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我国劳动就业法规与政策第一节促进就业的法规与政策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规定第三节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第四节劳动保护与职业培训的规定第五节劳动争议处理第六节劳动保障监察第一节促进就业的法规与政策一、促进就业的原则及政策支持(一)4个方面的原则1,国家促进就业的原则2.平等就业与自主择业的原则3.照顾特殊和困难群体就业的原则4.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就业的原则:16以下童工;16-18未成年工(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保障义务教育权利。(2)16-18周岁,只能从事与其身体成长发育程度相适应的劳动。(二)7个方面的政策支持(p216)二、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一)就业服务和管理(4个方面)(二)就业援助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就业的人员。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措施:(6条)p218。就业援助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促进残疾人就业;开发就业岗位;引导转移就业例题2011:例题2012:45.根据《就业促进法》,下列就业援助措施中,属于应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的是()A.提供岗位津贴B.提供交通费补贴C.提供最低生活保障D.减免税费D【解析】《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要帮助。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规定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守信(多选)(二)劳动合同种类和内容1.种类3种类别1.固定期限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则应当订立。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多选/单选)(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条款:试用期、保守秘密、培训等等——试用期:1,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2,1年以上不满3年,2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5.合同不满3个月,不得设立试用期。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7.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例题2009:例题2009:(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1.下列劳动合同无效:(多选/单选)《劳动法》(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2)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单选)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多选/单选)《劳动合同法》(1)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撤销合同、修改合同、赔偿损失例题2013:例题2009: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原则:实行履行;全面履行;合作履行2.规定:p222,5条(二)变更: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书面形式。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劳动合同的解除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书面告知,可以解除。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可以解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交纳社会保险费;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危险作业,可立即解除合同,无需事先告知。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3种情形,P223)!单方解除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裁员20,或不足20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无固期限合同;较长期限合同;无其他人员就业,需要扶养老人或未成年人的。六个月重新招用,应通知被裁人,同等条件优先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6种(p223)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当经济赔偿的情况p224,7种经济赔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月工资超过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本地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补偿,年限不得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劳动合同的终止1.情形:p224,7种2.手续:p224四、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1.集体合同的内容与分类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由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未建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类别:专项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2.集体合同的效力生效条件:报送劳动行政部门,15内未有异议即生效。劳动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标准。工会:违法集体合同,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例题2011:例题2009:例题2010:例题2010:例题2010:第三节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一、工资1.分配的原则:按劳分配;同工同酬。2.工资水平和工资支付:货币形式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考虑(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就业情况;地区之间工资水平的差异。)发布:省劳保行政上报方案省批准,7日内在当地政府公报和至少一地区性报纸发行。前者需发布10内上报劳动保障部。调整:考虑最低生活费用,消费价格指数;社会保险与公积金,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适时调整,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工作时间1.标准工作日制度: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1)一般规定:经营需要,可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延长。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3小时/日,且每月不超过36小时(2)特殊规定(不受上条约束):自然灾害;公共设施故障;其他情形(3)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平常不低于150%,休息日不能安排补休的200%,法定节假日不低于300%。例题2009(二)休息休假1.公休假日(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每周至少一天2.法定假日3.年休假:带薪年休假制度(需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1-10年,5天。10-20年,10天。年20年,15天。还有工作日内间歇时间、两个工作日间的休息时间和探亲假第四节劳动保护与职业培训的规定一、劳动保护1.劳动安全卫生2.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怀孕7个月以上,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经期、孕期、哺乳一周岁内,禁止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二、职业培训例题2013例题2009:第五节劳动争议处理一、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范围与机构(一)原则: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二)范围:6条p232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发生的3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6.其他例题2013:B(三)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p233,了解构成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地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p233二、劳动争议的调解p2331.原则:自愿;民主说服2.程序(书面/口头,调解协议书;)、期限(调解申请收到15日内未协议,可申请仲裁)和效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申请仲裁。赔偿劳动报酬支付,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三、劳动争议的仲裁p234-2351.原则:着重调解;及时迅速;区分举证责任。2.劳动争议仲裁庭:一般和简易仲裁庭3.劳动争议仲裁员:条件、职责、回避p235四、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例题2011例题2012:50.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列争议中,不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范围的是()。A.张某要求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B.陈某受工伤后,要求公司解决医疗费用C.李某退休后,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发放退休全D.王某对公司的除名不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C【解析】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范围包括:①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②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③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④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⑤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六节劳动保障监察一、范围、机构、原则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和监察事项三、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