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要求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曹昌智2013.11·云南腾冲传统村落意义与价值巨大、面临的威胁严重亟待保护与发展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一总体要求二传统村落保护三传统村落发展四成果与要求主要内容一总体要求1.1规划目标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目标是实现传统村落整体的、真实的、可持续的保护与活态传承,同时改善村民的生活水平,提升其发展能力,实现保护与发展的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1.2规划任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完成以下规划任务:调查村落传统资源,建立传统村落档案,明确传统村落特征和保护价值,确定传统资源保护对象,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传统资源保护措施,提出改善村落人居环境、发展村落经济文化的措施。1.3与现有规章的衔接传统村落调查、特征分析、传统资源保护传承、村落发展策略措施等规划内容,应严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3(130号)]的要求进行编制。保护发展规划中关于传统资源保护等的规划内容及深度,如核心保护范围的确定、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与控制措施、规划成果等,除满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要求外,还应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建规2012(195号)]的要求。1.4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编制保护与发展规划时,应对既有各相关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依法批准的既有规划与本次保护发展规划相矛盾的,应给出调整建议;在既有规划进行修编时,纳入本次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保护与发展规划编制时,尚未有依法批准的既有规划的,则此后编制的规划应纳入保护与发展规划的有关内容。1.5基本要求•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村民生产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活态传承村落传统文化,要重视公众参与,注重多专业结合的科学决策,广泛征求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和村民的意见,以增强规划的可实施性。召开村民大会相关部门、村委座谈会入户访谈调研现场踏勘调研调查分析建立档案保护与发展规划保护规划发展规划1.6规划编制技术路线传统资源调查分析规划实施指导监督二传统村落保护2.1保护对象及总体要求2.1.1保护对象•传统村落的保护对象由《传统村落档案》中所载传统村落资源总表定义。2.1.2总体要求•1.对所有保护对象均应划定保护范围,必要时还应划定建设控制区,以控制保护对象的周边景观环境。•2.所有保护对象原则上均应实施原址保护。如遇重大危险或者与重要建设项目冲突时,应经科学论证并报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迁建。•3.保护区划的边界关键点应设立明显的界桩和标志,所有的保护对象均应以设立保护标志或挂牌,明示公众。•2.文物保护单位按文物相关法律法规实施保护。大类保护内容分类具体保护对象物质文化遗产山水格局山体老虎山、蜈蚣山、官山、狮子山等水口上下水口、水口林、水口自然环境农田湖洲及周边自然村所辖基本农田植被安田村以北的林地,周边山体林地历史水系河流沂江、古村两侧溪流水圳排水自然沟渠和人工水圳系统池、塘村内的池塘、周边的青背、东坑等水塘历史街巷街巷建筑风貌、鹅卵石铺地、景观要素文物保护单位习氏大宗祠、文名世第宅、习振翎故居等8处建议历史建筑民居习六生民宅等12处祠堂居安堂等3处近现代建筑村委主楼等优秀传统风貌建筑反映古村特色风貌民居百余处历史环境要素古树名木古樟树等20余处古井1处古桥聚龙桥等4处驳岸2处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内涵宗族文化、商业文化、耕读文化、风水文化民俗宗教节庆、湖洲擎香龙饮食峡江米粉、湖洲打麻糍曲艺湖洲民歌、采茶戏手工艺烤烟技艺、湖洲竹编、湖洲剪纸2.2保护区划2.2.1保护区划划定的原则•1.保护区划的划定应科学合理,既能有效实现对各项资源的保护,又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2.保护区划的边界应清晰、肯定,便于理解与管理。•3.核心保护范围之外,与村落特征有直接关联的自然景观、零散资源亦应划定相应的保护范围,必要时还应划定建设控制区。2.2.2村落保护区划1.核心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区•(1)核心保护范围: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较为完整、传统建筑集中成片的地区应划为核心保护范围。•(2)建设控制区:为保护传统村落整体的景观环境,在核心保护范围之外划定建设控制区。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区以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界线,以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区为准。3.自然景观环境保护范围•根据传统村落自然景观环境特征分析与视觉控制要求所确定的视域范围划定村落的自然景观环境保护范围。2.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范围•根据历史环境要素的规模、用途、现状、周边条件等,以有效防止历史环境要素被破坏为目的而划定。2.2.3村域保护区划1.村域自然景观环境保护范围:同上。2.村域文物古迹、传统建筑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区:同上。3.村域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范围:同上。2.2.4保护区划管理规定与控制要求1.保护范围管理规定: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并针对村落的具体情况制订。2.建设控制区管理规定:参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并针对村落的具体情况制订。2.2.5保护区划成果•1.村落保护区划图。•2.村域保护区划图。•3.分区管理规定与控制要求2.3保护措施2.3.1自然景观环境保护措施1.措施与要求•(1)应对村域范围内有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自然环境等提出保护要求;应对村落所处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自然植被种类及分布、传统农作物种类及分布等提出保护要求。•(2)生态修复:对生态遭到破坏的山体、河道、植被等进行生态修复。•(3)整治改造:对自然景观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采取整治、改造或拆除措施,拆除后应进行生态修复。