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756662959市林业局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细则201X/X/XX市林业局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xx市林业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营造全社会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xx省林业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xx省林业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报告和使用制度》、《省林业厅关于规范公共信用信息评价和红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xx省林业行业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林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林业行业组织,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组织法人。第三条实施联合惩戒的林业行业社会法人失信行为信息包括融资、纳税、资质资格评定、产品和服务质量、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以及司法领域失信被执行人等方面的失信记录。第四条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在日常行政管理等活动中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科是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的牵头科室,协调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工作。第二章失信行为第五条林业行业社会法人失信行为,是指林业行业社会法人经[标签:介绍]