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总体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贵州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总体实施方案按照交通部统一部署,为提高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根据交通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以下简称“质量年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国家有关质量工作方针,坚持农村公路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原则,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严格合同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监督,专业抽检,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农村公路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夯实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活动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质量年活动,实现“五个明显”的目标,即质量意识明显提高,监管力度明显加大,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二)具体目标:1.通过质量年活动,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贯彻国家质量有关方针,实现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意识明显提高。2.通过质量年活动,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监管力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现农村公路质量保障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运行有效;质量责任追究严肃、监督有力。3.通过质量年活动,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力度,加强对招标投标、建设资金和材料设备采购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2—产生,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4.通过质量年活动,实现农村公路质量水平的明显改善,保证农村公路可靠耐久,基本做到油路五年不大修;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率在2007年92%的基础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即2008年达到93%,2009年达到94%,2010年达到95%,优良率逐年提高;基本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三、实施范围纳入质量年活动的工程包括:2008至2010年实施的通乡油路、通村油路、通村公路等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危桥改造和渡改桥工程。参加质量年活动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以及各参建单位和人员,包含应聘参加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的社会人员和群众代表。四、组织实施质量年活动时间为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按四个阶段组织实施。(一)组织动员阶段(2008年3月至5月)省交通厅成立质量年活动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目标,完善相关制度。各市(州、地)交通局成立相应的机构,制订本地质量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2008年5月,围绕质量年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月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省交通厅组织质量年活动的培训,开展质量年活动的讨论和学习。(二)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6月至2010年11月)各地各级交通局按照质量年活动方案,紧紧围绕质量这个中心,开展各项质量工作,确保质量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质量管理坚强有力。省交通厅每半年组织一次农村公路质量检查与实体质—3—量抽检,每年对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各单位的质量工作评定奖惩不少于一次。各市(州、地)交通局每季度应组织农村公路质量检查与实体质量抽检一次,并对各县(市、区)交通局组织考核评比,对农村公路建设各方进行评价。各地要努力打造农村公路建设各单位竞争创优的进取精神,营造农村公路质量的良好文化氛围,培养农村公路质量工作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的社会环境。(三)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省交通厅全面总结质量年活动经验,评估质量年活动成效,对三年质量年活动中涌现的质量管理出色、技术控制过硬、建设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四)迎接检查阶段(2011年2月至3月)在总结三年质量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准备相关资料,推荐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迎接交通部的检查。五、相关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管理职责。1.省交通厅成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厅领导担任组长,省公路局、省质量监督站、宣教中心、信息中心、录像中心参加。组长:张群力(省交通厅副厅长)副组长:章征宇(省公路局局长)张瑞曾(副厅级纪检监察员、交通厅监察室主任)刘建华(省质监站书记)张晓忠(省交通厅基建处副处长)—4—成员:杜虎章(省公路局县乡处处长)张胤(省公路局县乡处副处长)黎华珍(省交通宣教中心主任)康厚荣(省交通厅科教处副处长)颜华(省交通厅基建处主任科员)熊文(省交通厅财务处处长)章友竞(省运管局副局长)韩旭(省交通录像中心主任)丁志勇(省交通信息中心主任)周争菊(省质监站监督管理科副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路局。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张胤(县乡处副处长)成员:李渡(监察室主任)李路(宣教处处长)韦波(办公室副主任)高诗龙(科技处副处长)袁泉(养路处副处长)曾建渝(后勤处副处长)张杰(县乡处副处长)唐隽勇(办公室秘书)董亮(县乡处工程师)詹大德(县乡处工程师)—5—付小波(县乡处处长助理)办公室的职责是:制定质量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修改完善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发布通报;指导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实施质量年活动;分年度总结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宣传质量年活动成效,审查质量年活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农村公路质量年活动由省公路局具体承办。各市(州、地)交通局根据质量年活动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评价,负责质量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实行质量工作动态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建立质量档案,维护市场秩序。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督促建设各方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人,建立质量档案,维护市场秩序。各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完善政府监督为主,社会监督与群众监督为辅的质量保证机制。其中,省级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质量巡查和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分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地市级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实际确定质量监督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指标和检测频率,专设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负责人,实施质量检查鉴定;建立县级质量监督组织,负责现场纠正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随时对农村公路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公路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质量管理不缺位、不断档、不留死角。(二)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落实到位。—6—1.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监督、专业监理、群众参与、施工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政府监督是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保证主体。