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深化年”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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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奉化市建设局“效能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市里开展的“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提高行政执行力为主线,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的效能建设活动,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破解难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活动目标1、作风上有新转变。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动员和激励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投入到效能建设活动之中,形成人人讲效能、时时讲效能、事事讲效能的良好氛围。2、能力上有新增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积极应变、善解矛盾的能力,从而在工作中达到“服务态度更优、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效率更高”目标。3、业绩上有新突破。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出精品、展亮点、创特色,全面开创我局各项工作新局面。三、主要内容(一)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三大提升。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完成职能工作任务。二是围绕转型提升,着力在推动创新发展、优化发展、集聚集群发展、节约集约发展上下功夫,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狠抓工作落实。三是围绕建设提升,着力在实施城镇化带动和统筹城乡发展水平上下功夫。重点是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四是围绕开放提升,着力在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上下功夫。重点是要强势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力争在招大引强求高上有新突破。五是围绕民生改善和保障体系建设、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重点是如期完成政府实事工程。(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事行为。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干部去向公告制、否定报备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等工作制度,局监察室将采取跟踪办事流程、明查暗访等办法,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实行执法备案制度,强化综合监管。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检查年初要制订计划并上报局监察室和法制科,对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情况须每月向局监察室和法制科备案,局监察室和法制科汇总后上报市监察局和法制办备案,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情况的综合监管。局监察室将对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抽查回访。三是以人为本,改善行政执法环境。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处罚要从实际出发,除危害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等且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外,其它一般性且非恶意的违规行为,事后能及时消除违规状态的,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后果的,可不予处罚。同时,根据省建设厅确定的行政处罚项目,按照权限和教育与处罚并重、“过罚相当的原则,对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具体的细化、量化。(三)精简审批环节,提升行政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调整行政许可项目,逐步清理和削减部分非行政许可项目。进一步缩减承诺件的办理时限,在原承诺基础上力争再缩减10%以上,不断提高即办件比例;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联审合办制度,明确主受理窗口的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在并联审批中的关系;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基础上,继续做好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市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积极探索行政审批、监管、法制审查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后续制度建设,完善职能部门“批管分离”后续制度;切实抓好由省政府宣布的涉及我局职能的“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落实工作;推动三级网络互联互通,进一步做好系统优化工作,引导群众到网站进行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和网上投诉,全方位地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处理结果(工作进展),切实增强团员文明岗、巾帼示范岗、示范文明窗口等基层“窗口”单位文明服务意识,规范办事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完善各类便民措施,认真履行办事承诺制,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四)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抓手,以认真落实“星期五课堂”和带档流转学习制度为平台,加强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建设,从整体上提高每位干部综合素质,坚持在职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加大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在职工作人员和新进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实际工作水平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把工作人员“进口关”,坚持“凡进必考”,进一步完善招考录用办法,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提高考录工作的公信力和新进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完善《建设系统机关借(聘)用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建设系统临聘人员工作守则》等制度,在坚持定量和定性分析,领导与群众评价,平时与年度评价相结合办法的基础上,加大对工作人员考核力度。全面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对无正当理由擅离岗位和旷工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辞退、解聘。认真执行《奉化市建设局下属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下属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健全下属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促进干部队伍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今后,凡晋升中层领导职务的,原则上都必须通过竞争上岗。(五)实施阳光政务,提升公开透明度。一是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奉化市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平台,按照“公开透明、便于监督”的原则,从公众最为关注,易于产生腐败的领域、部位、环节入手,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实现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建设投诉受理机制。群众有投诉的一律要查清;群众反映强烈且责任明确的一律追究责任;机关效能建设不力的,一律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向社会公开。选择一些重要督办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效能投诉问题,采取新闻调查、追踪报道、公布整改情况等方式,加强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工作效率的监督。认真落实《奉化市建设局关于建立预防重点岗位职务违纪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决策议事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增强权力运作透明度,使公务活动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六)节约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开展节约意识教育,组织实施资源节约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加强车辆使用、维修等环节的管理,努力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确保车辆经费支出“零增长”。加强机关办公设施和日常消耗品的管理,完善机关办公用品申领登记制度。合理制定办公室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室设备采购;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功能,严格控制纸制文件等印刷数量;确保公用经费支出压缩5%以上。认真贯彻相关精简会议、提高行政效能等文件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规模,不断提高会议、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完善《奉化市建设局招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明确接待范围和标准,严禁滥用公款消费,杜绝将公款用于私人宴请,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加强出国(境)团组管理,压缩出国(境)团组规模,控制出国(境)人数,确保出国(境)经费压缩20%。认真落实《局政府投资项目网上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设立“小金库”、乱发津贴补贴和滥发奖金福利问题。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活动步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效能建设深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学习交流(2011年3月至4月)1、召开效能建设动员会议,认真学习市委效能建设文件和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对“效能建设深化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2、召开专题办公会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3、结合“星期五课堂”教育活动,在机关开展“机关作风人人讲”大讨论活动,查找问题和差距,谈心得体会;4、在机关内开展“我为效能建设献一言”活动,广泛收集机关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的好点子、好办法。第二阶段:查找问题,整改落实(2011年5月至10月)1、查找问题(5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照“七个严禁”、“五办”作风、“八种良好风气”、“五种素质”、“六种能力”,查找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勤政廉政、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整改落实(6月至10月)。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效果。第三阶段:总结考评,规范提高(2011年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经验,进行绩效考评,建立长效机制。五、工作要求(一)落实领导责任。完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的领导责任,加强对活动的督查、考核等工作。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重抓本级,带动下级,作好表率。今年底,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评,并向局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二)严格实行奖惩制度。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年终考核结果作为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增扣分的重要依据。在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中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或被宁波市以上主流媒体曝光且情况属实的;实事工程、重点工程建设因主观原因严重影响项目工程建设进展被查实的;行政执法向企业“吃、拿、卡、要”、乱摊派、乱收费等影响经济环境行为被查实的;单位干部被司法机关或市纪委(监察局)立案查处的;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其主要负责人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效能建设前2名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分分别增3、5分。(三)实施行政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事件和因工作敷衍、推诿扯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就管理制度是否缺失、行政措施是否适当、责任机制是否健全等方面向局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报告。局纪检组按照行政责任倒查制度的要求,严格实施行政责任倒查,查清责任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完善效能建设公开监督制度。开展活动要务求实效,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认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设立效能建设主题活动监督电话(电话号码:88518205),接受社会各界和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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