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米易县公安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米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米食安委办〔2011〕17号)要求,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10天(9月1日-10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切实完成好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突出重点、打治结合、协同作战、务求实效”的方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重要职能作用,加强多部门、多警种协调配合,坚决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治和震慑犯罪分子,维护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二、工作原则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关系到全县广大群众日常食品安全,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本着“积极配合,依法查处”的原则,全力配合县质监局、县食药局、县经信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等执法单位做好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达到预期成效。三、组织领导2县局成立“米易县公安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谢英强任组长,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大队长王美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推动指导和协调沟通。四、工作措施(一)切实加大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组织广大民警特别是社区和驻村民警会同有关部门的同志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全面进行“地毯式”排查,积极收集掌握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提高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打击和防范能力,要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打击重点对准那些为牟取不法利益,大肆制造有毒有害食品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要坚持把破大案、打团伙、追在逃、端窝点、捣网络、除源头作为主攻方向,坚决掐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利益链条,真正打狠打准、打出声威、打出实效。(二)充分发挥警种、部门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治安大队负责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联系,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保持整治工作信息畅通,同时,牵头组织、推动我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及工作情况的收集与报送,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刑警大队要充分发挥侦查职能,重点侦3办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大量制贩有毒有害食品等重大犯罪案件。派出所承担着辖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行业场所、治安复杂场所等日常治安管理职责,具有基础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优势,各派出所要立足本职、立足辖区,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收集掌握辖区内食品违法犯罪线索,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打击犯罪。同时,要通过全面排查食品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水平,提高对辖区治安的整体防控能力。法制室负责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法规依据。各部门(警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体作战的合力。(三)履职尽责,加强部门配合。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既要积极作为,又要依法办事。要与质检、工商、食药监、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以达到早发现、早检测、早查处和关口前移、减少危害的目的。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保护合法、取缔非法、打击违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做好宣传工作。一是要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坚持警民协作、社会联动、一起动手,打一场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二是要积极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利用专题报道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及时曝光一批重特大典型案例和先进个人典型,营造强大声4势。五、具体要求(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关系到全县人民日常食品安全。各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实现既定目标。(二)各部门在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做好工作的同时,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的各种突击检查,凡涉及我局工作范围的,由县局治安大队负责牵头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四)各部门工作总结于9月10日前报县治安大队(联系人:柏雪,联系电话:8175059)。米易县公安局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