2.成果•自然景观环境保护规划图村域整体山水格局与空间形态的保护控制1.保护与村落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2.对村庄建设用地的拓展方向和规模予以控制;3.控制周边山体、水系与湖洲古村之间的视线通廊,控制建筑高度与风貌。对外围视廊进行保护控制,对景观视线影响叠加地区进行发展上的严格控制,保护古村整体景观风貌和形态。村域整体山水格局保护图村域景观视线控制图村域自然景观环境保护·示例整体景观的保护2.3.2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保护措施1.措施与要求•(1)保护村落传统范围与轮廓:村庄建设不能无序蔓延、新建区应与核心区有景观隔离或缓冲措施。•(2)保护村落传统肌理与风貌:维持各街巷河道的分布、走向、宽度、空间节点等不得改变;保护街巷河道的传统风貌,包括其界面、铺装材质与形式等。河道治理时,应保持原有驳岸、古桥、码头等历史环境要素,不应裁弯取直、硬化河岸,确实需要新建的驳岸、桥梁、码头等应尽量采用传统形式和材料,道路河道两岸建构筑物的高度、形式、风貌及沿河两岸设置的各种设施等应与景观保持协调。•(3)维持公共空间的传统形态与功能:采用分散的、小规模的、多样化的开放空间形式。公共空间内建筑小品的布设在风格、材质、色调、体量等方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4)维持村落主要天际线:根据村落整体风貌特征分析的成果,控制建构筑物的高度,主要植被的种类和位置等。2.成果•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保护规划图1)历史街巷保护保护历史街巷的走向;保护历史街巷的风貌特色和空间尺度,重点保护街巷宽度、两侧建筑的高度和立面形式;保护街巷的铺地形式。古村历史街巷保护图实施内容实施主体/管理主体奖惩机制实施分期恢复历史街巷原有的铺地形式村委会/县相关管理部门持续投入资金,近期先恢复核心地段近期/远期整治历史街巷两侧建筑立面,使之与周围的风貌相协调村委会/县相关管理部门一次性投入整治,并对违规建设予以罚款近期/远期建立历史街巷所属居民管理机制,提升日常的保护村民/村委会对长期保护维护历史街巷风貌与卫生环境的街巷所在村户,进行定期奖励远期规划实施与管理引导(街巷保护)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保护规划措施·示例2)水系保护沂江的保护;溪流的保护;水圳的保护;水塘的保护。古村水系保护图规划实施与管理引导(水系保护)实施内容实施主体/管理主体奖惩机制实施分期按规划恢复水圳村委会/县相关管理部门持续投入资金,并建立专门的修缮整治小组远期对自家门口的水圳水渠进行疏通治理,确保通畅;长期维护监管村民/村委会①对恢复新建的水圳,提供砖、石等材料,对实施效果好、保证长期疏通整治的家庭提供一次性25元/米进行补贴;②对整治修缮现有保护水圳的,提供砖、石等材料,对修缮效果好、保证长期维护的家庭提供一次性25元/米进行补贴。③每年维护清理良好的家庭提供100-300元/年奖励。近期/远期集中清理水塘淤泥垃圾,严禁垃圾倾倒,长期维护监管村委会/县相关管理部门①鼓励村民承包池塘养殖,对养殖村民免除3年租金,并给予每年300-500元补贴。②对未承包的池塘,采取分组分片负责制,清理池塘淤泥垃圾,并用传统砖或石材加固池塘堤岸,支付相应劳动报酬。③聘请固定村民定期清理未承包池塘周边及水面,确保池塘清洁。近期传统格局与整体风貌保护规划措施·示例2.3.3传统建筑保护措施1.措施与要求•(1)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保护。•(2)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保护并改善设施。•(3)传统风貌建筑:不改变外观风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要求采取维护、修缮、整治等措施并改善设施。•(4)其他建筑:根据对村落风貌的影响程度,分采取保留、整治、改造等措施。2.成果•传统建筑分类保护规划图•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特别重要的历史建筑、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物也应按照《文物保护法》要求进行保护。•对一般的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保护其风貌,改善其设施。•改造应在深入研究并掌握其结构、材料、构造和色彩等方面的特点的基础上展开,并且不得改变原尺度、风格、材料和工艺,应保持原有的室内外形式(如墙面、屋面、地面、门窗等),应尽量回收和利用原材料。改造、修缮工程宜采用小规模逐步推进的方法,不宜一次性整饬一新。•对于与村落传统风貌协调、维持有传统风貌的其他建筑,其建筑质量仍然较好的,可以作为保留类建筑,作为乡村风貌的组成部分。保护整治规划图概述历史文化价值综述现状分析保护整治规划重点地块设计2.3.4历史环境要素保护措施1.措施与要求•根据历史环境要素的不同类型,参照上述建筑物及自然景观环境保护措施与要求,根据具体类型与周边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2.保护规划成果•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规划图1、原则上各历史环境要素均应加以妥当的保护,除非对村民的生产生活、村庄建设造成重大的不利影响,否则不应拆毁、消除。2、对重要的历史环境要素,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建筑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加以保护,采取现状维护、考古发掘、局部恢复、全部恢复等措施。3、对一般的历史环境要素,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景观改造等措施,但应限定改造的方式和方法,维护其乡村特征。•加以维护的历史环境要素•与历史环境相协调的景观改造2.3.5非物质文化保护措施1.措施与要求•(1)分级保护:根据非物质文化调查与特征分析,按其传承程度划分为良好、一般、濒危三个等级,作为制定相关保护措施的依据。•(2)场所与线路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场所,包括活动的主要路线、建筑、空间进行保护,不应随意占用、变更。•(3)实物与材料保护:对于需要相关原材料进行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对保证相关原材料的生产、制作、储存等提出相应的规划措施,以保障传统的材料、工艺能够继续传承。•(4)传承人的保护:应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具有传统技能的工匠、手工艺者等予以政策、资金上的支持。•(5)设立非物质文化传承馆: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必要时应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场所及对有关实物进行保护的要求,在适当地点设立非物质文化传承场所或展陈设施。2.成果•非物质文化场所、线路保护规划图1、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利用•提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传承场所、有关实物与相关原材料的保护,以及管理与扶持、研究与宣教等的规定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