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方案适用情况:(1)本方案为虚拟股权模式;(2)本协议明确了员工虚拟股权的授予、归属、退出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3)本协议双方签署后生效;(4)本方案是公司实施虚拟股权激励的核心文件;(5)本协议源于虚拟股权激励计划,涵盖了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核心条款,关键条款已标注使用说明,下载后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标注的说明修改使用,修改完毕后删掉说明(红色字体)即可。虚拟股权: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权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xxxx有限公司】之员工虚拟股权授予协议【xxxx】年【xx】月2目录第1条协议标的...........................................................1第2条协议期限...........................................................2第3条虚拟股权分红的条件.................................................2第4条个人实际可分配虚拟股权红利的确定...................................2第5条特殊情况下虚拟股权激励的管理方法...................................2第6条员工虚拟股权的终止.................................................3第7条税费承担...........................................................3第8条保密义务...........................................................4第9条违约责任...........................................................4第10条不可抗力...........................................................4第11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4第12条其他...............................................................41【xxxx有限公司】员工虚拟股权授予协议本《【xxxx有限公司】员工虚拟股权授予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共同签订。【91方案网备注】本处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在此不能写简称。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有的公司有相近的公司名称,或者用了简称,这样容易产生歧义和争议。1.【xxxx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北京】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本处以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为准,在此不能写简称。2.【】,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码为【】,住所为【】(以下简称“乙方”)。此处填写完毕后,请再做检查,特别是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要确定无误。鉴于:1.为有效激励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甲方拟实施针对其核心员工的虚拟股权计划,并制定了《【xxxx有限公司】虚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乙方知悉《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认可《激励计划》中内容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实际操作中,按照规范的程序,先有《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虚拟股权激励计划》,最后才是《员工虚拟股权授予协议》,本处的目的是,因为《员工虚拟股权授予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来说更加简明,另外,和员工签署的协议,也不适合做的太复杂,但是,为防范法律风险,股权激励中还是有很多需要明确的事项,所以此处的条款,可以将本协议的未尽事项在《虚拟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明确。在具体执行时,《虚拟股权激励计划》是给到董事会批准的,不一定要给到员工,一般来说可以将《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核心内容向员工进行宣讲。2.本计划所指的虚拟股权是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2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这里要说明的是,直接持股、限制性股权、期权这些权益型股权激励工具,是通过让渡实际股权,其获得的收益由资本市场买单。而虚拟股权的方式,属于现金型股权激励工具,需要公司来支付,减少公司的净利润。3.乙方没有虚拟股权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这一条明确了乙方的权益,是分红权,没有增值权,另外此分红权是不可处置的。因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实施员工分红激励计划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第1条协议标的1.1甲方同意授予乙方______%的虚拟股权,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取得此部分甲方虚拟股权之对价。这里采用的是0价格的方式,当然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一定价格让员工购买,例如可以按每股净资产确定价格,或在此基础上有一定的折价。但是作为方案制定者,需要进行测算,比较未来的分红收益和购买价格,尽量不要让员工亏本。1.2乙方取得的______%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本处对乙方的虚拟股权定义再次进行了明确。1.3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第2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第3条虚拟股权分红的条件公司以年度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每年业绩目标为: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含10%);在业绩目标设定上,方案制定者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制定公司级业绩指标,常见的指标为收入额、收入增长率、利润额、利润增长率、每股净资产等,这里就看公司所要的是什么。总体上看,一般都以净利润目标为核3心,因为虚拟股权分红的来源是公司的利润,没有利润,就谈不上分红了。“净利润”为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厂房、支付水电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公司业绩目标实现的,开始实施当年度的虚拟股权分红激励,向乙方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业绩目标未能实现的,不再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第4条个人实际可分配虚拟股权红利的确定(1)年度激励基金总额在实现公司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该年度净利润和虚拟股权占比核算和提取股权激励基金。即:当年激励基金总额=考核年度净利润*加权虚拟股权总数/加权实际总股本虚拟股权虽然没有实股,但是有“虚股”,这就和前面虚拟股份的划分联系起来了,虽然是“虚股”,但是重要的是,给到大家“股”的概念,这里面是有激励作用的,所以这部分的折算是围绕股和借助股来实现的。(2)虚拟股权的每股现金价值每股现金价值=当年激励基金总额÷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实际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总数为所有考核后最终授予数量之和。(3)分红办法和分红现金数额将每股现金价值乘以激励对象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就可以得到每一个激励对象当年的分红现金数额。个人实际可分配虚拟股红利=虚拟股权每股现金价值×虚拟股股数将每股现金价值乘以激励对象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量,就可以得到每一个激励对象当年的分红现金数额。第5条特殊情况下虚拟股权激励的管理方法5.1乙方丧失分红激励基金分配资格的情形任职期限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决定取消其已获分配的全部激励基金,由其将已获分配的激励基金全数返还给公司,并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4(一)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劳动合同期未满,未获公司同意,擅自离职或辞职的;(三)违法劳动法等法规规定,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退、解雇的;(四)严重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五)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六)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5.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再参加当年度的分红激励基金分配,已分配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仍按本计划规定的发放期限发放:(一)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申请离职,公司同意时;(二)劳动合同期未满,乙方因公司裁员而解聘时;(三)劳动合同期满,若公司提出不再签约时;(四)乙方退休时;(五)乙方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司时。5.3乙方在任期内丧失劳动能力、行为能力或死亡时,乙方可分配的激励基金可立即兑现,乙方的代理人、监护人或其继承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处理。第6条员工虚拟股权的终止6.1自动终止双方同意,以下任一情形发生的,本协议将自动终止,且任何一方均不对其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甲方根据《虚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激励方案,需要终止本协议,并且甲方向乙方发出了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2)若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3)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通过一个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出售、出租、转让、独家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几乎全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体资产;(4)本协议约定的归属日尚未到来或者届满之前,甲方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6.2协议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合意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5第7条税费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任何税费的,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第8条保密义务本协议的存在及其条款以及乙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本协议其他方的所有专有信息及商业秘密等均为保密信息(以下合称“保密信息”)。乙方承诺,未经本协议其他相关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将在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继续有效。第9条违约责任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或者其在本合同中所作出的陈述是虚假、不真实或有误导,即视为该方违约,其应赔偿其他方因该等违约而招致的全部实际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为减少损失支出的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和仲裁费。第10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本协议一方或双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在十五天(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双方应通过协商寻求找到并执行协议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法。第11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1.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11.2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该等争议在一方向其他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之内仍未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第12条其他12.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12.2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虚拟股权激励计划》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2.3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协议应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2.4本协议一式两(2)份,双方各执一(1)份,每份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