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实施方案201X/X/XXxx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教训,经区政府同意,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x月x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整治工作目的彻底排查并消除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我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整治工作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运输领域。三、整治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四、整治职责分工[标签: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