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家街道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立身之本,也是政府维持社会安宁、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所在。为确保我街道各类企业、各村居在今冬明春期间,能够安全、有序的进行生产作业,不发生一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街道办确定,从2012年12月18日起到2013年3月31日,在街道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的“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要求,强化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标本兼治的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任务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安全隐患,确保“两节”(元旦、春节)和“两会”(人代会、政协会)期间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街道科学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二、整治原则(一)抓隐患,重在预防。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的最好举措,是安全第一的基本做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实际,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抓责任,重在落实。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责任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三)抓基础,重在治本。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检验检测,高度重视基层生产安全,确保做好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源头治理,促进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集中整治的重点领域和内容(一)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整治交通秩序。交通部门严格把好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关,加强对长途客运班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GPS或行车记录仪的日常管理,确保能控、可控。公安部门继续深化治理“三超一驾”(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要重点整治运输盛载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针对冬春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切实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班车、客运站、旅游包车和城市公交车辆的安全监管,抓好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行车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工作,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三品”车和超员车辆出站。教育部门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手续不全或存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安全管理,严禁非法制造和改装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要加强道路设施安全管理,抓好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重要桥梁隧道、急弯陡坡路段的巡查和管护,完善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完善大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公路安全畅通保障预案,备齐清除冰雪、防滑清障物资设备。(二)重点场所安全集中整治。公安、消防、商务、工商、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扎实开展对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休闲娱乐场所、网吧及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重点检查自动消防设施、常用灭火器材、安全布局和防火分区,集中整治“三合一”建筑、“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的演练,提高单位扑救初步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对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危及公众安全,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对重点林区要加强巡查。教育部门要督导各类中小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或参加公益活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不出问题。(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集中整治。安监、经信、质监等部门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做好今冬明春防冻防寒工作,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管道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加强对中小型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化工企业,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未获得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立即停工,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切实加强对停车、开车、检维修和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八大作业规程,切实抓好对液氯、液氨、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库等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发货和装卸环节的安全整治。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超载和违法、违规充装行为。(四)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物品安全集中整治。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要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做到统一配送、统一区域经营、统一回收。要严格落实驻企业安全监察员制度,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的审批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燃放。(五)建筑施工及市政安全集中整治。建设等部门要切实抓好建筑施工、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燃气设施的集中整治。建筑施工现场以防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等为重点,组织冬季安全生产暗访检查,严格查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较多、问题严重的在建工程,严防模板支撑坍塌、违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造成的事故发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燃气安全生产拉网式检查整治活动,督促燃气经营和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立即消除。加强对燃气输送管道的检测检验和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点)和瓶组(储罐)气化供气站的清理整顿工作,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液化气钢瓶灌装、使用、周转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不得使用报废、超期钢瓶。(六)工商贸企业安全集中整治。安监、经信、商务、质监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以推进安全示范创建和安全标准化为抓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大力开展冬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经信部门要督促企业不断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切实做好防冻、防寒工作。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等其它行业也要针对冬春安全生产特点,切实抓好各项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四、集中整治的时间安排(一)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2月18日-2013年1月31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和发动广大员工深入排查本单位、本车间、本岗位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能控可控。(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2月1日-3月10日)。公安、经信、安监、交通、建设、商务、教育、旅游、文化、卫生、国土、农业、海渔、农机、林业、水利、工商、质监、气象、海事等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重点整治内容,认真排查并确定出具体的重点监控的企业名单,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有关专家,深入重点监控的企业,认真分析查找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街道办安委会要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3月11日-3月31日)。各镇街区各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各镇街区及街道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形成总结汇报材料,于3月底前报街道办安委会办公室。街道办召开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会议,听取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通报表彰集中整治先进单位。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冬春季节,雨雾、冰雪、低温、大风等恶劣天气较多,极易产生安全隐患。各镇直部门、各村(居)、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将活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科学制定整治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镇直部门、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集中整治进展情况,督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排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对因隐患整改措施不力、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三)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各镇街区各部门在安全集中整治期间,要组织安全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深入企业不间断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凡是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要严格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整改无望的要提请街道办实施关闭。工商、国土、公安、安监、建设、交通等部门对有关证照进行年审时,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久拖不改、影响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予年审或暂扣许可证。文家街道办事处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