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四种表现形式垄断的四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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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678754219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四种表现形式201X/X/XX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四种表现形式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对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规模日益增大,在从根本上改善了城乡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同时,也滋生了各种腐败问题。一是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如:2006年至2008年,常德市水利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周栋民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水利等项目中承揽工程业务,本人及家属多次收受贿赂且数额巨大,常德市纪委先后查处了周栋民等7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工程违规招标投标。有的领导干部不按法定程序办事,以权谋私,为他人工程“中标”提供便利,从中吃拿卡要,收取“好处费”,导致工程招投标环节的不公平,不公正,串标、围标、虚造单位资质,人为改变评估标准等乱象丛生;损公肥私,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如:2009年9月,资兴市五里牌公路资兴段新建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个别投标人在资兴五公路2标段招投标中非法协议合作围标、串标,通过向专家评委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最后中标。经查,该案共涉及违法违纪人员10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6人,工程承建商3人。三是人为降低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相关部门不严守质量关,导致工程质量差、施工方偷工减料,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如:新化县游家至余庆公路工程项目,2007年8月建成通车,2007年10月局部出现建设质量事故。经认定,该公路裂缝面积4622.5平方米,多处出现大面积坑槽、沉陷、翻浆、面层与基层剥离。2009年7月,娄底市公路管理局、新化县监察局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四是违规变更土地使[标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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