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30农户经营学第七讲佃农理论(TheSharecroppingPeasantTheory)佃农(TheSharecroppingPeasant)佃农是一种通过使用地主土地而向地主交纳一定租金的农业生产模式。租金一般是产出的一部分。租金支付方式:定额租金分成租金租金类型: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劳务地租分成租佃制分成租佃制重要的特征就是分成的比例在庄稼成熟之前就确定了,租金会随着收成的变化而变化。分成制不同于其他的收租模式的地方主要是在于其年租不是固定的,无论是现金收入还是农产品。地主除了向农民出租土地之外,同时也可能投入相应的农业生产资料,如种子和牲畜等。分成制是一种特别制度作为与获得土地相关的生计制度,分成制不同于如下制度:传统的地权(traditionallandright);自由拥有的耕地地权(freeholdlandright);农业工资性劳动(agriculturalwagelaboring)。佃农存在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历史中,而且现在还在南亚和东南亚的一些地区盛行。佃农行为的特别之处佃农的经济决策显著地不同于其他农户行为,也不是研究土地和其他要素之间关系,而是研究佃农之间以及佃农和地主之间的关系。最简单的模型就是研究地主和佃农之间的关系,最复杂的模型是研究就是研究农户间的契约关系,包括土地,信贷,消费信贷,投入品价格等。佃农的决策不仅仅是农户的单个行为,而是多个农户之间的决策习习相关。对佃农分析要注意的几点即使是最简单的租典形式,同时发生的交易都涉及土地和劳动力两个投入市场(佃农的劳动力在地主的土地上进行耕作)。佃农契约涉及的内容不仅包括耕地,还包括消费信贷,生产信贷,佃农对地主可能要提供的劳动服务等。佃农阶层并不能用是否拥有土地来进行定义。土地的拥有形式是多样的,有一些可能拥有小面积的耕地,同时也租佃别人的地来种。佃农的生存状态也不能按照土地租佃形式来衡量。佃农可能比拥有小块土地的农民生活的更好???张五常(1968,1969)的佃农理论假定佃农的决策标准是收益最大化,存在竞争性的市场,分成率事前被确定,佃农投入的主要是劳动力,工资固定,所以佃农的成本和投入的劳动力的数量成正比。如果地主的分成率为S,农户的总产出为TVP,则农户能最终能获得的产出为(1-S)TVP。如果不存在分成,则农户的劳动力最佳投入量是L2,产出是Y2;如果存在分成,则农户的劳动力的最佳投入量是L1,产出是Y1,这样,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固定分成率是缺乏效率的。MVP是一般农户的边际产出,(1-S)MVP为佃农的边际产出,WW’是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水平,如果边际产出高于劳动力的工资水平,那么农户就会增加对劳动力的投入,直至工资水平和边际产出相等。S(OHEL1)是劳动力投入为L1时的总的产出,S(OGAL1)是佃农在L1投入时的纯获得,S(GAHE)是地主的获得,当佃农的劳动力的投入量为L2时,S(OHBL2)是佃农投入为L2时的总产出,则地主获得的是S(GHAB),佃农获得的收入是S(OGCL2),如果在相同的劳动投入下,农户外出打工(L2-L1),则能获得的收入是S(GABL2),这比农户在耕地上耕作获得收入还要多,相比较而言,农户在耕地上投入L2是不划算的。佃农模型包含的假设:假定佃农能自由地选择劳动力的投入水平,地主不干涉佃农的生产活动;佃农面临一个不变的市场工资率;对各种投入变量而言,农户的决策依据是相同的,佃农的生产函数是产出和一定投入的关系,佃农收益最大化的条件:边际收益=边际成本。土地的价格为零。农户的最优决策将会使土地的使用的边际收益等于其边际成本,那么其将会尽量多地使用土地,直到土地的边际收益为零为止;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佃农模型的结论地主的福利损失是S(AEB);相比较地主雇佣工资性劳动力(wagelabor)或采取固定租金的形式(fixedcashrent)而言,佃农获得了较高的收入,而地主的收入较低。地主模型对于地主而言,获得这样的收入肯定是不满意的,在下一年中,必然会对租约进行调整,或者自己雇工来耕种,或者现金租金的形式进行放租。张五常认为,地主为了追求收益最大化,会将土地分成很多块给不同的佃农,以达到总租金的最大化。但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迫使地主必须使农户耕种他们的土地的时候获得正常工资水平,否则的话农户不会成为佃农,而成为长工或短工。但很显然,佃农的分成制度对佃农而言能在一定程度上回避市场价格风险。张五常(1968,1969)的研究表明地主将会不断调整耕地放租的规模和分成比例从而使租给农户,从而使单位面积的耕地产出相等,在这种情况下,佃农制度显得有效率。模型的不足之处对佃农的分析和对地主分析的模型都不能对分成制的产生提供一个很好的解释。相比较其他类型的土地租赁制度而言,分成制对地主显然是不利的,而对社会而言也是缺乏效率的。