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应纳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工作绩效的考核范围,成为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的核心体现。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加快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一年强一年、质量责任一级抓一级、质量措施一环扣一环的实用化管理机制。专业抽检是农村公路质量的行业主导。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做到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与抽查工作制度化,在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实现以县为单位建立工程质量检验试验室,专业检测工程主要材料、关键工序、重要指标的质量状况,加强专业检测力度,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群众参与是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社会基础。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应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公示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施工工艺,将质量管理措施具体化、社会化。同时,施工现场应聘请有责任心的群众代表参加质量监督,完善质量举报制度,做到质量管理全过程、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施工自检是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基本力量。农村公路施工应依据设计文件与合同规定进行,质量工作目标应以具体数据标明在设计文件与合同规定中,做到没有设计图纸不开工、没有技术交底不开工、没有质量保证措施不开工。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压实、拌合、计量等设备,明确质量负责人、质量检验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确保农村公路施工质量与安全。2.强化业主管理。建设业主应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选择有信誉、实—7—力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合理选择农村公路技术标准,以满足需求,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好中求快。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强化管理力度,落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细化质量管理目标,强化管理,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3.提高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节约、环保、安全、实用”的设计原则,合理确定技术标准,施工中设计变更不应超过总投资的20%。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深度应满足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规定,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实行简易设计,但至少应具备路线平纵面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农村公路建设应强调低成本、重安全、易施工的设计创新,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步设计,要防止机械照搬、不顾建设成本的设计倾向。4.落实施工单位责任制。建设业主要严格合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组织施工,明确质量责任人,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强化施工质量自检,确保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序质量管理不缺位、不断档、不留死角。5.加强监理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灵活选择不同形式的监理模式。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选择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采用聘请有质量管理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监理组开展工作。要加强监理管理,配齐监理人员,配备必要设备,旁站人员要切实到位。6.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与指导,重点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主要建筑材料和主要指标的监督检查。—8—部分有条件的县市可逐步建立县级质量监督机构,依托地市级质监站试验室,进行工程主要材料、关键工序、重要指标的质量检验,逐步推进质量监督与抽检工作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通村公路、通村油路建设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培训、聘请有责任心、有一定文化水平的群众参与质量监督工作。所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在工程现场设置公示牌,标示工程项目名称、规模、投资、各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质量指标、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监督。7.省公路局及各市(州、地)交通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督察力度,责任到人。对通乡油路建设项目、危桥改造和渡改桥工程的检查,一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对通村油路检查半年不少于一次;对通村公路每年抽查一次;对个别进度、质量不理想的项目,不定期进行重点督察。各市(州、地)交通局应参照省公路局的做法,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要求对通乡油路建设项目、危桥改造和渡改桥工程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通村油路、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抽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个别进度、质量不理想的项目要重点督察,必要时派员蹲点进行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8.加强廉政巡查。结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督查工作,抓好廉政巡查。各县(市、区)交通局对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巡查应达到100%;各市(州、地)交通局对直接实施的项目巡查应达到100%,对各县(市、区)交通局实施项目的巡查不低于30%;省公路局对各市(州、地)交通局直接实施项—9—目的巡查不低于50%,对各县(市、区)交通局实施项目的巡查不低于15%;省交通厅对各级实施的项目组织重点抽查,每年抽查不少于3个地区和5个项目。确保工程质量,严防腐败滋生。(三)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严格管理。1.落实质量与安全责任制,完善相关制度。省交通厅将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特点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农村公路质量责任档案,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参建单位的具体责任,完善农村公路质量与安全管理网络,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与安全。2.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省交通厅将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准入要求,严格执行交通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逐步将农村公路各参建单位质量信誉纳入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并定期进行通报。加强市场监管,严格责任追究,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对路面、桥梁、隧道工程要按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其它工程可由有相关施工经验的单位承担施工,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和个人承包。3.规范招投标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公路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黔交建设〔2005〕54号)的规定执行,尽最大可能地减少人为因素,对工程内容和工程规模均较为接近的标段,尽量采用随机抽选标段的方式确定企业投标标段,对中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的实施能力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进

1 / 1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