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粮食系统改革中遗留问题及解决意见的报告201X/X/XX关于粮食系统改革中遗留问题及解决意见的报告一、粮食系统改革基本情况2001年至2005年间,粮食系统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启动了国有粮食附营企业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对附营企业依法实施了破产,内退x人,托管等退x人,一次性安置x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了以资产重组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和以调整劳动关系为重点的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在资产重组上,原x个国有粮食购销站合并为x个,改造为股份制企业。在劳动关系调整上,到2004年8月31日,全部解除劳动关系,并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职工安置内退x人,承诺等退x人,解除劳动关系的固定工x人,合同制职工x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中,返聘留用x人。至此,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完成。二、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及运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股份制企业职工来源按照2004年8月县政府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实施方案》,“职工返聘留用按照‘双向、自愿、择优’”的原则,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中择优返聘;返聘留用职工必须缴纳入股资金,入股标准为:“主任x万元,副主任、会计x万元,职工x万元。”“返聘留用职工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书》”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为聘用关系,工资待遇由企业根据经营效益自定。返聘留用职工不享受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又规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或补偿金,可在职工离岗时,“由县粮食局审核批准后付给职工安置费或补偿金。”自愿返聘留用职工,填写了返聘留用意向书。(二)股份制企业组建过程1、于2004年8月31日在[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