如果地主因为分成制而获得的收入和雇佣工人或以固定的现金租金制的收入没有区别的话,地主为什么要采用分成制呢?对分成制进一步解释风险(risk)、信息成本(informationcosts)和不完全市场(incompletemarket)风险和分成制如果采用固定的土地租金,那么生产的风险和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全部为佃农承担;而如果地主雇佣工人(资本主义式的农场)而自己对土地进行耕种的话,那么不确定性和风险全部为地主所承担;如果地主和佃农有一方或者都是风险回避性的,那么一个风险均担的协议就有产生的必要,否则,地主和佃农之间的交易就不会发生。分成制似乎可以看成是地主和佃农之间风险分担下的收入分担的一个机制。解释分成制产生的一个原因可能就是对环境不确定下的风险回避。大量的风险不确定性+生存危机=风险回避?市场不完善和分成制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在马歇尔和张五常的分成模型中,地主和佃农实际上都没有面临像其所假定的那样一个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对佃农而言,劳动力市场是并不是公平的,佃农寻找工作的成本是相当大的,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的波动,外出佣工并不一定有足够多的劳动机会来维持生计。地主在需要的时候寻找和雇佣足够多的、拥有一定技能的劳动者可能也是一个问题。通过分成制在某种程度上能解决这个问题。信贷市场的不完善农村信贷市场的脆弱的原因是正规金融机构对小农的信誉进行评价的信息成本太高,而农户不能提供足够的担保。分成租约所附带的信贷提供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这些问题,地主可能会为农民提供相应的生产资料和信贷,例如种子、耕牛等。不完全信息-监督成本的问题或许分成制能否对佃农提供足够的激励如果地主雇佣工人自己经营则可能需要大量的监督成本,而分成制将地主和佃农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投入的更多,获得的更多。有关分成制中的锁定市场interlockedfactermarket)锁定的要素市场(对佃农的影响。一旦多个交易(如土地,劳动力,消费信贷和投入成本等)在租赁合同中确定后,那么农户就会缺乏对各种投入要素决定的独立性。佃农通过分成租约而能使用耕地;在租佃土地上劳动力的使用;为地主提供的劳务;地主给佃农有消费借贷(loan);地主给佃农有生产借贷;地主和佃农之间均担成本和销售收入;地主销售生活商品给佃农;地主基本上将获得的收成卖掉了,地主所获得的分成和佃农的的部分收入进入市场销售;地主向佃农提供房屋,水利和其他物资上的服务。有关分成制的政治经济学总体而言,解放前的中国和现在依然实行租佃制的国家,佃农被压迫而处在刚刚维持生存的水平。分成制是一个阶级通过一种非市场化(交换)的方式向另外一个阶级获得剩余的方式。地主直接获得佃农的产出,而不必付出代价,因此这种关系更多的是一种封建的生产关系而不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分成制可以称作是一种半封建(semi-feudalism)的社会关系。分成制是对佃农的剥削(exploitation)佃农参与眼前的交易并不是自愿的。交换的方式也不像市场交换以价格为交换条件那么明确,而总是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不利。雇主和放贷者在同劳动者签订的关于雇工和消费信贷的合同限定了雇工的劳动范围,雇工和他的家庭一般被限制为了生活而劳动。商人和放贷者与小的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关于作物销售和消费信贷的合同而获得的利润实际是商人和放贷者向佃农发放消费贷款的利息。有关政策上的思考两个问题:这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是否具有效率;对地主和佃农之间的收入分配是如何影响的。如果是缺乏效率,而这种分配方式不能改进社会福利,那么就要考虑改进分成制存在的根源,实际上是土地所有权的改革。如果只是对某一方面有利,则需要改进分成比例。具体的政策取向土地革命。土地革命改变了整个经济环境,整个产权状态,社会地位的变化和经济能力的次序的变化。同时改变了整个国家的土地产权结构。土地改革加快了传统农户向资本主义农户或商业农户的转变。对分成比例和贷款利率进行法律上的规定。在这种主要是为了避免进行全面的土地改革而行进折中策略,主要是为了保护佃农免受过高的分成比例。信贷补贴计划。为了改变佃农的不理地位,通过国家信贷计划向佃农提供可选择的,低成本的信贷也是一个途径。。世界范围的土地改革中国大陆(没收)、台湾(三七五减租)韩国、日本前苏联、越南、古巴津巴布韦等陈风波88343890chfengbo@126.com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经系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