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质量评审管理制度1目的适用范围为规范内部产品质量评审管理工作,验证各项质量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产品质量评审工作的控制。2职责2.1.质检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产品质量评审工作的组织和日常管理。2.2.有关部门人员负责协助质检部进行产品质量的评审。3工作程序3.1.产品质量评审的策划3.1.1质检部依据过程产品的质量状况、用户的质量反馈等,每季组织一次有重点的产品质量审核活动。3.1.2.当出现产品结构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时,经总经理批准,可增加产品质量审核的频次。3.2.产品质量评审的实施3.2.1.产品质量评审的内容包括:标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项目、关键工序、用户的质量信息反馈等。3.2.2.依据评审计划安排参加产品质量审核的人员通过测量、检查、试验、查阅文件记录、观察实物等方式进行审核,获取审核证据。审核前应指定一名参与审核的人员做好审核记录。3.2.3.产品质量评审结束后应向受审核方通报审核的情况,对发出的不合格需采取纠正措施的,开具不合格《纠正或预防措施记录表》,并经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3.3.纠正措施的制定及验证3.3.1.受审核部门对不合格事实后,根据不合格《纠正或预防记录表》中的要求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措施计划,经质检部审定后实施。3.3.2.受审核部门完成纠正措施后向质检部报告,由质检部组织质量审核人员进行验证。3.3.3.原不能按要求制定或实施纠正措施的部门,质检部有权责令其部门立即按要求实施,必要时报告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3.3.4.质检部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充分性、适宜性进行一次评审,对不能满足要求的质量管理制度应进行修改确保其不断改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