的尊严,即使自己的提议者不知道,但是为了求得自我心理上的平衡,也会导致拒绝行为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鱼死网破”,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的心理状态。最后通牒博弈论不仅仅涉及到了人性的私欲,不断的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其对理性经济人假设的挑战。从古至今,许多经济学家对最后通牒博弈及其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实验,并得出了许多有趣而又出乎人意料的结论。在1982年,德国经济学家Schmittborgor和Schwarz进行,他们的实验结果并没有提出一个具有说服力的解释,大多数情况下提议者给响应者的分配比例平均数不到70%,大约20%的提议者会遭到拒绝。随后,Roth、Buchan、Henrich分别在1991年、1999年、2001年在不同的地方进行了一系列的最后通牒博弈实验,印证了现实中的人的行为的“非理性”表现,通常人们把由最后通牒博弈实验所产生的这种背离现象称之为“最后通牒博弈悖论”。事实上,“最后通牒博弈悖论”的产生恰恰说明了“经纪人假设”的局限性,在这些实验中,经济学家通过实验还原了社会生活中人的理性能力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并通过实验的结果分析出人的有限的推理能力对于自身利润目标最大化所表现出来的量化程度。在各种不同的实验下都指向一个结论:在一对一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只纯粹的从自己的角度考虑事情,而会将对方的情况也纳入考虑范围,我们不能只看重自己所获得的报酬,也会和对手进行比较,并要求获得公平待遇。为什么大家会这么重视公平待遇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对方是80%,而自己是20%,可能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心里存在的私欲,大家都希望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人性的私欲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最后结果的发生。再则理性经济人假设把人想象的太简单了,它严重忽视人类对公平的诉求,这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即使你设定了一套令双方都可以获利的规则,一旦它导致了极端不平等的后果,触犯了公平的底线,那么对方很有可能放弃那点蝇头小利,不再遵守规则,而选择拼个鱼死网破,结果两败俱伤。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关系也都处处存在着。比如劳资关系当中,如果投资方利润太高而劳动力工资又太低,就有可能刺激底层工人采取对双方都不利的行为——罢工。还有在公有资产的私有化的过程中,如果财产分配极端不平均,就很容易激起底层民众的厌恶情绪,诱发动乱和革命。我们可以看出,“最后通牒实验”结果是对传统经济学“经济人假设”的一个重大的挑战。通过此次实验表明,人的经济行为并非都那么“理性”,而是与人的心理精神上的一些东西密切相关,比如私欲比如自身利益最大化比如公平主义,这些心理的东西,或许与“理性”有关,也或许无关。光光就其实验本身来说,人们进行实验的目的本就是要通过实验来论证在博弈条件下,人们在理性动机的驱使下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可能性问题,但通过实验去发现了事情不是这样,人们并不是总按照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这样一个“理性逻辑”来行事,而是有着许多丰富多彩的选择,有着出乎人意料的思想和抉择。这个结果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新古典经济学“理性人假设”绝对化理论的反面证明,说明了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动机的多元化、随机性以及人性的复杂化。但是,每一个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又不能说光凭一个实验的结果就否定了“经济人假设“的绝对性。尽管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会有时因为冲动或者其他原因犯一些错误,凭主观意识行事,无法按照理性做事情,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不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采用一些极端的做法只为了所谓的尊严,但这些偏差不足以影响或者动摇当代经济学的正确性,只要假定人的行为或多或少的存在一点理性,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