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为了对广安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和处置,清洁美化当地生活环境,同时对焚烧过程产生的热能和灰渣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甲乙双方拟共同投资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就该项目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项目地址:。(三)项目投资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吨/日,总投资暂估为万元。项目计划分期进行,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二期扩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吨,投资预计为万元人民币;(四)项目建设方式:采用BOT模式由项目公司广安爱众环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移交。第二条项目公司现状(一)项目公司名称:(以下简称“项目公司”)2(二)项目公司注册地址为,项目公司于成立(三)项目公司注册资金: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亿元,实收资本为万元(四)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五)项目公司现股东及股权结构:。第三条合作投资方式(一)甲乙双方同意组建投资联合体,按照BOT模式投资、建设、经营、移交该项目。(二)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改组原项目公司,新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亿元,项目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乙方以货币资金及相关技术产权投资,占新项目公司%的股权;甲方以截至合同生效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投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进行投资,占有新项目公司%的股权。(三)该项目总投资为亿元,其中股东投入资本金占总投资的%,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乙方承诺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万元应按时足额投入。(四)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共同投资、建设、经营该项目。第四条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总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投资的利润,分担投资亏损。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承担责任。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项目前期政府批文、法律文件的办理。2、负责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政府关系的协调。3、本协议生效后,项目公司有关工商登记手续的配合办理。(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建设资金按期、足额到位。2、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的管理工作。3、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到位项目公司资本金。第六条乙方投入的项目公司资本金到位后,甲乙双方即开始办理项目公司股权变更手续。第七条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第八条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开展合作前期工作,双方投资合作细节,由双方再行协商,待与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后,再签订正式的投资合同。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字盖章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