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201X/X/XX关于做好全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更好地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土地供应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现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通过土地“征收、出让、运行”机制,增强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和服务民生,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工作原则土地一级开发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行”的方式,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土地达到供应条件。三、实施范围凡在xx市xx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土地一级开发,均按照本运作模式实施。四、职责分工(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长xx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xxx、副区长xxx任副组长,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开发区管委会、xx国控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征地的乡镇及村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一级开发综合协调工作小组,负责xx行政区域内土地一级开发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明确工作职责。1、由区协调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xx国控会同被征地的开发区、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做好征地工作。2、由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拟定征地方案、核定土地面积、测算征[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